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2 作者:福建省龙岩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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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建设生态城市是建设理念的升华,是环境意识的觉醒,是发展观念的变革,未来城市的发展方向必然是城市生态化。
2012年1月8日,时任国家副主席的习近平同志专门就福建龙岩长汀县水土流失治理作出重要批示:长汀曾是我国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县份之一,经过十余年的艰辛努力,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保护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仍面临艰巨的任务。长汀县水土流失治理正处在一个十分重要的节点上,进则全胜,不进则退,应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要总结长汀经验,推动全国水土流失治理工作。
为此,龙岩市认真贯彻落实批示精神,围绕构建协调发展的生态效益型经济、永续利用的资源保障、自然和谐的城镇人居环境、良性循环的农村生态环境、稳定可靠的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大力推进生态城市建设,力争到2015年实现创建国家生态市和国家环境模范城市。2010年以来,全市财政支持生态城市创建支出达到24亿元,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深入实施“四绿”工程,加强养殖业污染治理,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支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支持水资源综合整治,关闭落后产能企业,生态城市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一)加大生态投入,保障创建资金
根据《生态建设指标》...
建设生态城市是建设理念的升华,是环境意识的觉醒,是发展观念的变革,未来城市的发展方向必然是城市生态化。
2012年1月8日,时任国家副主席的习近平同志专门就福建龙岩长汀县水土流失治理作出重要批示:长汀曾是我国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县份之一,经过十余年的艰辛努力,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保护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仍面临艰巨的任务。长汀县水土流失治理正处在一个十分重要的节点上,进则全胜,不进则退,应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要总结长汀经验,推动全国水土流失治理工作。
为此,龙岩市认真贯彻落实批示精神,围绕构建协调发展的生态效益型经济、永续利用的资源保障、自然和谐的城镇人居环境、良性循环的农村生态环境、稳定可靠的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大力推进生态城市建设,力争到2015年实现创建国家生态市和国家环境模范城市。2010年以来,全市财政支持生态城市创建支出达到24亿元,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深入实施“四绿”工程,加强养殖业污染治理,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支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支持水资源综合整治,关闭落后产能企业,生态城市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一)加大生态投入,保障创建资金
根据《生态建设指标》的要求,2015年环境保护投资占GDP比重要达到3.5%以上,这也是约束性指标,而且要求近三年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与恢复投资占GDP比重不降低或持续提高。龙岩市财政预算专项资金每年安排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确定的相关重点生态项目建设,统筹安排环境污染治理资金。对照生态市创建指标,调整优化生态建设资金安排。市级财政安排适当资金鼓励扶持县(市、区)创建工作,以奖励形式补助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研究制订生态建设资金融资办法和措施,研究探索生态补偿机制,制定财政性资金投入机制和管理办法,保证环境保护投资到位并发挥效益。2013年,龙岩市确定为“生态建设年”,全面加强生态建设。一是大力支持生态环境建设,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投资2亿元全面开展龙津河(属九龙江流域)生态综合整治,重点突破养殖业、采矿业污染治理以及城镇生产生活污水处理。二是大力支持节能减排,预算安排1666万元全面落实鼓励节能的财税政策,加强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建设,支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推进污染减排工作。三是大力推进水土流失治理,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多方筹资,以长汀水土流失治理为重点,支持加大对汀江流域生态治理力度,打好水土流失治理攻坚战。
(二)狠抓节能减排,调整产业结构
坚决淘汰落后产能。龙岩积极落实节能减排、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循环经济等有关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大力发展机械产业非资源型工业,取得了较好成效。目前落后产能主要淘汰类是落后钢铁产能和尚未关闭的机立窑水泥产能,并争取在2015年底以前淘汰能耗较高的1000T/D旋窑水泥生产线。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坚决制止新建淘汰类落后产能,巩固关闭小火电、小纸厂的成果,为新上项目腾出发展空间。修订完善龙岩中心城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的方案、政策和规划,加快推进“优二进三”,为中心城市发展拓展空间。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凡是淘汰类落后产能不能搬迁转移,不能对违法新建的淘汰类落后产能予以搬迁补偿,扎实做好搬迁企业的职工安置和社会稳定工作。
抓好节能减排工作。按照《生态建设指标》所规定的单位GDP能耗标准(0.9吨标准煤/万元)调整“十二五”节能规划,并相应制定更加严格的节能措施。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建立高耗能行业新增用电容量审批制度,控制水泥、铁合金、火电、合成氨等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加强重点行业和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加大节能技术改造投入,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推进建筑节能。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实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空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强化源头预防和结构减排。创建污染减排逆向传导机制,建立污染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完成情况与新建项目挂钩的机制,对电力、钢铁(含铁合金)、有色金属、水泥、化工等重点行业采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把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性要求。大力推进电力、水泥、钢铁和有色金属企业的脱硫脱硝治理工程。加强机动车尾气监测和治理,减少城市机动车污染。
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在建材、有色金属、钢铁、煤炭、化工等行业开展循环经济试点,以煤矸石、粉煤灰、冶金炉渣综合利用为重点,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突出抓好资源开采、资源消耗、废物产生、再生资源产生、消费等五大环节,努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支持建设一批循环经济工业园和生态农业示范园区,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上规模、上层次。
(三)治理养殖污染,改善农村环境
严格控制养殖规模。2009年修订了《龙岩市畜牧业2009—2020年产业布局规划》,2011年又制定了《龙岩市畜牧业污染治理规划》和《龙岩市“十二五”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规划》,按照“限量、提质、增效”原则,结合龙岩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土地承载力,逐年削减生猪养殖总量。鉴于龙岩目前生猪养殖规模已经大大超过环境承载能力,科学调整养殖规划,“十二五”期间生猪养殖业按照负增长来安排并考核,调减生猪养殖规模。几年来的养殖污染治理实践证明,以离河流远近来划分禁养区、限养区,简单地把养猪场往山上搬,并不能解决养猪污染问题,反而会使污染往支流、山涧甚至水源地蔓延。要根据区域环境容量、流域水质现状、山林植被吸纳能力来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合理布局生猪养殖场。凡是河流水质为劣5类的区域,全流域实施限养和达标治理措施,分期分片禁养,逐年减少生猪养殖量;凡是河流水质达不到流域水质功能标准的,实施限养,禁止新批新建养猪场,并加大养殖业污染治理力度。
发展生态农业。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和安全农产品生产,加快建设一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标准完善、管理规范的安全食品生产体系,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对以畜禽粪便为主的有机肥生产、使用环节给予政策资金补助,激励粮农、果农多用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达到既解决养殖污染问题又提高土壤肥力和作物品质的目的。加快沼气生态农业示范建设,因地制宜地推广“一池带四小”(小猪场、小果园、小菜园、小鱼塘)为主要建设内容的庭院生态农业模式。
整治农村环境。扎实推进以垃圾污染治理为主要内容的“家园清洁行动”,全面清理公路沿线、沟道两侧、村道里弄的垃圾,完善村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健全农村垃圾清运和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结合新农村建设搞好“五改”(改圈、改厕、改厨、改水、改路),通过建立一批沼气示范村,以点带面,带动农村沼气建设工作的整体推进,净化美化村庄环境。
(四)加强水土保持,整治重点流域
加快水土流失治理。继续抓好以长汀为重点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创新治理理念、模式、技术。对水保资金做到依法征收,合理使用,监管到位,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对龙岩水保治理项目的支持。进一步强化矿山环境综合整治,突出解决矿业开发造成的水土流失问题,坚决取缔关闭不符合最小开采规模规定的矿点,依法查处非法采矿。被取缔关闭的矿山的生态恢复,按照“谁开采、谁治理”的原则由采矿权人负责整治。对无法落实业主的废弃矿山,根据属地原则,由当地政府负责整治。加强对开发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及时督促业主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全面落实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制度。加强对山地开发的监管和服务,对一些地方兴起的大规模开垦茶园热潮给予正确引导,防止水土流失。由于稀土矿山含沙量大,生态环境脆弱,必须严格实施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稀土,严格控制稀土开采规模,将稀土产业发展重点放在稀土材料深加工和应用上。
加强重点流域污染整治。龙岩高度重视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业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提出整治目标要求,启动了新一轮整治。在认真履行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保护区域生态环境的同时,根据省流域整治资金的安排,积极向省财政厅、环保厅等相关部门争取汀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资金,确保整治项目按轻重缓急布置。近年来省财政厅、环保厅下达汀江流域补助资金500万元。另外,市级排污费收入中从2006年开始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汀江流域水环境整治,占每年市级排污费专项治理资金的30%以上。自2001年以来,先后投入近3亿元,大力开展有序推进汀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确保了汀江流域生态环境优良,与广东的交水断面长期优于三类水质标准,为下游广东梅汕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推进林业生态建设。重视森林的涵养水源和碳汇功能,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措施,创新林业管理体制机制,实现林业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并举。将林产工业转为工业主管部门管理,使林业管理部门将工作重点放在森林生态建设上。严格控制林木采伐,大力提高林木蓄积量,恢复和提高森林的生态功能,实现林业和林产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创新生态公益林管护模式,提高并多方筹集生态公益林管护资金。发挥国有林场在林业生态建设方面的示范引导作用,稳定国有林场经营区,依法保护国有林场的合法权益。大力开展造林绿化,大力推进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和绿色屏障“四绿”工程建设,努力提高城乡绿化一体化水平。
(课题组成员:郑锦兴 马素明 陈锦洋 李旭琴)
责任编辑 陈素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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