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
党的十九大提出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习近平总书记在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中,要求广东为全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支撑。广东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广东经济发展主线,制定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及一系列行动计划。广东省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履职,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聚焦五个方面,推动全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振兴实体经济 提升供给能力
围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实体经济振兴发展,促进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一是支持发展先进制造产业、新兴支柱产业,打造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2015—2017年安排资金143亿元,引进752个投资亿元以上装备制造业项目,拉动珠西装备制造业投资实现高速增长。二是支持实施广东智能制造发展,2015—2017年安排资金6.5亿元,支持工业机器人应用;2017年安排资金1.39亿元支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及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三是支持全省先进制造业和优势传统产业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推动工业企业扩产增效,通过股权投资、贴息、事后奖补等方式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累计推动全省约50%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
推动科技创新 增强发展动能
近三年广东省财政统筹近1000亿元资金支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瞄准全球顶尖科学技术,支持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蓬勃发展,推动形成创新型经济格局。一是围绕重点环节,支持科技创新。重点支持实施企业研究开发事后奖补、创新券补助政策试点、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和省市共建面向科技企业孵化器的风险补偿金等。二是围绕创新主体,激发创新驱动内生动力。如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对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未获得国家授予的高新技术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再培育补助。三是围绕成果转化,支持科技和经济融合。整合资金100多亿元,专项扶持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型科技研发。四是围绕创新链条,支持各环节创新工作。针对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等环节创新工作,细化明确专项资金支持方向。五是通过实施首购活动、确定创新产品清单、预留采购份额等措施开展政府采购支持创新驱动发展试点。
降低企业成本 优化营商环境
广东省财政厅牵头组织实施帮助企业降成本工作,制定了《广东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并细化政策措施。2016年降低企业税费、融资、制度性交易、人工、用能用地、物流等方面成本约2125亿元,2017年降低成本约2470亿元,力争企业综合成本不高于对标地区,重塑营商环境新优势。一是积极研究支持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由1—30元/平方米下调至1—15元/平方米,整体减幅40%左右;车辆车船税降低到法定税率最低水平,总体减幅25%左右。二是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在严格落实国家收费清理及减免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出台一系列收费减免措施,2011年以来,取消、免征、缓征或降低收费标准累计400多项(次)。三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率先开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省级累计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近700项,实现比2011年底压减40%以上的目标。支持加快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推动实现中小微企业服务中心市县全覆盖,及时解决重大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推进产业共建 促进均衡发展
研究制定财政扶持政策,统筹资金约210亿元,通过政府推动和市场驱动的共同作用,鼓励有技术含量的珠三角企业向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转移,推动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实现高水平产业转移,切实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一是普惠性和叠加性奖补相结合。一方面,连续5年对符合产业政策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转移项目实施普惠性事后奖补政策,资金由省市按体制分成比例共同分担;另一方面,对技术含量较高、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优质项目由省财政给予一次性叠加奖补,突出引资引技和龙头带动效应。二是实施产业共建政府间利益共享。对新增产业共建项目的国内生产总值等指标按照一定比例在产业共建双方地市之间划分统计;产业共建项目产生的税收收入市县分成部分,由产业共建双方市县按一定比例分成,并适当向粤东西北地区倾斜;产业共建项目利益分享年度从企业奖补政策执行完毕后起连续5年,5年后相关经济指标和利益归属转入地。三是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省级统一明确企业扶持条件目录,建立产业共建财政扶持企业名录库和项目库,明确奖补资金对象,加强政策和资金跟进管理以及企业运行动态监测,确保产业共建财政政策的有效落地实施。

规范用好基金 发挥引导作用
为重点解决现有基金社会资金认缴不到位、项目投资率低、明股实债、清理整合不彻底以及基金设置小、微、乱等问题,广东重点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规范基金组建架构。基金设计为母子基金多层管理结构,母基金主要以参股子基金为主、直投项目为辅开展投资。二是规范基金投资领域。基金主要支持符合国家和省战略部署,面向未来且具有一定基础性、准公益性、竞争性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必须投向效益好、有回报的项目,努力实现较高投资回报率,发挥引导相关产业发展的作用。三是规范基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风险控制机制,各出资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政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不得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不得承诺最低收益,不得新增政府债务。四是规范基金考核约束。到2017年底,对已拨付财政资金中实际投资比例不足50%的基金,收回已拨付财政资金的40%;对未拨付的财政资金,不再按原定计划增资。对未完成设立或出资的受托机构、托管银行,按规定取消资格,并在今后承接政府业务时相应惩戒。经过清理整合规范,2017年将省级现有15项政策性基金清理整合为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创新创业基金、产业发展基金及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等四大基金,政府出资611亿元,引导形成基金总规模达6155亿元,有效发挥了政府基金投入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 李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