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结构性减税政策是通过对税收政策进行有增有减的调整,优化税制结构及其构成要素,从而减轻企业和居民的税收负担,保障和改善民生,扩大有效需求,激发经济活力,刺激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2008年,我国首次提出实行结构性减税政策,通过采用税收减免、降低税率等直接优惠和加计扣除、投资抵免等间接优惠方式实施减税措施70余项,涉及十几个税种,减税规模数千亿元,结构性减税政策在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使我国经济在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相继陷入经济低迷的状态下仍能保持稳定增长势头。2011年第四季度以来,为应对经济增长放缓,提出继续加大结构性减税政策实施力度。
一系列结构性减税政策紧密出台,有序推进,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平稳推进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调整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结构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切实减轻了居民税收负担。提高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落实并完善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减轻中小微型企业负担,激发了经济活力。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并稳步扩大试点范围,激励服务业加快发...
结构性减税政策是通过对税收政策进行有增有减的调整,优化税制结构及其构成要素,从而减轻企业和居民的税收负担,保障和改善民生,扩大有效需求,激发经济活力,刺激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2008年,我国首次提出实行结构性减税政策,通过采用税收减免、降低税率等直接优惠和加计扣除、投资抵免等间接优惠方式实施减税措施70余项,涉及十几个税种,减税规模数千亿元,结构性减税政策在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使我国经济在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相继陷入经济低迷的状态下仍能保持稳定增长势头。2011年第四季度以来,为应对经济增长放缓,提出继续加大结构性减税政策实施力度。
一系列结构性减税政策紧密出台,有序推进,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平稳推进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调整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结构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切实减轻了居民税收负担。提高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落实并完善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减轻中小微型企业负担,激发了经济活力。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并稳步扩大试点范围,激励服务业加快发展步伐,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扩大内需奠定了坚实基础。降低居民日用品等商品进口关税,免征蔬菜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的税收优惠政策和鼓励大学生、农民工、城镇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了居民生活成本,增加了居民可支配收入,切实保障和改善了民生。
今年继续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仍然是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和贯彻积极财政政策、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应进行全局、宏观和长远的制度设计,进一步突出重点,将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与深化税制改革统筹协调,与其他调控手段相互配合,逐步建立健全有利于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的财税政策体系和监督管理机制,妥善处理好提高市场效率、促进社会公平与保持经济稳定之间的关系。
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应与深化税制改革相结合,进一步优化税制结构。目前我国税制结构存在的突出问题是货物与劳务税和所得税、间接税和直接税的比例不协调。由于货物与劳务税属于中性税收,在调节收入的作用上具有累退性,因此,货物与劳务税比例过高的税制结构不利于调节收入分配。今后,应稳步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使其逐步扩大到全部服务业领域和全国范围。深入推进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坚持分类和综合相结合的改革方向,通过科学设计税收减免与扣除项目、逐步优化税率级次与结构,在降低低收入税负的同时,强化对高收入者的征收调节。
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应与健全地方税体系相结合,进一步完善财政收入体制。目前我国地方税体系建设相对滞后,税源相对集中稳定、征管相对便利、收入充足、增收潜力较大的税种,大多列为中央税或中央地方共享税,而留给地方的大多是税源分散、征管难度大、征收成本高和收入不稳定的小税种,使得地方政府很难通过地方税有效组织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今后,应逐步完善地方税收体系,构建合理并可持续的地方财源结构,积极推进房地产税制和资源环境税制改革,使房产税、资源税和环境税逐步成为地方政府主要的收入来源。并赋予地方政府更多的税收管理权限,将一些与地方经济社会相关度大、更富地方特性的税种的管理权限下放到地方政府。
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应与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相结合,进一步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减税政策作为一种税式支出,相当于财政支出的替代,是政府公共政策和公共财政的有机组成部分,应尽快将其纳入国家预算体系,建立专门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源调查和税收分析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结构性减税政策数据库,并对数据进行测算分析和定量评估,提高减税政策效率。同时,明确税收调控作用的有限性,积极与其他调控手段相配合。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等制度,更大范围地将其纳入预算体系,统筹安排财力资源,在不影响满足基本公共服务支出需求的基础上,把握好减税的力度,处理好“发展财政”与“民生财政”的关系,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保障与改善民生。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