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8 作者:本刊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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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2年上半年:财政收入企稳回升政策效应初步显现
本刊记者李烝
7月 14日,财政部召开 2022年上半年财政收支情况新闻发布会,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副主任薛虓乾、预算司一级巡视员兼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主任宋其超、税政司副司长魏岩等介绍了上半年财政收支情况,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财政收入企稳回升
“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向好,加快推动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6月份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企稳回升。与上年同期相比,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 6月份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 5.3%,增幅由负转正;按未扣除留抵退税因素的自然口径,下降 10.5%,降幅明显收窄。”发布会上,薛虓乾首先介绍了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上半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05221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 3.3%,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 10.2%。其中,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47663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 1.7%,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 12.7%;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 57558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 4.7%,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 7.9%。全国税收收入 85564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 0.9%,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
14.8%;非税收入 19657亿元,...
2022年上半年:财政收入企稳回升政策效应初步显现
本刊记者李烝
7月 14日,财政部召开 2022年上半年财政收支情况新闻发布会,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副主任薛虓乾、预算司一级巡视员兼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主任宋其超、税政司副司长魏岩等介绍了上半年财政收支情况,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财政收入企稳回升
“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向好,加快推动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6月份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企稳回升。与上年同期相比,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 6月份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 5.3%,增幅由负转正;按未扣除留抵退税因素的自然口径,下降 10.5%,降幅明显收窄。”发布会上,薛虓乾首先介绍了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上半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05221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 3.3%,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 10.2%。其中,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47663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 1.7%,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 12.7%;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 57558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 4.7%,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 7.9%。全国税收收入 85564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 0.9%,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
14.8%;非税收入 1965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8%。
上半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2888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5.9%。其中,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 1563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5.8%;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1325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5.9%。从税收收入看,上半年,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全国税收收入增长 0.9%,按自然口径下降 14.8%。分税种看,国内增值税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下降 0.7%,其中, 6月份下降 1.1%,降幅比 4、5月份明显收窄,主要是工业增加值、服务业生产指数等相关经济指标逐步改善。企业所得税增长 3.2%,其中,煤炭、原油等行业利润增长带动相关企业所得税较快增长。个人所得税增长 8.7%,其中,工资薪金所得税继续保持较快增长。车辆购置税下降 30.7%,6月当月下降 39.8%,其中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减税 71亿元。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增长 14.9%,主要受一般贸易进口增长等因素带动。出口退税比上年同期多退 1913亿元,增长 21.2%,有力促进出口平稳发展。
从非税收入看,上半年,全国非税收入增长 18%。分中央和地方看,中央非税收入增长 53.2%,增量基本来自特殊增收,主要是原油价格上涨带动石油特别收益金专项收入增加、按规定恢复征收的银行保险业监管费收入入库等拉高中央非税收入增幅 45.4个百分点。地方非税收入增长 15.5%,其中,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长 29.6%,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增长 49.6%,两项合计拉高地方非税收入增幅 12个百分点,主要是地方多渠道盘活闲置资产,以及矿产资源有关收入增加。另外,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增长 0.4%。
分地区看,上半年,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 4.7%,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收入增幅分别为-1%、
13.7%、 16.5%、-3.5%。东部地区中,福建增长 6.7%、山东增长 6.3%、浙江增长 4.2%,保持平稳增长。广东 6月份增长 8.9%,上半年累计小幅下降 0.5%,降幅比 1—5月收窄 2.5个百分点,收入企稳回升。中西部地区中,山西、内蒙古、陕西、新疆主要受能源资源类行业增收带动,分别增长 44%、 49.4%、34.7%、40.9%,持续保持较快增长态势。
从财政支出看,上半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 5.9%,高于财政收入增幅。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其中,科学技术、农林水、卫生健康、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分别增长 17.3%、11%、7.7%、 4.2%、3.6%。分中央和地方看,中央本级支出增长 5.8%,扣除国债发行付息、储备等支出后增长 6%;地方支出增长 5.9%。
薛虓乾表示,从后期走势看,随着国务院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见效,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持续显现,下半年经济有望持续回升向好,在此基础上,预计财政收入将逐步回升。
留抵退税政策效应显现
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是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重要内容,是今年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的关键举措。魏岩介绍说,财政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落实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作为全年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及时制发具体政策文件,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密切跟踪政策落实情况,确保市场主体充分享受退税政策红利。
一是加大留抵退税政策力度。留抵退税是把期末未抵扣完的税额退还给纳税人。 2018年以前,我国对期末留抵税额主要采取结转下期抵扣的处理方式, 2019年以来逐步建立了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允许所有行业满足条件的纳税人申请退还 60%的增量留抵税额,并允许先进制造业按月申请退还全部增量留抵税额。今年以来,综合考虑为企业提供现金流支持、促进就业消费投资,大力改进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对留抵税额提前实行大规模退税,优先安排小微企业,重点支持制造业。自 4月 1日起,将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 6个行业企业,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 6个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即这些企业的存量、增量留抵税额均按 100%全额退还。根据经济形势变化,为更好应对困难挑战特别是超预期因素冲击,着力稳市场主体稳就业,按照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相关安排,在实施好已出台政策的基础上,对更多行业实施存量和增量留抵退税,自 7月 1日起将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等 7个行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让更多市场主体享受政策红利。
二是加快留抵退税实施进度。退税进度上,优先安排小微企业, 4月份集中退还微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5、 6月份集中退还小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确保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今年 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在此基础上,大幅提前中型企业、大型企业存量留抵退税实施时间。将中型企业退税由三季度提前到 5月 1日实施、 6月 30日前集中退还;大型企业由四季度提前至 6月 1日实施、 6月 30日前集中退还,确保政策效应在上半年集中释放。各级财政部门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与税务、人民银行等协调配合,强化资金保障,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该退的税款能快退的快退。同时,加强退税风险防范,依法严惩偷税、骗税等行为,推动惠及企业的好政策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总的来看, 4月份以来留抵退税政策实施有力,助企纾困成效显现。 4月 1日— 6月 30日,全国共为 186.5万户纳税人办理留抵退税 17222亿元,再加上一季度继续实施此前出台的留抵退税老政策 1233亿元,上半年共有 18455亿元退税款退付到纳税人账户,已达去年全年办理退税规模的 2.9倍。通过落实落细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持续加快退税进度,进一步扩大受益范围,以‘真金白银’为更多市场主体送上退税‘及时雨’,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为企业设备更新、技术改造注入现金活水,为稳市场主体稳就业提供强劲动力,对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扩大消费投资、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发挥了重要作用。”魏岩表示,“下一步,财政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工作,确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全力以赴稳住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专项债撬动投资作用明显
专项债券是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抓手,在带动扩大有效投资、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宋其超介绍说,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影响, 2020—2022年分别安排了新增专项债券额度 3.75万亿元、 3.65万亿元、 3.65万亿元,持续保持较高规模。今年以来,财政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采取了更加积极的政策措施,推动各地加快发行使用节奏。上半年专项债券在发行使用方面有四个特点:
一是下达时间早。去年 12月提前下达新增专项债券额度 1.46万亿元,今年 3月用于项目建设的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全部下达完毕,比以前年度平均提早 3个月左右。
二是发行进度快。按照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要求,财政部及时指导地方调整发行计划,加快发行节奏。截至 6月末,各地发行新增专项债券 3.41万亿元, 2022年用于项目建设的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基本发行完毕,比以往年度大大提前,充分体现了积极财政政策靠前发力的要求。
三是重大项目优先支持。指导地方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储备, 2022年分两批储备专项债券项目 7.1万个。 1—6月,已发行的新增专项债券共支持超过 2.38万个项目,其中在建项目约 1.08万个,新建项目约 1.3万个。要求各地将专项债券资金优先用于支持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和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重点项目,坚决不“撒胡椒面”。
四是撬动投资作用明显。 1—6月,各地共安排超过 2400亿元专项债券资金用作重大项目资本金,有效发挥政府投资“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财政部门积极引导项目单位与商业银行对接,对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收益仍有剩余的项目,项目单位可根据剩余专项收入情况申请市场化配套融资。 1—6月专项债券项目市场化配套融资超过 5300亿元,对带动扩大有效投资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半年,财政部将继续做好对地方的工作指导,督促各地做好专项债券发行收尾工作,并督促地方及时拨付专项债券资金,压实项目单位责任,推动专项债券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宋其超说。
筑牢兜实“三保”底线
当前,受疫情和退税减税降费等因素影响,县区财政运行压力较大。对此,宋其超表示,财政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基层“三保”工作,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部署做好县区财政平稳运行工作。中央财政加大对地方财力支持,督促省级财政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财政运行监测,筑牢兜实“三保”底线。
一是中央加大支持力度。 2022年中央财政安排的对地方转移支付有两大特点:规模大、增幅高。从规模来看, 2022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近 9.8万亿元,规模为历年来最大;从增幅来看, 2022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比上年增加约 1.5万亿元,增长 18%,增幅为近年来最高。其中,为支持地方落实好留抵退税和其他新增减税降费政策,中央财政安排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
付预算 1.2万亿元。通过加大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县区在落实大规模退税减税政策的前提下“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
转”所需基本财力。
二是压实地方保障责任。按照“县级为主、市级帮扶、省级兜底、中央激励”原则,落实分级负责制。督促省级财政部门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建制县(含县级市)的财政运行由省级财政负主要责任,市辖区的财政运行由所在地级市负主要责任,将“三保”责任一贯到底。对部分财政运行紧平衡县区,要提前采取支出管控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三是完善运行监测机制。对地方“三保”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暂付款、国库库款等,开展联动监测和动态预警。发挥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就地就近优势,与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建立会商机制、对重点县区建立联系点制度,深入了解、动态监测基层财政运行情况。对审计监督和日常监测中发现的个别县区运行风险,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四是优先保障“三保”支出。督促地方将“三保”支出作为预算支出重点,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中的优先顺序。今年 5月,财政部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将疫苗接种、核酸检测、患者救治、一线医务人员工作补贴、防疫物资及必要生活物资保供等疫情防控必要支出,作为“三保”支出的重要内容,在预算安排和支出顺序上予以优先保障。要求省市级财政部门充分考虑基层疫情防控支出需要,加大对财政困难县区转移支付力度,制定对突发疫情县区的应急财力保障预案,保障基层“三保”不出问题。
“下一步,财政部将进一步研究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细化基层‘三保’保障范围和标准,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支持引导地方筑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宋其超说。
减负纾困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
中小微企业量大面广,支撑的就业人口多,是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创新的重要源泉。魏岩介绍说,今年以来,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市场主体面临一定困难,为中小微企业纾困是当务之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财政聚焦中小微企业,在延续实施已出台的优惠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减负纾困力度,更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是减税退税政策加快落实。除实施大规模留抵退税外,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将“六税两费”减免适用范围扩大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 100万元至 300万元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 100%等。根据税务总局数据显示,截至 6月底,今年新增退税减税降费及缓税缓费中,中小微企业享受优惠金额占比近 70%,对缓解中小微企业经营压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阶段性缓缴社保费加力扩围。一方面,延长缓缴期限,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以及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餐饮、零售等 5个特困行业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延长到今年年底。另一方面,扩大实施范围,将上述 5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保险费政策,扩围至受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 17个困难行业,助力企业恢复生产经营,帮助渡过暂时的难关。此外,为进一步缓解中小微企业经营压力,自 2022年 7月起,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 6个月的统筹区,对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 3个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
三是稳岗就业政策持续发力。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将大型企业返还比例从 2021年的 30%提至 50%,中小微企业从 60%最高提至 90%。对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所有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视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或吸纳就业补贴,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减压、稳岗扩岗。
四是政府采购支持力度加大。积极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便利,货物服务采购项目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由 6%—10%提高至 10%—20%,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今年阶段性由 30%提升至 40%,为中小企业添订单、增动力、稳预期。
五是融资奖补支持持续增强。督促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落实新增再担保合作业务规模 1万亿元以上目标。截至 6月底,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已完成再担保合作业务规模 5962亿元,服务各类市场主体 78万户,其中支持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困难行业 4.8万户中小微企业获得担保贷款 260.6亿元。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至 2023年并下达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 30 亿元,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同时,加大对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受疫情影响严重和特殊困难行业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支持力度,确保奖补政策真正惠及小微企业。
强化基本民生支出保障
“做好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强化基本民生财力保障,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内容,是财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宋其超说,“面对疫情影响,财政部门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加强困难群众等民生支出保障,坚决兜牢兜实民生底线。”
一是增加转移支付,强化财力保障。 2022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1546.8亿元,比上年增加 70.6亿元;一次性安排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转移支付 1.2万亿元。同时,较大幅度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等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强化地方民生支出财力保障。
二是加强督促指导,层层压实责任。在加大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的基础上,指导地方强化资金保障,扎实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工作。要求省级财政部门切实担负起民生保障的主体责任,统筹中央补助资金和自有财力,加大对下转移支付力度,重点向财力薄弱市县倾斜;市级财政部门要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对所辖县区民生保障工作给予帮扶;县级财政把基本民生作为预算安排的重点,优先安排相关经费预算,兜牢兜实基本民生底线。
三是运用直达机制,加强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快、准、严”的优势,为民生资金精准使用保驾护航。 2022年,中央财政进一步扩大中央直达资金范围,将符合条件的惠企利民资金全部纳入直达范围,资金总规模约 4万亿元。在此基础上,对到人到户的补贴资金,严格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加强线上监控和线下核查,对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控,实现资金下达和监控同步“一竿子插到底”,防止资金挤占挪用,确保民生补助资金直达受益对象。
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政策效果明显
薛虓乾介绍,从上半年情况看,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运行良好,政策效果明显,体现了直达机制的制度优势。
一是预算资金快速下达落实。根据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数据统计,截至 6月底,约 4万亿元直达资金中,中央财政已下达 3.992万亿元,下达比例为 97.9%,具备条件的资金已全部下达,尚未下达的主要为据实结算项目。地方财政已将 3.625万亿元分配到资金使用单位,占中央财政已下达的 90.8%,促进资金及时落实到位。
二是支出使用总体较快。截至 6月底,除由地方统筹用于支持退税减税降费的 8000亿元外,各地通过直达资金安排项目 35.7万个,形成支出 1.848万亿元,占中央财政已下达的 57.9%,较序时进度高 7.9个百分点,资金使用整体上快了近 1个月。支出重点向基层倾斜,总支出中省级支出 0.646万亿元,占比 35%;市县支出 1.202万亿元,占比 65%。
三是惠企利民政策效果明显。例如,保市场主体方面,各地除了通过退税减税降费等冲抵收入方式支持企业外,还通过财政支出帮扶企业。据不完全统计,相关直接惠企支出约 3500亿元,惠及市场主体 68万家,合计 256万家次。保居民就业方面,初步匡算,直接用于就业方面的支出超过 200亿元,促进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稳定就业形势。保基本民生方面,初步统计,用于养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住房等基本民生方面的支出达 1.17万亿元,助力兜牢兜实民生底线。
薛虓乾表示,财政部将按照《政府工作报告》有关要求,进一步运用好直达机制,严格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加快支出进度,发挥政策合力,提高政策效能,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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