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21 作者:张言 (作者单位:辽宁省铁岭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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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当前我国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县级财政作为连接城乡的桥梁,在新农村建设进程中担当着承上启下的纽带角色。发挥县级财政职能作用,大力支持新农村建设,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一、树立财政支持理念,确保支农投入稳定增长
财政资金稳定投入是夯实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基础。县级财政要发挥职能作用,必须解决好新农村建设资金的来源问题,在思想认识上要树立财政支持理念,在实际操作上要确保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
1.增加财政投入形成建设保障。确保新农村建设支农投入稳定增长,县级财政需要在增加财政资金投入上下功夫。要增加支农预算安排,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将公共财政从竞争性和经营性领域逐步退出,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财政支出,将行政性支出节约出来的资金,纳入财政支农预算安排。要增加支农刚性投入,坚持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保证新增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向新农村建设倾斜,逐步扩大公共财政支出范围,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稳定的财力保障。
2.整合财政资金形成建设合力。目前财政支农资金来源渠道众多,既有中央、省级、地市级政府安排的,还有各级主管部门下拨的。由于财政支农资金投入...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当前我国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县级财政作为连接城乡的桥梁,在新农村建设进程中担当着承上启下的纽带角色。发挥县级财政职能作用,大力支持新农村建设,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一、树立财政支持理念,确保支农投入稳定增长
财政资金稳定投入是夯实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基础。县级财政要发挥职能作用,必须解决好新农村建设资金的来源问题,在思想认识上要树立财政支持理念,在实际操作上要确保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
1.增加财政投入形成建设保障。确保新农村建设支农投入稳定增长,县级财政需要在增加财政资金投入上下功夫。要增加支农预算安排,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将公共财政从竞争性和经营性领域逐步退出,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财政支出,将行政性支出节约出来的资金,纳入财政支农预算安排。要增加支农刚性投入,坚持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保证新增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向新农村建设倾斜,逐步扩大公共财政支出范围,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稳定的财力保障。
2.整合财政资金形成建设合力。目前财政支农资金来源渠道众多,既有中央、省级、地市级政府安排的,还有各级主管部门下拨的。由于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渠道多、管理部门多,资金过于分散难以形成合力,给政府支农投入造成了极大浪费。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通过整合涉农部门资金,在保持原支农资金管理权限不变的情况下,除政策明确用途外,其他涉农资金按照捆绑使用、项目共建、资源共享、分工协作、各司其职的原则,把分散在不同部门管理的性质相似、功能相近的涉农资金整合起来,解决支农资金使用分散和重复建设的问题。通过整合财政内部资金,采取存量优化、增量集中、预算内外统筹方式,优化调整财政部门内部资金,采取适当归并、资金捆绑使用方式,对划分过细的财政支农项目进行合并,避免支农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和撒“胡椒面”的现象。
二、创新财政支农方式,构建多元化投融资体系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耗资巨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完成。县级财政必须创新财政支农方式,逐步建立起全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的新农村建设投融资体系。
1.创新财政支农政策引导方式。构建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县级财政需要创新支农政策引导方式,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企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中来。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对于社会资金投资于新农村建设应该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审批手续,并在税收、补贴、贴息等方面实施财政扶持政策;对于财政支农的公益性项目应该发挥财政资金的吸附作用,引导社会各方进行投资。积极引导企业资金,对于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到农村从事农业产业调整、发展龙头企业,或出资发展农村公益事业的应该在项目立项上给予优先支持,并在财政贴息、税收优惠、投资参股、以奖代补等方面实施财政激励政策。积极引导金融资金,对于金融部门为农畜产品加工、种植业、养殖业项目提供贷款的可以利用财政贴息政策给予支持;对于金融部门为农业产业化经营以及农民提供贷款而发生的风险损失可以利用财政补助政策给予支持;对于金融部门为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需要抵押担保的可以利用财政担保政策给予支持。
2.创新财政支农资金拨付方式。新农村建设中农民既是直接受益者,也是建设成果的最终检验者。对于政府扶持的农业生产和农村文化、卫生、交通、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以及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通过实行财政补助、以物抵资、先建后补、奖补结合等财政拨付方式,在确定补助区域、补助环节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将资金补助或实物补助直接划拨到乡村、补助到农民。
三、优化财政资金配置,确保建设项目取得实效
建设新农村,解决好钱往哪里投的问题尤为重要。县级财政要发挥职能作用,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优化财政资金配置,优先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最容易见效的问题,让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确保新农村建设取得实效。
1.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的支持力度。县级财政需要把发展农村生产力放在优化财政资金配置的重要位置。只有农村生产力发展了,才能为农民增收、村容整洁和树立文明村风提供雄厚的物质基础。然而,发展农村经济不能只以农促农,必须建立在产业发展、产业壮大的基础上,发展农业产业化是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业增效、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对产业关联度大、市场竞争力强、辐射带动面广的农业龙头企业,要作为财政支农的一项重要工作积极扶持。
2.加大对农民提高素质的支持力度。县级财政要加大对农民培训支持,通过设置培训资金,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支农资金用于农村劳动力培训,并把培训经费列入本级政府的财政预算,确保逐年有所增长;通过整合培训资源,利用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基层学校、乡镇科技站、文化站等培训基地,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农民进行培训;通过丰富培训内容,以提高农民文化素质为突破口,学实用知识、学操作技能,引导他们由体力型农民向技能型农民转变,以提高农民创业技能为突破口,用职业化理念培养农民,引导他们由打工型农民向创业型农民转变。同时,县级财政要加大对农民创业支持,通过提供财政政策优惠、财政资金援助,支持农民创业和引导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鼓励农民敢创业、支持农民创成业。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通过财政积极扶持,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整体素质和带动能力,充分发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产业发展中带基地、促销售的作用,增强农民参与市场竞争能力。
3.加大对农村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如安全卫生饮水、乡村道路交通、农田水利设施、村容村貌改善及农村广播电视设施等项目投入。加大对村庄规划建设的投入力度,重点补助区域中心村、经济薄弱村、集中建社区村的规划编制工作,提高村庄规划建设水平。加大对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建设的投入力度,着力解决农民群众看病贵、看病难,子女上学贵、上学难等问题,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
四、加强财政监督管理,规范支农资金使用行为
新农村建设资金来之不易,县级财政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财政监督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行为,真正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
1.加强财政支农项目评审监督。要改革和完善项目立项管理,探索推行项目招投标制、公告制、专家评审制、中介评审制等,通过组织可行性研究和专家评估论证,规范支农项目选择的科学性、准确性。要避免重支农项目投入轻项目管理、重支农项目审批轻项目实施问题,探索推行支农项目概算、预算、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的全过程监督管理,规范支农项目的建设质量。
2.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监督管理。不论是上级政府补助的专项资金,还是县级财政安排的预算资金,以及社会各界投入的扶持资金,都要纳入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行专账管理。在强化源头控制的基础上,规范专项资金申报使用管理,严把审核关口,杜绝无序申报、重复申报、随意向上争取资金的行为;规范支农资金拨付使用追踪,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规范支农资金流程使用监管,变财政单一监管为财政、审计和主管部门共同监管,变事后稽查为主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严厉查处支农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保证支农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3.加强财政支农投资绩效考核。加强微观效益考核,着重考核支农建设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的效益水平。加强宏观效益考核,着重考核支农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的建设要求。加强结果效益考核,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实施激励、约束并重的考核办法,与领导干部政绩和提拔任用相挂钩,并与后续财政预算安排结合起来。财
责任编辑 陈素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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