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21 作者: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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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2年,全国农业综合开发机构要按照“资金安排要向高标准农田建设聚焦,项目布局要向粮食主产区聚焦”的要求,围绕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较快增收,加大农业综合开发投入,重点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投入,大力加强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有效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大力加强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努力打造全国粮食生产核心区
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和各地区产粮大县的支持力度。按照“突出重点,集中资金,规模开发”原则,围绕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支持力度,重点加大对各地区产粮大县特别是纳入《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的800个产粮大县的支持力度。适当兼顾其他地区,因地制宜地支持棉花、油料、糖料和木本粮油等优势农产品生产。
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坚持田水路林山综合治理,大...
2012年,全国农业综合开发机构要按照“资金安排要向高标准农田建设聚焦,项目布局要向粮食主产区聚焦”的要求,围绕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较快增收,加大农业综合开发投入,重点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投入,大力加强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有效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大力加强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努力打造全国粮食生产核心区
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和各地区产粮大县的支持力度。按照“突出重点,集中资金,规模开发”原则,围绕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支持力度,重点加大对各地区产粮大县特别是纳入《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的800个产粮大县的支持力度。适当兼顾其他地区,因地制宜地支持棉花、油料、糖料和木本粮油等优势农产品生产。
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坚持田水路林山综合治理,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突出抓好以农田水利为主要内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明确除生态建设任务比较重的省(区、市)外,其他地区用于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和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的财政资金,不得低于土地治理项目财政资金的90%。中低产田改造亩投资标准原则上平原地区达到980元、丘陵山区达到1180元。粮食主产区中央财政存量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的资金,不得低于土地治理项目的40%(生态建设任务较重的内蒙古除外);中央财政增量资金,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其他省(区、市)也要将中央财政资金适当集中用于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同时,继续在切块分配给有关地区的中央财政资金中安排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为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提供可靠的外部水源条件。
有效促进农业科技进步。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农业综合开发科技投入机制,用足用好科技投入政策。大力支持基层农技服务组织开展技术推广工作,有条件的地区要优先选择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其向项目区成员农户提供农技服务。鼓励和引导科研教育机构积极开展农技服务。采取技术培训、技能传授、示范带动等方式,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培养造就新型职业农民。大力推广管道灌溉、衬砌渠道、膜下滴灌、优良品种、机械深松、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等技术,搞好先进适用技术的组合配套,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对生产的支撑作用。
扎实开展“节水增粮行动”。根据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和财政部工作部署,积极支持黑龙江、吉林、内蒙古、辽宁四省(区)干旱半干旱地区开展“节水增粮行动”。2012年计划安排中央财政资金12亿元,全部用于膜下滴灌、喷灌等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通过集中连片大规模推广应用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水资源利用效率,实现节水增粮增效,为缓解四省(区)水资源供需矛盾和实现粮食持续稳定增产提供有力支撑。
支持生态综合治理。生态脆弱省(区、市)要集中本地区生态综合治理资金,重点向生态脆弱地区或丘陵山区倾斜,因地制宜开展草原(场)建设、小流域综合治理、土地沙化治理等。同时,加强农田林网建设,为项目区提供良好的生态屏障。
二、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农民较快增加收入
完善财政贴息政策,大力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建设。根据东、中、西部经济发展状况和龙头企业发展规模等情况,实行不同的贴息资金安排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大贴息资金安排力度。深入开展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合作,大力推进与中国农业银行的合作,积极探索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进一步扩大信贷资金来源。鼓励地方提高贴息资金用于固定资产贷款贴息的比例,大力支持农产品加工和储藏保鲜等流通设施建设。
完善财政补助政策,不断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力度。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支持已在工商部门注册、经营状况良好、运行和管理比较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其发展规模化、标准化种养基地和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储藏保鲜建设,促进其加强管理,规范运行机制,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其组织农民进入市场、发展现代农业的作用。
继续支持大中城市“菜篮子”工程建设。按照加大“菜篮子”产品销区就地生产和就地供应的要求,继续加大对大中城市特别是天津和河北环京津地区设施蔬菜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提高蔬菜应急保障能力,缓解蔬菜供求偏紧、价格上扬引发的矛盾。
三、加强沟通协调,抓好部门项目和外资项目建设
加大部门项目建设力度。较大幅度增加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投入力度,加快改造步伐,为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提供必要和可靠的外部水源条件。稳步推进马铃薯脱毒种薯繁育基地建设,加强西北、西南、海南等优势种子繁育基地建设,调整优化良种生产布局,不断提高良种育繁推一体化能力。进一步增加对油茶、核桃等木本油料项目的投入,加大优质高产苗木繁育和高产技术推广力度,大幅度提高木本油料单产。加大新型合作示范项目投入力度,启动“产销对接”试点项目,探索建立农产品生产与消费有效衔接的产销模式。继续推进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陕甘宁地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长江黄河上中游水土保持、林业生态示范项目,为农业生产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组织实施好优势特色种养示范、土地复垦项目建设,发挥示范作用。适时开展滇黔桂石漠化防治调研,研究将滇黔桂石漠化防治纳入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扶持范围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做好外资项目工作。编制完成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农业科技项目竣工报告。督促地方加快利用全球环境基金赠款适应气候变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进度和报账进度,做好项目收尾等工作。加强沟通协调,争取有关部门尽早批复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做好项目启动前的谈判、培训等工作。申报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可持续发展农业项目建议书,编制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做好迎接世界银行项目准备团和评估团的各项工作。配合审计署做好外资项目年度审计工作。
四、着力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多渠道增加资金投入。争取中央财政较大幅度增加投入。加快利用外资工作步伐。督促各地区在财政预算中足额落实财政配套资金。鼓励和支持各地区积极争取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土地出让金收入等其他渠道的相关资金,增加农业综合开发配套资金投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引导项目区广大农民群众自愿为其直接受益的项目建设筹资投劳,吸引带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增加对农业综合开发的投入。
加强资金管理。按照奖优罚劣原则,采取“综合因素法”,科学分配中央财政资金。加强预算执行工作,加快2012年中央财政资金拨付进度,力争6月底前完成绝大部分中央补助地方转移支付资金拨付工作,督促地方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专人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制度和县级财政报账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好2013年预算编制工作,科学测算资金需求,努力争取增加投入。提前下达2013年中央财政存量资金及部门项目资金指标。做好提前通知地方2013年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督促地方逐级提前通知这部分转移支付指标并全额编入下一年度年初预算,提高预算完整性。做好决算编报工作,加强决算数据分析,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好中央财政投资参股经营收益收缴、有偿资金回收会计核算与账务处理,以及资金年终结算工作。严格按照《有偿资金呆账核销和延期还款办法》的规定,做好到期财政有偿资金呆账核销和延期还款工作。
2012年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要做到:
一、大力加强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努力打造全国粮食生产核心区
二、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农民较快增加收入
三、加强沟通协调,抓好部门项目和外资项目建设
四、着力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强化项目管理。完善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规范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经营项目评审指标体系,切实加强培训,指导地方和中央有关部门严格按规定组织项目评审,加大评审抽查力度,对问题多的加大抽查比例,对问题少的减少抽查比例。研究提出2013年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评审意见,做好由国家农发办负责的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和新增开发县的评审组织工作。发挥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贷款贴息项目的审核力度。积极推行项目立项公示制,严把项目立项关。严格项目实施管理,大力推行资金和项目公示制、土地治理项目主要单项工程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主动吸收项目区群众参加土地治理项目工程监督管理。研究提出加强投资参股经营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政策和措施。加强工程建后管护工作,积极探索拍卖、租赁、承包和业主负责制等有效形式,明确已建成工程所有权、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措施,保障已建成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加强监督检查。汇总分析2011年综合检查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研究提出改进办法。继续采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等形式开展综合检查。组织开展检查培训,努力提高检查人员对农业综合开发政策的理解和把握能力。积极开展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地方先行投入”试点等的核查,认真做好人民来信处理工作。配合审计署做好年度审计工作。对检查和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抓好整改,并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按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将评价结果纳入资金分配综合因素,督促地方和有关部门提高资金和项目管理水平。同时,注重发挥基层财政部门、农业综合开发机构特别是乡镇财政所就地就近实施监管的优势,切实加强对资金拨付、使用、管理和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监督。
完善制度办法。及时修改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研究起草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和综合检查联络员职责等内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农业综合开发制度体系。汇总编印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内部办事程序。
完善政策机制。研究提出政策措施,积极探索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为平台,统筹涉农资金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机制。完善和创新科技投入机制,用足用好农业综合开发科技投入政策,进一步提高项目区科技水平。探索围绕区域主导产业,集中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规模化种养水平的政策机制。启动湖南湘西政策创新实验区项目,适时研究2013年实施贵州铜仁等地区政策创新实验区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研究采取特殊政策措施,加快扶持民族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财
责任编辑 冉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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