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3 作者:周强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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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首次明确提出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这一量化指标,引起国内外高度关注。我国基于怎样的具体国情才提出“收入倍增计划”的?应如何切实推进改革和调整政策,以确保“收入倍增”的如期实现?本文试就此作简要分析。
我国提出“收入倍增计划”的具体国情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以GDP衡量经济总量,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但若以人均国民收入测算,仍仅为中等收入国家。“收入倍增计划”的理论依据是,在国家高速增长的同时,如果劳动者的工资水平没有随着经济增长比例而增长,社会生产力与消费水平的巨大反差会阻碍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所以只有让工人和农民收入倍增才能解决国家经济中内需不足、产能过剩问题。我国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不是一个简单的经济增长指标,而是与“转方式、调结构”密切相关,是在“转方式”取得重大进展,在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明显增强的基础上的综合计划,是与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区域协调发展相适应的收入倍增,是经济发展的自然结果。我国提出“收入倍增计划”的具体国情为:
(一)居民收...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首次明确提出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这一量化指标,引起国内外高度关注。我国基于怎样的具体国情才提出“收入倍增计划”的?应如何切实推进改革和调整政策,以确保“收入倍增”的如期实现?本文试就此作简要分析。
我国提出“收入倍增计划”的具体国情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以GDP衡量经济总量,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但若以人均国民收入测算,仍仅为中等收入国家。“收入倍增计划”的理论依据是,在国家高速增长的同时,如果劳动者的工资水平没有随着经济增长比例而增长,社会生产力与消费水平的巨大反差会阻碍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所以只有让工人和农民收入倍增才能解决国家经济中内需不足、产能过剩问题。我国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不是一个简单的经济增长指标,而是与“转方式、调结构”密切相关,是在“转方式”取得重大进展,在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明显增强的基础上的综合计划,是与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区域协调发展相适应的收入倍增,是经济发展的自然结果。我国提出“收入倍增计划”的具体国情为:
(一)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不同步。1979—2010年,我国人均GDP年均增长8.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7.3%,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7.3%,人均GDP增速比城乡居民收入高出1.5个百分点。2011年尽管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速比GDP高出2.2个百分点,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仍比GDP增长率低0.8个百分点。
(二)居民消费率偏低,潜力较大。近年来,我国居民消费率(居民消费支出占GDP的比重)不断下降,由1992年的47.2%下降到2010年的33.8%,为历史最低水平。这一比重不仅低于世界中等收入国家平均水平60%的比重,甚至低于中低收入国家41%的平均水平。从三大需求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来看,最终消费支出贡献率由1980年的71.8%下降到2011年的51.6%,资本形成总额贡献率则由26.4%提高到54.2%,货物与服务净出口贡献率由1.8%降为-5.8%。扩大内需尤其是消费需求仍有巨大的潜力和空间。
(三)社会保障投入相对不足。社会保障水平不高仍使不少居民谨慎消费,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仍然较低。2010年,我国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额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为10.2%,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尤其是医疗保险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还不健全,保障水平不高,制约了居民的消费意愿,这部分预防性储蓄是储蓄率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同时,近年来大中城市房价高企,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居民的有效消费需求的形成。
(四)工资收入仍然是城乡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2011年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仅占全部收入的2.7%,财产性收入在居民收入中的占比最低,对城镇居民收入的贡献还很小,不仅低于经营净收入的贡献,更远低于转移性收入和工薪收入的贡献。工资性收入仍是居民收入的最主要来源,工资增长是居民总收入增长的首要贡献因素。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23979元。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15412元,增长12.4%。一些国家的发展经验表明,人均GDP达到4000美元之后,由于居民消费快速扩张,消费逐渐成为三大需求中的主动力。目前,我国人均GDP已超过4000美元,标志着经济发展进入了重要转折时期,经济增长方式正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消费升级速度将加快,但要实现这一消费跨越仍受众多因素制约。其中,中等收入规模偏小、中低收入者收入较低无疑是制约有效需求的重要原因。因此,党的十八大审时度势,高瞻远瞩,提出了“收入倍增计划”的宏伟目标。
对“收入倍增计划”的几点思考
(一)收入倍增的关键在于切实提高劳动生产率。1960年,日本曾启动为期10年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旨在推动产业结构高级化,促进国际贸易和技术创新,改善城乡二元结构,最终大幅提高国民生活水平,实现充分就业,使得消费与经济增长进入良性循环。该计划具体内容包括建立最低工资制度,缩小行业工资差别,提高整体工资水平;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提高农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务,间接增加居民收入;改善地区发展不平衡,缩小大中小企业之间的收入差距等。日本的实践表明,收入倍增的基础是经济增长,关键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并以此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我国制定收入倍增计划时,应借鉴相关经验,将收入倍增与“转方式、调结构”有机结合起来,即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为核心,以提高收入为目的,以扩大有效需求为增长源,以实现经济持续增长为提高收入源,建立国民经济良性互动的运行体系。同时,为保障产业结构顺利升级,必须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应以较高的工资收入吸引更多的高素质技术人才投身于实体产业,这样才能形成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产业升级的良性循环。
(二)收入倍增应立足于“转方式、调结构”。提高国民收入虽是收入倍增计划的最终目的,但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保持经济持续增长是确保其实现的前提。政府通过实施一系列的政策目标和政策工具来实现国民经济整体转型,进而达到增加国民收入的目的。因此,我国在制定收入倍增计划时,更要注重“转方式、调结构”。
(三)收入倍增应把握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日本在推行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时,注意把握市场经济与政府干预的平衡。一方面,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中的基础作用,政府在微观层面上一般不直接干预企业,而是依法行政,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和社会成员平等获取财富的机会,并通过行业商会诱导和促进企业发展。另一方面,在宏观层面上全面干预经济,尤其是在公共计划部分颁发详细实施方案,制定必须完成的指令性计划,并对收入差距进行调节,极大地促进了产业结构升级和国民收入的增加。
对我国“收入倍增计划”的政策建议
“收入倍增计划”是与“转方式、调结构”息息相关的。若如期实现,则意味着我国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一)做好科学合理的“顶层设计”。人均国民收入倍增是由一系列指标体系组成的完整的经济发展规划。一方面应明确具体的计算指标,如:是名义收入倍增还是实际收入倍增,是人均全部收入还是人均可支配收入;另一方面,应抓好落实,尽快将十八大精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实施“收入倍增计划”的期限只剩下8年的时间。当前,“十二五”正进入攻坚阶段,即将出台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中应充分体现十八大“收入倍增”的精神,其他的“十二五”子规划也应与“收入倍增”的发展目标协调,为“十三五”开局奠定良好基础。中长期来看,“十三五”规划应充分做好战略规划,从制度层面、政策层面做好“顶层设计”,以确保“收入倍增”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党的顶层设计目标能够如期实现。
(二)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现阶段实行“收入倍增计划”应把握“限高、扩中、调低”的原则,尽快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使居民收入增速不低于经济发展速度,劳动报酬增速与生产率提高同步,切实提高“两个比重”(即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以及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正如十八大报告指出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应将居民收入增速、劳动报酬比重提高的幅度等政策目标明确列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以及随后的五年规划,以此作为“收入倍增计划”的考核目标。应把人均国民收入纳入新的政绩考核体系。应设立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协调机构,牵头协调相关的宏观调控部门,以更好地协调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社会保障与就业政策等与收入分配有关的政策工具,以形成政策合力。
(三)提高中等收入阶层收入是重中之重。如果社会有一个占人口多数的中等收入阶层,即接近“橄榄球型”的社会结构,不但可以促进社会稳定,还能保障有效的消费需求。此外,中等收入阶层的扩大还会大大提高社会的活力和劳动效率。为此,需进一步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同时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服务业,以吸纳日益扩大的中等收入阶层。
(四)健全和完善再分配政策。加大财政、税收在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的调节作用,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充分发挥税收政策调整收入分配的作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深化在个人所得税、消费税等方面的改革,研究改革房产税、遗产税、赠与税等相关税制,再分配环节应更加注重公平,适当限制过高收入,进一步加大对中低收入居民的转移支付力度,增加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精准调控,发挥好税收政策的合力。
(五)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应适当增加财政的社会保障投入。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逐步将社会保障基金纳入预算内管理。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征缴率。适当增加财政在教育和培训领域内的投入,有效提升劳动者的素质和技能,提升劳动者通过自身技能改善收入境况的能力。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尤其是探索建立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低工薪劳动者的薪酬水平,完善最低工资制度。
(六)建立职工工资增长机制。建立与国家经济增长相匹配的国民收入稳定增长机制,提高居民的长期收入预期,建立劳资平等协商制度,缩小贫富差距,实现“经济增长”与“国民增收”同步的“收入倍增计划”是促进工资提高、劳动报酬增加的必然选择。此外,“收入倍增计划”应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进行产业结构高级化提供充分的制度激励。如应对政策鼓励的产业提供贴息、优惠贷款等政策支持,加大对高技术中小企业金融支持的力度。财
(作者为财政部亚太财经与发展中心北京分部副主任)
责任编辑 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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