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企业破解发展难题,保障经济稳定健康发展,山东省威海市财政局利用财政间歇性资金设立临时还贷扶持资金,无偿为资金周转不畅、不能及时还贷的企业提供短期“搭桥”,待银行重新发放贷款后再收回资金,及时接续了企业资金链,保证了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收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搭建起了政府与企业之间的“连心桥”。
健全制度,切实保证运行规范。2009年,威海市以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市区重点工业企业临时还贷扶持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对资金的管理运行作出了明确规定。一是明确了扶持资金使用范围。扶持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和重点使用原则,主要用于借款到期经努力筹措仍难按时偿还并且符合银行续贷条件的重点工业企业。重点工业企业由市金融服务办公室、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局、财政局等部门从科技含量较高、市场容量较大、成长性较好、信誉良好的企业和拟上市的企业中筛选确定。扶持资金无偿使用,免利息、免抵押担保,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二是规范了扶持资金使用程序。企业使用扶持资金,应在贷款到期15日前提交扶持资金使用申请书和申报表。经批准后,财政部门、银行和借款企业三方签订使用协议,由财政部门向企业贷款银行账户存入相应资金,借款企业收到财政资金后立即偿还到期贷款,再由贷款银行完成有关续贷工作,企业在收到新贷款后1个工作日内将相应款项转回财政部门相应账户。三是明确了各方责任。对未能按时还款的企业,按现行贷款利率加收30%的占用费,并取消其享受财政针对企业的所有扶持政策。贷款银行应确保贷款按时接续到位,并监督企业专款专用,否则取消在该行开设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所有账户。对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扶持资金或导致扶持资金不能及时收回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防控风险,确保运作安全高效。一是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建立严格的资金申请使用审批机制,财政局、贷款银行、金融服务办公室、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局从严审查并严格把关,由市政府分管市长最后审定。对未取得银行贷款承诺、不符合续贷条件的企业,一律不予受理。同时,建立全程跟踪监管机制,在通过资金使用协议对企业进行约束的基础上,财政部门会同银行对资金流向进行全程跟踪监管,防止企业挤占挪用。目前,受扶企业全部做到了专款专用、按时还款。二是全面实施高效优质服务。强化服务意识和效率观念,对提出用款申请且手续完备的企业,各部门坚持快审查、快签约、快拨款,真正做到急事急办、好事快办,以高效率保障资金快速运转,以快运转扩大资金扶持范围。政策实施以来,从未发生由于部门审批不及时而耽误企业用款的情况,赢得了企业的一致肯定和好评。三是逐步完善扶持政策。政策实施以来,在发挥好资金监管职能的同时,市财政还会同相关部门深入企业走访调研,摸清企业发展情况,实地了解资金运行情况和使用效果,逐步推进政策完善。从2010年开始,在原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了资格限制,扩大了政策覆盖范围,将发展较好的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扶持范围,使临时还贷扶持资金助企解困、助力发展的作用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
威海市临时还贷扶持资金的设立,找准了破解企业发展难题的关键点,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能动作用,体现了科学理财观在财政工作中的实际应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截至2010年9月底,临时还贷扶持资金已安全运行两年零六个月,累计为北洋电气、银洁绣品、百圣源等835户企业办理还旧贷新业务920多笔,提供转贷资金106.8亿元,有效防止了企业因资金链断裂而停产、破产和解散职工,缓解了企业短期资金运转困难,保障了企业的发展壮大和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为保证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通过临时还贷扶持资金为企业接续资金链,避免了企业因临时周转困难无法偿还贷款而在银行留下信用污点,为企业的融资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为未来发展铺平了道路。财
责任编辑 李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