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8 作者: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财政道德观”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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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财政道德观(连载二)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财政道德观”课题组
新时代人民至上的财政道德观日益彰显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建党百年以来,财政作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基础性、支柱性的重要保障,在服务大局、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尤其是迈入新时代,我国财政始终坚持以“以人民为中心”财政道德“之根”为引领,以财政道德观之“魂”“纲”“源”“势”为依托,坚持维护公平正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人民至上的财政道德观日益彰显。
图:新时代人民至上的财政道德观体现
(一)有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共产党人根本价值观的深化。新时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仅是我们党根本价值观的继承和发展,也是践行财政道德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财政道德观,是财政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与力量源泉。
1.
以人民利益...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财政道德观(连载二)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财政道德观”课题组
新时代人民至上的财政道德观日益彰显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建党百年以来,财政作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基础性、支柱性的重要保障,在服务大局、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尤其是迈入新时代,我国财政始终坚持以“以人民为中心”财政道德“之根”为引领,以财政道德观之“魂”“纲”“源”“势”为依托,坚持维护公平正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人民至上的财政道德观日益彰显。
图:新时代人民至上的财政道德观体现
(一)有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共产党人根本价值观的深化。新时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仅是我们党根本价值观的继承和发展,也是践行财政道德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财政道德观,是财政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与力量源泉。
1.
以人民利益为核心的财政道德日趋凸显。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财政工作,在革命、建设、改革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各个时期,无论是战争财政、国家财政、公共财政和现代财政等财政形态,还是不同财政分配形式表现,财政道德的核心都紧紧围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回顾中国共产党百年财政史,各项财政工作和改革发展都明确了“以人为本”的要求,尤其在积极运用财政工具、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服务大局、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等方面,“以人民为中心”的财政道德观日趋凸显。
2.
以人民为中心的财政道德不断得以印证。党的十八大以来,伴随着公共财政框架体系的初步设立,基本公共服务提供的均等化要求,加快构建社会保障体系等财政改革,都更加印证了以人民为中心的财政道德观。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有序推动预算、税收、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等各项改革,在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设的同时,持续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着力保障民生领域的各项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将财政定位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指出“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提出“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2014年,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指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统一完整、法治规范、公开透明、运行高效,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可持续的现代财政制度”。随着国家经济实力增强和财政收入的增长,财政在民生领域的投入持续扩大,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教育、医疗卫生、社保、扶贫等财政支出政策支持民生发展也取得更多进展。 2020年,脱贫攻坚成果举世瞩目, 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960多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易地扶贫搬迁摆脱了“一方水土难养一方人”的困境。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财政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于新冠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对参加一线疫情防控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中央财政给予全额负担补助;出台了支持个人与企业发展的增值税减免、提高个人所得税免征点等“减税降费”政策。教育公平和质量较大提升,推动实现更加公平、更高质量就业,医疗卫生、文化体育事业加快发展,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紧紧围绕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来开展财政工作,也不断印证和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财政道德本色。
(二)财政着力保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人类衡量美好社会的主要标准,也是评价道德文明的重要尺度。财政在新时代发挥分配、调控职能,促进社会安全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保障作用。
1.构建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的财政“安全网”。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构建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必然条件。在党和政府领导下,财政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要和新期待,加快推进社保体制改革与社会治理创新,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有效解决群众的后顾之忧,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强大内生动力,是维护公平正义的财政道德观的主要表现。
一是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兜底服务保障体系。国家部署脱贫攻坚战以来,形成了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措施,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将“老弱病残”等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
二是创新完善支持就业财政政策。财政秉持“就业就是最大的民生”,积极促进就业,对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农民进城转移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增收以及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财政政策支持,逐步形成了适应市场的促进就业创业政策体系。
三是推动构建全民共享的社会保障安全网。改革开放以来,财政持续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保险制度,在城镇建立了“五险一金”制度,在农村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等。党的十八大以来,更加突出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与社会保障的城乡一体化,稳步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不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逐步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推动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2.承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财政生动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将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理念嵌入治国理政,将对人民利益的关切体现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的“中国之治”的治理之基,也是推动财政作为基础性、保障性国家治理要素的重要法宝。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财政改革发展的进程承载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在现代财政制度下,人民意志是财政活动的起点,现代财政活动最终目的是实现人民共同意志、维护公共利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笼子的根本之策”。近年来,我国财政领域改革不断推进扩大公民有序参与,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
一是财政监督强调人民监督主体地位,构建服务型政府。财政监督是现代财政制度下实现人民民主权利的重要路径,也是筑立财政道德观的重要基础。近年来,财政监督始终围绕国家重大决策部署、重大财税改革和聚焦民生财政开展监督服务。国家预算、财政运行综合反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落实情况,为更好地实现财政监督的民主性和保驾护航作用,财政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财政改革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财政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引入专家、第三方机构和人民群众对财政项目和资金的使用形成有效财政民主监督。
二是不断推进预算管理改革保证人民民主权力,实现国家治理的现代化。现代预算制度的建立是现代财政制度最主要的内容,自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起,就明确规定了人大审查批准预算和决算的权力, 1979年开始预算向人大报告并经人大批准,此后,财政
向人大作预算报告制也逐渐确立。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设立,人大预算监督法制逐步完善,人大预算监督机构和制度建设不断加强,政府预算制度改革深入推进。随着我国复式预算体系的逐步规范,人大预算监督范围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为推动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现代预算制度,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奠定了重要的民主监督基础。
3.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社会和谐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是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财政促进机会均等,为每一位社会成员提供创业发展、奉献社会、追求幸福、实现人生价值的同等机会;财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通过保障人民享受同等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供给,促进人民享有均等机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也是财政道德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表现。
一是促进教育均等化和公平发展。为解决曾长期存在的城乡义务教育不均衡发展问题,财政加大了对农村地区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进一步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农村教师培训和县域普通高中建设,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教育一体化。不断优化国家资助体系,继免除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政策后,加强对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的贫困生资助力度,并对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国防生实施免费教育政策和特殊照顾专业免费教育;加大职业教育投入,提升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深化产教融合,支持培养更多技术技能型人才。
二是促进医疗卫生的均等化发展。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不懈努力推进了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基本医疗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基本形成了全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人数超过 13亿人,参保覆盖率稳固在 95%以上。财政充分维护农村居民、低收入者等弱势群体的基本健康权力,保障均等享有基本医疗服务。
三是促进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财政加大投入和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重点对就业弱势群体提供积极援助,消除就业人员的不公平待遇和不公平感,同时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对城镇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援助,为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就业咨询、职业介绍等服务,帮助民营企业、技能岗位招聘,不断强化财政对公共就业、再就业服务的保障力度。
(三)传承创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一直以来,财政改革发展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并在具体实践中传承与创新。
1.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财政初心不断传承。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动力。中国共产党始终注重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使其为中国革命和建设发展服务。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同志提出“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财政工作总方针,重点实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供给。新中国成立初期,财政是国家不断提高社会生产力、发展国民经济、改善和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重要物质基础。这一时期,国家财政收支实现了平衡,更突出的是人民生活得到了初步改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强调发展生产力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相结合,将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基本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党的十四大以来,财政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在保证国民经济中对国计民生有决定意义的部门和项目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统筹资金安排,既保证了国家的积累,也实现了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国家预算始终统筹考虑建设经费和人民生活经费的安排,在确保人民生活需要的基础上,推动科教文卫事业的发展,针对社会发展的短板、痛点,急人民所急,想人民所想,有计划增加民生投入、社会保障投入等关乎人民生活质量的相关支出,保障发展社会生产的需要,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到 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明显进展。“十四五”时期财政传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改革完善收入分配政策,在促进做大“蛋糕”的同时分好“蛋糕”,突出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合理调节城乡、区域、不同群体的分配关系,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同时,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构建公正合理收入分配格局,推动落实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遏制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获取收入,不断营造公平、公正和公开的良好社会环境。
2.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财政理念发展创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全新定位突破了以往将财政界定为政府的收、支、管、平活动和功能限定,超越了传统财税改革强调财税制度的合规性管理和绩效管理,更加注重治
理视角的财政授权机制、受托责任、透明度和人民参与性等理念。从中国财政改革的实践来看,财政改革从放权让利为主调、为整体改革“铺路搭桥”到寻求自身改革、走上制度创新之路,从零敲碎打型的局部调整到立足财政运行机制整体变革,从构建公共财政基本框架到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以“财政公共化”匹配“经济市场化”,以“财政现代化”匹配“国家治理现代化”,都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理念,创新拓展思维,协调市场经济发展下各种利益矛盾冲突,包容越来越复杂的各种利益关系,规范各种难以处理的责任和权力,逐步形成一种共谋、共建、共担和共享的利益共同体,保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全面可持续。
(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财政道德日渐升华。财政发展始终注重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宏观层面,围绕加快建立和完善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现代财政制度,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微观层面,无论在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等方面,还是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加强中央在养老保险、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事权,都着力体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要求。
1.
财政助推民生福祉成果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着眼于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取得了一系列开创性成就。
2.
财政助推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期盼。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实现了从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财政积极发挥资源配置、宏观调控和调节收入分配的基础保障和核心手段职能,担负起实现共同富裕的财政责任,不断促进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助力做大经济总量的“蛋糕”,推动社会财富持续增加,夯实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基础。财政兼顾做大和分好“蛋糕”,促进社会财富的合理分配。以税收为调节财富的手段,不断改革个人所得税,推动个人所得税从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转变,调整优化税率结构,合理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以个人收入分配的调节,合理优化收入分配结构,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发展。财政支出不断向民生领域倾斜,以就业、医疗、教育和社会保障等为核心内容,做好民生保障,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转移支付制度为重要依托,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持续向困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倾斜,着力强化财力薄弱地区的资金保障,缓解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缩小地区间财力差距,推动实现区域协调发展。财政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推动经济增长、社会治理和民生建设,推进经济社会更加平衡充分发展,逐步夯实共同富裕的社会基础,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
(五)持续发力,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向往。人民群众始终是历史发展、社会进步的创造者和推动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努力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在党的领导下,财政坚持为人民办财政,立足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深刻认识推动发展、完善治理、提升服务、做好保障的重要性,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作为财政政策的依据,切实保障社会民生事业有序发展。
1.财政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
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一直以来,财政着重解决不平衡问题,从不平衡治理的角度构建国家发展的确定性。一方面,加大对落后地区和相关群体的财政政策倾斜力度,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另一方面,国家出台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将由中央与地方共同承担支出责任、涉及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发展需要的义务教育、学生资助等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纳入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范围。通过明确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政府间职责,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水平,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从公共服务的角度解决区域和群体之间的不平衡问题。财政坚持“为国理财,为民服务”,坚定理想信念,强化财政工作责任感,积极主动维护好实践好发展好群众利益。在财政预算分配上、在各项资金安排中始终心系群众利益,重点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关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风险,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方面充分发挥财政功能作用。
2.财政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提供持续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与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而财政“以民为本”与贯彻党的意志是高度一致的。党在各个历史阶段始终都强调要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核心利益,这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党的理论和实践充分说明,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始终是党领导下财政工作的奋斗目标,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是财政“以民为本”“为民谋利”的根本政治保证。
作为政府宏观调控手段的财政政策,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性和支柱性保障。“国以民为上,民以生为先”,财政持续加强对教育、社保就业、医疗卫生和基本住房保障等民生领域的支持:优先支持教育事业,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优化贫困地区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支持构建现代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体系;文化产业被提高到战略层面,发展成为国民经济支柱型产业;适当提高基本养老基金、救助补助资金的标准,扩大就业资金投入,落实就业补贴政策;全面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制度,科学合理安排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等卫生健康支出;健全政策体系有序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将财政资金精准投入到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领域,实实在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未完待续)指导:刘尚希组长:邢丽徐玉德执笔:石英华武靖州苏京春
刘天琦李默洁责任编辑陆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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