时间:2022-10-28 作者:本刊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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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央部门决算公开第 12年:范围更广、力度更大
本刊记者 I刘慧娴
7月 21日,中央部门向社会公开 2021年度部门决算,部门数量达 102个,这也是中央部门连续第 12年向社会公开部门决算。三点变化财政部相关司局负责人介绍,与 2020年度相比,今年中央部门决算公开主要有三点变化:一是从部门范围看,今年有 102个中央部门向社会公开决算。中央部门公开决算后,根据预算法实施条例关于部门所属单位公开预决算信息的规定,还将督促、指导所属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公开单位决算。
二是从项目绩效信息看,中央部门绩效信息公开范围更广、力度更大,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公开数量继续增加,首次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进行说明。
三是从政府采购支出信息看,进一步细化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企业情况,公开货物支出、工程支出和服务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分别占比,推动各部门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原副院长、研究员白景明认为,中央部门决算公开的变化,一方面反映了预算绩效管理的逐步深化。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印发,要求加快建成全方位、全...
中央部门决算公开第 12年:范围更广、力度更大
本刊记者 I刘慧娴
7月 21日,中央部门向社会公开 2021年度部门决算,部门数量达 102个,这也是中央部门连续第 12年向社会公开部门决算。三点变化财政部相关司局负责人介绍,与 2020年度相比,今年中央部门决算公开主要有三点变化:一是从部门范围看,今年有 102个中央部门向社会公开决算。中央部门公开决算后,根据预算法实施条例关于部门所属单位公开预决算信息的规定,还将督促、指导所属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公开单位决算。
二是从项目绩效信息看,中央部门绩效信息公开范围更广、力度更大,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公开数量继续增加,首次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进行说明。
三是从政府采购支出信息看,进一步细化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企业情况,公开货物支出、工程支出和服务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分别占比,推动各部门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原副院长、研究员白景明认为,中央部门决算公开的变化,一方面反映了预算绩效管理的逐步深化。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印发,要求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近年来,预算绩效管理从一般公共预算扩展到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今年首次在部门决算中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进行说明,前不久《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出台,并将于 2023年 1月 1日起实施,表明预算绩效管理逐步覆盖“四本预算”。同时,绩效评价从项目绩效扩展到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也体现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力度不断加大。另一方面,及时反映了 2021年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情况和成效。
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节用裕民稳增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目的是为老百姓过好日子,这是我们党的宗旨和性质所决定的。中央部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把严把紧预算安排和支出关口,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在保障部门正常履职需要基础上,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从紧核定“三公”经费预算,推动精简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执行中硬化预算约束,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闲置资产,及时跟踪评估部门过紧日子情况,督促改进管理,堵住“跑冒滴漏”。2021年,中央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26.81亿元(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安排的经费),比预算数减少 25.06亿元,节省的资金用于增强地方民生财力保障,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
记者看到,财政部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2283.74万元,支出决算为 514.41万元,完成预算的 22.5%;国家卫生健康委“三公”经费 2021年度决算支出 1386.36万元,与全年预算数相比,减少 1216.93万元,降低 46.7%;农业农村部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 1336.9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33.0%。
与此同时,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规模比上年增加 100亿元、达到 1561亿元,对 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加大支持力度;完善助企纾困政策,全年新增减税降费超过 1万亿元;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 GDP比例保持在 4%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 58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 79元……中国人民大学政策科学研究中心主任俞明轩认为,今年的决算数据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年份的年度决算数据。从公开的决算数据可以看出,财政部门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及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了最后一公里的财力支持与保障。同时,在积极的财政政策和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理念指导下,通过合理确定赤字率水平,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和“精准滴灌”,以及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有效对冲了经济下行压力,为如期完成光荣的使命和任务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在建设有为政府的过程中,通过有效的开源节流,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如民所愿把更多的财政资源用于改善基本民生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绩效评价成效明显
绩效评价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也是对全年预算执行效果的检验。财政部相关司局负责人介绍,2016年以来,在全面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基础上,财政部组织中央部门逐步建立健全重点民生政策和重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常态化机制,不断拓展绩效评价范围,逐步提升绩效评价质量,加强评价结果应用,持续推进绩效信息公开,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取得了明显成效。
单位自评。“单位自评是对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的直接反馈,也是落实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财政部相关司局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财政部组织中央部门对本级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并加大自评结果抽查复核力度,推动提升自评结果的客观性和真实性。今年随同中央决算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送的项目绩效自评表的数量增长到 586个,比上年增加 93个,更加充分地展示了预算资金的产出和效果,有利于促使各部门重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利于提升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部门评价。近年来,财政部持续推动改进部门评价工作。督促部门加大对重点民生支出和体现核心职责的事业发展类项目评价力度。2021年,组织对 613份部门评价报告进行全面复核,选取民政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的 16个重点项目开展现场核查,并将有关结果纳入预算绩效考核和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评估范围,推动部门提升评价质量。
财政评价。今年财政部聚焦科技、文化等重点领域,对 72个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 1.3万亿元,项目数量和资金规模大幅增加。首次将中央本级基建投资项目、中央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等纳入评价范围,同时,新增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
今年财政部选择 36个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随同 2021年中央决算报告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参阅,报告数量比上年增加 7个,涉及资金 6000多亿元。今年提交的绩效评价报告涵盖科技、教育、卫生健康、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多个领域,涉及科学技术部、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自然资源部、应急管理部、水利部、国家体育总局等中央主管部门。
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进一步细化
政府采购是财政支出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财政部相关司局负责人介绍,为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自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财政部督促指导各预算单位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包括采购项目意向公告、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在内的政府采购项目信息。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2016年以来,财政部推动以部门为单位随决算向社会公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公开内容既包括整体情况,也包括各部门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主要有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以及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分项金额,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微企业金额以及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比重等。今年是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连续第 7年向社会公开,有力维护了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同时,今年进一步细化了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企业情况,公开货物支出、工程支出和服务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分别占比。记者看到,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度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307419.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56.0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75321.9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 24.5%;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 75.92%,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27.61%,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59.53%。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审计研究室主任汪德华认为,从发达国家经验看,政府采购是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政策手段。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也有类似要求,但执行情况尚不乐观。部门决算公开信息中细化相关内容,有助于引导推动各部门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要求,也有助于社会各界分析相关政策领域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领域相关制度设计,更好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汪德华说:“12年来,中央部门决算公开已经形成一整套完整的制度性要求,包括公开的内容、表格体系、详细程度、工作程序等。从发展趋势看,中央部门决算公开的内容更为细化,越来越有针对性,是增强财政透明度,构建‘规范透明’预算制度的重要环节,也为地方部门决算公开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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