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2013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乡村。美丽乡村建设,既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迫切需要,是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大战略和重要抓手,又是城乡广大居民共同期盼的美好梦想。
从2008年在黑龙江、河北、云南三省启动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以来,试点范围、奖补规模和受益面不断扩大,政策不断完善,各地注重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自下而上民主决策、农村民生需求导向和以县为主统筹使用的制度优势,注重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领撬动作用,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在加大财政奖补力度的同时,整合涉农资金,吸引社会资本,通过农民投工投劳,兴建了村内道路、水利、垃圾处理、文化活动场所等一大批公益项目,有效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在此基础上,将美丽乡村建设作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主攻方向,从2013年起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浙江、贵州、广西等7省份作为美丽乡村建设首批重点推进省份,卓有成效地开展了相关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如今,一批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人文和谐的美丽乡村正在逐步形成。
美丽乡村美在哪?美在乡村建设外形。一些地方立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依托自然地理条件,适应资源禀赋和民俗文化差异,突出地域特色,科学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规划。广西以垃圾收集、污水治理等为重点,从源头上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贵州湄潭县围绕“小青瓦、坡屋面、穿斗枋、雕花窗、转角楼、三合院、红柱子、白灰墙”黔北民居建筑风格要素,设计制作了20多套具有地方特色建筑文化的建房图纸,供群众选用,在不搞大拆大建的基础上,着力打造“依山傍水、村庄城镇、自然村寨”等模式,达到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的完美结合。
美丽乡村美在哪?美在乡村治理内形。随着乡村变美变靓,一些地方因势利导,鼓励村民自觉收集垃圾并分类投放,就地减量化处理,讲究卫生、爱护环境蔚然成风。一些地方加强村庄卫生保洁、设施维护和绿化养护等工作,落实相应人员、制度、职责、经费,积极创新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新型社区治理机制,营造与美丽乡村建设相适应的软环境。
美丽乡村美在哪?美在农民的心窝里。广西等地结合少数民族聚居地的特点,利用美丽乡村建设带来的优良设施和优美环境,大力发展农家乐旅游村点,扩大了农民就业创业门路,广大农民积极兴办特色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尝到了甜头。特别是随着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实施,城乡养老、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差距逐步缩小,广大农民过上了城里人的生活,心里乐开了花。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我们期待着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通过长期艰苦努力,让亿万农民的美丽乡村梦在农村广袤大地上生根、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