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6 作者:宋义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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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江苏省以规范化财政所建设为龙头,以乡镇财政机构队伍建设为保障,以乡镇财政就地就近资金监管和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两基”建设,走出了一条规范有效、具有江苏特色的乡镇财政建设之路。
(一)加大工作力度,乡镇财政机构队伍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机构人员是乡镇财政工作最基础的环节。在广泛开展调研、多方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省财政厅联合省编办、省人社厅和省公务员局等四部门于2012年9月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机构队伍建设的意见》。一是准确定位乡镇财政职能,细化和完善“收入管理、分配资金、监督管理、落实政策、服务发展”五大职能,基本实现了一级政府一级财政职能间的匹配。二是规范乡镇财政机构设置,要求各地“乡镇政府必须独立设置财政所,乡镇财政所为行政机构”。三是合理确定乡镇财政人员编制数额,使乡镇财政所实有在编在岗人员基本满足工作需要,并实现不相容岗位互相分离。四是优化乡镇财政人员管理方式,积极探索以县级财政为主的管理方式。五是配齐配强乡镇财政人员队伍,加大招录或招聘力度,建立正常的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六是提高乡镇财政人员综合素质,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全面提高乡镇财政干部的...
近年来,江苏省以规范化财政所建设为龙头,以乡镇财政机构队伍建设为保障,以乡镇财政就地就近资金监管和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两基”建设,走出了一条规范有效、具有江苏特色的乡镇财政建设之路。
(一)加大工作力度,乡镇财政机构队伍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机构人员是乡镇财政工作最基础的环节。在广泛开展调研、多方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省财政厅联合省编办、省人社厅和省公务员局等四部门于2012年9月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机构队伍建设的意见》。一是准确定位乡镇财政职能,细化和完善“收入管理、分配资金、监督管理、落实政策、服务发展”五大职能,基本实现了一级政府一级财政职能间的匹配。二是规范乡镇财政机构设置,要求各地“乡镇政府必须独立设置财政所,乡镇财政所为行政机构”。三是合理确定乡镇财政人员编制数额,使乡镇财政所实有在编在岗人员基本满足工作需要,并实现不相容岗位互相分离。四是优化乡镇财政人员管理方式,积极探索以县级财政为主的管理方式。五是配齐配强乡镇财政人员队伍,加大招录或招聘力度,建立正常的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六是提高乡镇财政人员综合素质,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全面提高乡镇财政干部的政策、业务水平和依法理财能力。同时,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树立乡镇财政“窗口”良好形象。各地通过明确机构人员性质,理顺财政所人员管理方式,列入省级公务员统一招录计划,开展各级培训等,优化人员结构,提升人员素质,推进乡镇财政机构队伍规范化。全省共计通过列入2013年乡镇财政省级公务员招录计划录用221名乡镇财政工作人员,为乡镇财政机构队伍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同时,为全面提升乡镇财政干部的综合素质,通过完善培训制度、转变培训理念、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扎实有效地开展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从2010年开始启动乡镇财政干部三年培训规划,初步形成了“领导重视、多方支持、上下联动、人人参与”的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新局面。2010—2012年,全省累计安排乡镇财政干部培训经费16259万元,共组织各类乡镇财政干部培训班1454期,实际培训超7万人次。2013年,又制定下发了《新一轮乡镇财政干部三年培训规划》,仅省本级已组织开办了2期乡镇财政干部业务培训班和1期高级研修班,培训乡镇财政所长及市、县基层财政管理人员510人。
(二)提档升级,全面开展规范化财政所建设。为适应乡镇财政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提升乡镇财政所的质量与水平,2012年10月,江苏省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规范化财政所”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从2013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进行省级规范化财政所评定工作,力争用3年时间,使全省60%以上的财政所达到“省级规范化财政所”的目标。“省级规范化财政所”每年评定一次,由各乡镇财政所对照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县级财政进行实地初审,省辖市财政进行实地复审,最终由省财政组织实地审定,对符合条件的,经公示后授予“省级规范化财政所”称号,由省财政实行以奖代补。对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财政所,实行一票否决制。“省级规范化财政所”建设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有效期5年,期满后将重新组织复核审定。一是机构队伍规范化,着力于明确职能,规范机构设置,合理确定编制数额和工作岗位,强化人员管理,配齐配强队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培训,提升素质。二是业务工作规范化,着力于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贯彻落实,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原则和财政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各项要求,推进财政改革向乡镇延伸,确保收入组织合法、支出结构合理、民生保障到位、财务管理规范、财政监督有力,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指标内容涵盖了收入管理、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乡财县管)、资金监督、资产绩效管理和财务会计管理等方面。三是内部管理规范化,着力于构建职责明确、结构合理、运行高效、制衡有力的乡镇财政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乡镇财政科学理财、民主理财、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四是基础设施规范化,着力于乡镇财政基础设施建设和设施配备,为乡镇财政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物质和资金支持,为防止铺张浪费,坚持量力而行,在基础设施规范化的指标设计中,突出实用前提,不准搞形象工程,以满足基本工作需要。指标内容包括办公用房、服务大厅、档案室、信息化设备等必要的设施。为确保“规范化财政所”建设更符合实际和便于操作,制定了较为全面完整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采用百分制评审办法。经省最终审定,得分在90分以上的(含90分),由省厅授予“省级规范化财政所”称号。目前,全省已有360个财政所通过市县两级财政部门的初审复审,报省审定。
(三)强化职能,全面实施乡镇财政就地就近监管工作。开展乡镇财政就地就近资金监管工作是乡镇财政所的一项重要职能。江苏省从2011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推进此项工作,通过积极探索,明确县乡联动作为资金监管的有效形式,于2012年选择30个县开展乡镇财政就地就近监管县乡联动试点,就进一步统一认识、明确方法和思路,取得初步成效。在此基础上,从2013年起,将乡镇财政就地就近县乡联动监管工作扩展到全省所有市、县,覆盖到了所有乡镇。针对各地实际工作中的难点和薄弱环节,江苏省从规范基础工作入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扎实推进。一是建立了乡镇财政就地就近资金监管季报制度,对于全面了解和把握总体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乡镇财政就地就近监管县乡联动工作重点环节工作监管资料归档目录格式的通知》,建立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台账体系,进一步规范了各地监管基础工作。三是研究开发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软件,目前已在部分地区开始试用,进一步规范了工作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确保了监管数据的准确性。四是把财政部奖补资金与监管工作绩效直接挂钩,不搞平均分配,充分发挥奖补资金对促进就地就近监管的激励作用。各地加大工作力度,狠抓重点环节,规范业务流程,加强平台建设,资金监管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截至2013年6月底,全省纳入乡镇财政监管的资金总额达758.3亿元。全省各县共计传递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14687条,县均143条;共计开展抽查巡查工作2843次,县均27次。全省乡镇财政开展抽查巡查工作10160次,乡均9次;乡镇公开公示各项财政资金项目12406个,乡均11个。全省共提出监管意见建议3428条,累计查处纠正违纪违规金额379万元,节约财政资金700万元。
(四)精细管理,全面落实乡镇财政信息化建设。乡镇财政信息化建设是全省财政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重要技术支撑平台。2011年8月,江苏省印发了《进一步推进乡镇财政信息化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在全省建立“渠道通畅、程序规范、运行高效、数据安全”的省、市、县、乡一体的信息化运行机制,并组织召开了专题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推动全省乡镇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省财政累计安排4500多万元项目资金,对县乡网络搭建、乡镇财政所防火墙设备购置等给予补助,保障乡镇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从专项验收抽查的情况看,全省乡镇财政信息化建设进展顺利,县乡内网连接和乡镇财政局域网建设全面完成。2012年下半年,又对乡镇财政信息化系统的安全保障,提高系统运行水平、效率,系统维护和培训等问题进行了专题布置,对苏北、苏中困难地区乡镇财政所急需终端设备配置的情况给予了经费补助。总体来看,通过加大系统整合力度,通过以县为单位推进乡镇财政业务系统的大平台建设,目前已建立了流程畅通、业务协同、数据共享的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已经实现了省、市、县、乡四级内网连接的畅通无阻目标,完成了乡镇财政所局域网的建设工作,并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按照金财工程要求,加快推进了系统应用和数据集中管理。目前,省级农桥建设项目软件系统、资金监管软件系统、一折通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等均已在四级内网高效运用,基本实现了各项财政业务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无纸化办公、电子化公示和查询,极大地提高了乡镇财政工作效率。财
(作者为江苏省财政厅副厅长)
责任编辑 李艳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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