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8-22 作者:本刊记者|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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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开始实施。自2016年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环境保护税法以来,财政部、税务总局、环保部等有关部门和各省(区、市)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制定相关配套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分工协作的征管工作机制,加强税法宣传和辅导培训,为确保税法平稳顺利实施打下了良好基础。
为啥收:环保意义大于收入意义
党的十九大对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绿色发展作出了战略部署,明确指出要“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环境保护税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总则第一条即写入,“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法。”“环境保护税法开宗明义地表明了环境保护税的立法宗旨和功能定位。开征环境保护税,将进一步强化税收在生态环境方面的调控作用,形成有效约束和激励机制,促进落实排污者责任;有利于构建绿色税制体系,促使环境外部成本内生化,倒逼高污染、高耗能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开征环保税的环保意义大于财政意义。”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说。“牢牢把握环...
201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开始实施。自2016年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环境保护税法以来,财政部、税务总局、环保部等有关部门和各省(区、市)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制定相关配套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分工协作的征管工作机制,加强税法宣传和辅导培训,为确保税法平稳顺利实施打下了良好基础。
为啥收:环保意义大于收入意义
党的十九大对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绿色发展作出了战略部署,明确指出要“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环境保护税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总则第一条即写入,“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法。”“环境保护税法开宗明义地表明了环境保护税的立法宗旨和功能定位。开征环境保护税,将进一步强化税收在生态环境方面的调控作用,形成有效约束和激励机制,促进落实排污者责任;有利于构建绿色税制体系,促使环境外部成本内生化,倒逼高污染、高耗能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开征环保税的环保意义大于财政意义。”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说。“牢牢把握环境保护税作为绿色税种的功能定位,是做好环境保护税征管落地工作的基本遵循。环境保护税法的目标是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构建绿色税制,发挥税收‘杠杆’调节作用,引导企业既算经济账,也算环保账,使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加速绿色转型,让清洁生产企业获得发展先机和竞争优势,进而推进国家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实现建设美丽中国的总目标。”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蔡自力说。
环境保护税是“费改税”的重要成果,由原排污收费制度“平移”而来。据介绍,我国自1979年实施排污收费制度以来,共征收排污费3000多亿元,以2016年为例,全国排污费收入206亿元,收入规模不大,“平移”过来的环境保护税收入规模也不会太大,在税收总收入中占比很小,环境保护税的绿色意义、生态意义、社会意义远大于收入意义。为了调动地方积极性,促进环境保护税切实落地并更好发挥作用,日前,国务院决定将环境保护税收入全部作为地方收入,不再执行原排污费收入中央与地方1∶9分成的制度。“实施环境保护费改税后,将环保税全部作为地方收入,有利于调动地方积极性,促进各地增加环保投入,保护和改善环境。”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施政文说。
如何收:费改税加强约束力
环境保护税立法按照制度平移原则,进行环境保护费改税,由排污费制度向环境保护税制度转换。根据排污费项目设置税目,主要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等4类。将排污费的缴纳人作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即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将应税污染物排放量作为计税依据,其中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按照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排放量确定,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将现行排污费征收标准作为环境保护税的税额下限。“环境保护税的法律效力更高、征管机制更加严格,可以解决排污费制度存在的执法刚性不足、地方政府干预等问题,有利于提高排污企业环保意识,倒逼其治污减排。”王建凡说。为做好环境保护费改税政策衔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已印发通知,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起,全国统一停征排污费和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费、停止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
“环境保护税构建了‘多排多缴、少排少缴、不排不缴’的正向减排激励机制,可以有效调动企业加大环保设施投入、改进技术工艺、减少污染物排放的积极性,对促进企业清洁生产可以起到有效激励作用。”王建凡说。环境保护税针对同一危害程度的污染因子以污染物排放量为计税依据,排放越多,缴税越多。同时,对降低排污浓度的企业给予减税优惠,规定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浓度值低于规定标准30%的,减按75%征税;纳税人排污浓度值低于规定标准50%的,减按50%征税。并且,为了鼓励集中处理和循环利用,规定“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不缴纳环保税,纳税人符合标准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暂免征收环境保护税。
“环境保护税的征收,并不意味着交了税就可以任意排污。”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副局长夏祖义说。据介绍,环境保护税与环境违法处罚制度并存,环保部门根据环保规划确定排污标准,排污标准主要以污染物浓度为依据,在标准以内不处罚,超过标准要接受环保处罚;环境保护税主要以污染物排放量为计税依据,只要排污就要交税,无论浓度是否超标。并且,环保税针对不同危害程度的污染因子设置差别化的污染当量值,对高危害污染因子多征税。以大气污染物为例,排放等量但具有较高危害性的“甲醛”所要缴纳的环保税是普通“烟尘”的24倍。“超标排放高危污染物,不仅要交纳高额环保税,还将受到环保处罚,这种政策设计主要是为了引导企业改进工艺,减少污染物排放,特别是减少高危污染物排放,坚决贯彻中央部署,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夏祖义说。
收多少:各地在限额内自主确定
环境保护税在税政统一基础上,适当下放税政管理权,建立了“国家定底线,地方可上浮”的动态税额调整机制。环境保护税法规定以现行大气、水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作为单位税额下限,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税额幅度内因地制宜、统筹考虑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依法提出“上浮适用税额”建议,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各省(区、市)均已按法定程序出台了本地区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其中,黑龙江、辽宁、吉林、浙江、安徽、福建、江西、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西藏等13个省份按低限确定税额,其大气、水污染物税额分别为每污染当量1.2元和1.4元。山西、内蒙古、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12个省份税额处于中间水平,其大气污染物税额在每污染当量1.8—3.9元之间,水污染物税额在每污染当量2.1—3.5元之间。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河南等6个省份税额处于较高水平,其大气污染物税额在每污染当量4.8—12元之间,水污染物税额在每污染当量4.8—14元之间。北京市按高限确定税额,其大气、水污染物税额分别为每污染当量12元和14元。此外,河北、江苏两省在省内不同区域确定了差异化的税额,内蒙古、上海、重庆、云南4省(区、市)税额采取分年逐步提高到位方式。
“总的看,各地出台的税额统筹考虑了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以环境承载能力较小的京津冀地区为例,北京市按照最低税额标准10倍的上限确定了本地区适用税额,河北省按照最低税额标准的8倍确定了环北京13个县的大气和水中主要污染物的适用税额。这体现了根据环境容量等条件,因地制宜发挥税收调节作用的科学税制设计理念,有利于发挥税收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调控作用。”王建凡说。“当前环境治理主要工作职责在地方政府,同时各地原排污费征收标准差异较大,考虑到这些情况,对大气和水污染物设定幅度税额,并授权各省(区、市)在规定幅度内,确定具体适用税额,这有助于各地统筹考虑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求,有利于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做好污染防治工作的积极性。”施政文说。
怎么交:企业自主申报
环境保护费改税后,缴纳方式为纳税人自主申报缴纳。为保证纳税人在申报纳税时能计算、会申报,三部门采取了多项措施。
出台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在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财政部、税务总局、环保部起草了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2017年12月25日,李克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与环境保护税法同步施行。实施条例在环境保护税法的框架内,重点对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收减免以及税收征管的有关规定作了细化,进一步明确界限、增强可操作性。
进一步细化明确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环保部发布公告,明确了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火电、造纸、钢铁等17个行业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以及未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采矿业、制造业等适用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税务总局会同海洋局印发《海洋工程环境保护税申报征收办法》,明确了海洋油气勘探开发作业等活动排放应税污染物申报缴纳环保税的具体办法。
科学设计纳税申报表。税务机关遵循“实用、管用、好用”的设计原则,优化纳税申报表设计,确定了“1主(申报主表)+4辅(水、气、声、渣申报附表)”,较原排污费减少2/3的表单及数据项,大幅度减轻了纳税人填报量。同时,简化减免税备案程序,减少资料报送。凡符合免税情形的,由纳税人一次性报备资料;凡符合减税情形的,纳税人通过填报纳税申报表方式履行备案手续,不再另行备案。
对纳税人实施精准辅导、优化纳税服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采取集中辅导、分类辅导、重点辅导相结合的多种辅导方式。对一般纳税人,采取集中辅导和分类辅导方式;对重点纳税人,采取上门辅导、点对点、面对面辅导的方式,确保纳税人掌握税收政策和自行申报方法。在环境保护税开征初期,在办税服务厅增设申报专窗,推行联合咨询服务。推动建立纳税服务热线和环保服务热线协作机制,为纳税人提供及时、全面、准确的咨询服务。“与此同时,我们依托金税三期工程系统提升网上办税服务水平,引导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跑‘马路’。”蔡自力说。
怎么收:部门协作加强联动
环境保护税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计算缴纳,专业技术要求高、计算过程比较复杂,与税务机关负责的其他税种实行查账征收的方式截然不同。为做好环境保护税征管工作,国家税务总局与环保部签署《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备忘录》,建立了“税务征管、企业申报、环保监测、信息共享、协作共治”的新征管机制。各省(区、市)也纷纷落实,建立了政府领导下的跨部门征管协作机制。与此同时,强化技术支撑。着力推进“两系统一平台”建设,国家税务总局开发的环境保护税核心征管系统和地方税务局开发的网上申报系统已基本完成,与环保部门共同开发建设的环保税涉税信息共享平台正在加速推进之中。“在环境保护税开征的准备过程中,税务部门、环保部门主动担当,密切配合,以高度的使命感形成了顺畅的沟通工作机制。”夏祖义说。据介绍,各地环保部门已完成全部历史涉税数据向地税部门移交工作,地方税务机关据此识别和确认环保税纳税人33万户,初步建立了环保税税源数据库,为第一个征期做好了准备。
“多部门管理,有可能造成多头管理,为避免发生这样的问题,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我们也做了很多工作。”蔡自力说。首先,在制度设计上,厘清了两部门职责边界。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税务机关负责环境保护税的征收管理,环保部门负责对污染物的监测管理。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进一步细化明确了税务、环保两部门的职责范围以及在信息交送、纳税人识别、纳税申报数据异常复核等方面的协作配合方式和要求,保证在环境保护税征管和环境保护监管工作中,税务、环保部门对污染物排放监测、计算等管理要求是一致的,不会对纳税人提出多头管理要求。其次,在实现方式上,搭建了涉税信息共享平台。税务总局与环保部确定了9大类数据信息的交换标准,各地涉税信息共享平台正在加快搭建。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保障涉税信息实时共享,可以避免因信息交换不畅带来的多头管理问题。最后,后续管理方面,明确了联合检查机制。根据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环境保护税的税务检查,环保部门予以配合。通过这一机制,可以避免同一事项两部门重复、多头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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