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8 作者:财政部国库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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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立足全局把握方向开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新局面
财政部国库司
政府非税收入是政府预算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是持续推进减税降费、精准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的重要保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有效途径,也是更好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的基础性工程之一。国库集中收缴改革实施以来,财政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中央 117个部门、地方近 42万个执收单位均实施了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2015年起,为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在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了收缴电子化管理。2021年,结合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在中央部门和地方财政部门稳步推广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总体来看,我国已实现非税收入从“部门分散管理”向“财政集中管理”的转型,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成为财政财务管理的核心基础性制度。
攻坚克难、提速发力,收缴管理工作取得...
立足全局把握方向开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新局面
财政部国库司
政府非税收入是政府预算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是持续推进减税降费、精准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的重要保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有效途径,也是更好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的基础性工程之一。国库集中收缴改革实施以来,财政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中央 117个部门、地方近 42万个执收单位均实施了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2015年起,为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在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了收缴电子化管理。2021年,结合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在中央部门和地方财政部门稳步推广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总体来看,我国已实现非税收入从“部门分散管理”向“财政集中管理”的转型,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成为财政财务管理的核心基础性制度。
攻坚克难、提速发力,收缴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扎实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是将现代财政国库管理理念与现代信息技术相融合,以全国标准为基础,通过信息实时共享的收缴系统,实现收缴标准化、自动化、集中化,构建安全高效、规范便捷、上下贯通的“互联网+非税”管理体系。这项工作意义重大,目前已取得较大进展。截至 2022年 4月,中央 117个部门全部实施收缴电子化管理。地方 30个省本级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5个计划单列市、322个地市、2251个县区实施收缴电子化管理。
(二)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稳步实施。全面使用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是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切实保障,是新发展阶段国库集中收缴管理的具体要求,也是打通收缴电子化“最后一公里”的必然举措。虽然电子缴款书起步略晚,但是在业务标准和规范上实现了“弯道超车”。在标准设计上,电子缴款书实现了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有机衔接,从源头确保管理的规范性和一致性;遵循会计司电子入账凭证数据标准,实现直接电子入账归档,解决了长期以来开具端和接收端技术规范不统一、数据标准不兼容,报销程序复杂等诸多难题。2021年《财政部关于稳步推广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通知》印发以来,中央和地方积极稳妥、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实现中央部门全覆盖。截至目前,中央 117个部门、6003个执收单位已全部使用电子缴款书,累计收缴金额达 3117亿元。二是有序推进地方试点。试点地区中,河北、辽宁、江苏、浙江、湖南、大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启动并上线电子缴款书。安徽、陕西、山东、北京等非试点地区也主动跟进,加紧推广。电子缴款书的推广和运用,将为落实“数字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三)财税部门系统互联互通初见成效。为保障划转后各地财政部门更好地履职尽责,财政部联合税务总局大力推进财税部门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工作。 2021年初,两部门印发文件,明确了省级财税部门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的要求。2021年 12月,财政部专门发函给税务总局,建议共同督促推动地方财税部门相向而行,实现财税部门高质量互联互通。2022年 4月,财政部组织召开视频会议,与税务总局研究讨论下一步改进措施。两部门明确提出要“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持续推动财税部门互联互通工作,确保总对总信息共享高质量实施,地方财税部门互联互通高水平落地。”在各地财税干部的努力下,截至 2022年 4月,全国 25个省份实现互联互通,7个省份正在进行系统开发测试,4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台实施方案。从入库信息共享时效来看,上线的 25个省份中有 16个省份实现实时共享或 T+0日共享,其余9个省份实现 T+1日共享,确保了划转后财政部门依法履职尽责,保障了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平稳有序划转。
立足全局、拓宽视野,统筹把握新发展阶段收缴管理发展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是一个大党,领导的是一个大国,进行的是伟大的事业,要善于进行战略思维,善于从战略上看问题、想问题。”非税收入收缴虽然是一项具体的执行工作,但执行结果是改革效果最直观的反映,执行结果的好坏也将影响后续改革的方向。只有抬头看清路,才能低头走好路,各级财政部门要坚持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思考和研究问题,将工作思路、工作部署自觉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对标对表,不断丰富非税收入收缴工作内涵,拓展非税收入收缴工作外延。
(一)跳出非税看“非税”。2021年,全国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额 13.3万亿元。全国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 2.98万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 14.7%。分级次看,中央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 2519亿元,占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 2.8%;地方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 2.7万亿元,占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 24.6%。财政可持续发展依赖于财政收入合理可靠增长,对地方而言,非税收入更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要站在组织财政收入、统筹财政资源、挖掘财政收入潜力和筑牢经济社会发展的财力支撑角度,去思考和开展非税收入收缴工作,而不是“就非税论非税”。
(二)跳出财政看“非税”。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其制度体系承载着国家治理理念,体现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非税收入收缴工作不仅是组织财政收入、统筹财政资源的重要手段,还与政务服务和社会治理密切相关。要在立足财政工作的基础上,跳出财政看非税,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赋能。
一是通过统筹完善减税降费、特殊收入利润上缴、挖潜存量资金等宏观政策工具,提升政策精准性,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二是坚持“我为群众办实事”理念,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工作积极融于社会治理中,通过推动非税收入“跨省通办”、“跨省通缴”、拓宽非税收入缴款渠道和加速非税收入退付等举措,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便民服务水平。三是及时研判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和挑战,加强与部门间横向沟通、各级财政部门间纵向联动,梳理总结非税收入政策实施情况,进一步研究把握新发展阶段非税收入收缴工作规律,主动建言献策,力争在新冠肺炎疫情和财政收入紧张的双重压力下有所作为。
(三)深挖数字看“非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是创新政府治理理念和方式的重要举措,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意义重大。长期以来,各级财政部门更多地在加强收缴管理和优化业务流程上下功夫,而对非税收入收缴数据分析工作停留在“算数字”“摆数字”上。但同税收一样,非税收入关联国计民生的方方面面,非税收入收缴管理过程中产生、归集的海量业务信息和收入数据,对于提高决策预见性和科学性具有重要意义。过去受限于标准不统一,采集的数据较为单一,全国统一的数据主要是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数据。但现在依托收缴电子化管理和电子缴款书的实施应用,在全国范围内归集整合非税收入收缴数据的目标指日可待。因此,要切实遵循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全国标准和规范,打破信息壁垒,构建起完整、系统的数据体系,实现收缴数据资源归集整合。通过数据跟踪和分析研判,助力决策更加精准。
同心协力、奋进前行,开创收缴管理新局面
(一)稳中求进、积极作为、落实落细
一是稳步推进收缴电子化管理全覆盖。各地要压实责任,加强统筹管理,特别是对于尚未全面实施收缴电子化的地区,要持续加大实施推进力度;未实施全国标准的地区也务必及时调整,遵循全国统一标准,确保 2022年底前实现全覆盖。
二是稳步实施电子缴款书。各试点地区要按照既定目标,稳步推进,质量优先,总结、提炼、推广试点经验,保质保量完成试点任务。其他非试点地区也要主动跟进,加紧实施,确保 2022年底前实现电子缴款书“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三是促进财税互联互通扎实落地。各地要按照财税两部门印发的《省级财税部门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方案(非税收入)》确定的目标,充分利用电子税务局、政务服务平台、大数据共享平台等现有资源,与地方税务部门相向而行,促进高质量互联互通扎实落地,切实提升划转后征管工作的质量。
各地在保证工作进度的同时,务必树立标准化意识,严格遵循财政部统一数据规范和技术标准,提升工作质量,确保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业务规范化、数据集中化、衔接顺畅化。
(二)保质保量、上下贯通、规范有序
一是规范用票。根据《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财政票据管理办法》,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是实施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执收单位收缴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缴款书不仅承载着开票信息还承载着资金信息,这是缴款书区别其他非税票据的重要特点,以中央为例,除集中汇缴方式下单位前置收取非税收入之外,其余均依规使用缴款书。部分收缴电子化工作开展较好的省市,为尽快实现收缴管理全程电子化,启用其他电子非税收人类财政票据替代了原有纸质缴款书的做法,但在中央电子缴款书相关技术规范和数据标准出台后,应尽快进行规范,确保依规使用财政票据。
二是规范收缴流程。各地要充分运用收缴电子化成果,建立起直接缴库为主、集中汇缴为辅、就地缴库为补充的缴库机制。对实行集中汇缴的非税收入,创造条件调整其缴库方式,逐步实现直接缴库。
三是规范贯通。纵向上,要在省级非税数据大集中的基础上,完成全国非税数据的统一和集中。横向上,要牢牢把握数据集中这一有力抓手。对税务部门征收的非税收入,一些地方积极探索利用电子税务局实现实时互联互通;除获取缴款识别码外,个别省份尝试推动税务部门使用电子缴款书,并取得较好成效。各地财政部门要更好地收集好、开发好、运用好财政数据这项战略资产,为增强财政数据管理提供有力支撑。
(三)兼顾内外、深度挖掘、加强服务
一是强化非税收入收缴数据分析应用。要强化非税收入收缴动态监控,通过分析和跟踪收缴数据,对减税降费等重大政策落实、乱收费等违规问题进行监测、预警、风险提示,加大政府监督水平,提高政府管理能力。要充分发挥非税收入收缴数据优势,提高非税收入收缴数据综合分析能力,不断强化非税收缴数据在经济运行研判和社会管理等领域的深层次应用,助力提高决策的精准性、科学性和预见性。
二是切实做好非税收入收缴服务。要把“为民服务解难题”贯穿收缴管理工作始终,本着“便民、快捷、高效”的原则,聚焦民生领域的非税收入,通过灵活缴费方式、简化缴费流程、便捷获取票据等多种途径,使政务服务高效化,最大限度满足群众需要。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各项要求,坚决把该减的费减到位,该降的费降到位,该退的费退到位,持续推动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抓到位,增加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责任编辑刘慧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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