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21 作者:程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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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去年全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会议召开以来,青海财政及时部署、积极探索,通过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和推进重点工作等,初步搭建了“一个重点、两种考评、三个阶段,四大体系”的总体框架,即以部门预算支出为重点,涉及部门重点支出绩效考评和省对下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贯穿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三个阶段的全过程管理,包含省对下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省级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财政支农投入绩效考评和财政支持教育投入绩效考评四大体系,进一步推进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一)健全机构,推进管理常态化。为促使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健康发展,青海财政主动作为,及时向省政府和相关部门汇报,设立了专门的绩效管理机构并增加人员编制。同时,要求各州(地、市)财政局参照省厅做法,成立相关机构、落实具体人员,推动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二)完善制度,推进管理制度化。针对预算部门和基层财政预算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省财政在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经验的基础上,报请省政府出台了以“一主四辅”为主要...
自去年全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会议召开以来,青海财政及时部署、积极探索,通过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和推进重点工作等,初步搭建了“一个重点、两种考评、三个阶段,四大体系”的总体框架,即以部门预算支出为重点,涉及部门重点支出绩效考评和省对下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贯穿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三个阶段的全过程管理,包含省对下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省级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财政支农投入绩效考评和财政支持教育投入绩效考评四大体系,进一步推进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一)健全机构,推进管理常态化。为促使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健康发展,青海财政主动作为,及时向省政府和相关部门汇报,设立了专门的绩效管理机构并增加人员编制。同时,要求各州(地、市)财政局参照省厅做法,成立相关机构、落实具体人员,推动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二)完善制度,推进管理制度化。针对预算部门和基层财政预算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省财政在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经验的基础上,报请省政府出台了以“一主四辅”为主要内容的制度体系。“一主”即《关于建立财政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综合绩效考评的指导思想、原则、基本方法及相关要求;“四辅”即《省对下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办法》、《省级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办法》、《财政支农投入绩效考评办法》、《财政支持教育投入绩效考评办法》,明确了省财政对基层财政部门及省级预算部门进行综合绩效考评的重点、绩效目标、相关奖惩措施。该制度体系初步确立了以专项支出为重点、涉及预算管理各个方面的综合绩效管理体系,为深入推进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奠定了制度基础。
(三)理顺机制,推进管理规范化。为逐步建立起“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省财政严格实施了贯穿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面综合绩效考评。事前,探索将绩效评价工作与预算编制相结合,实行绩效目标管理。2011年,在预算编制软件中加入项目绩效目标模块,从源头上把好关,要求部门申报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时必须有明确的绩效目标。同时,积极探索事前评审,整合绩效评价力量,对于一些重大项目和专项资金,委托财政投资评审机构进行评审论证,根据评审结果安排预算。事中,强化督导。对于重点专项支出,在执行过程中,对预算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督导检查,随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定期采集绩效信息,加以研究分析,特别是预算执行绩效与目标发生偏离时,适时提醒,及时通告,由财政部门与预算部门共同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对于省对下财政综合绩效考评,配合预算执行处室,适时跟踪预算执行和改革进展情况,同时专门成立督导组,赴各地督导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进展,促其实现年度绩效目标、强化预算管理。事后,及时考核。预算执行后,按照年初确定的评价方案,在基层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自评的基础上,积极组织考评。初步使预算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财政监督的各个环节。
(四)突出关键,推进管理精细化。一是抓联动考评。在省对下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中,实施了省对州、县两级财政的联动考评,对所属县的财政管理进行延伸考评,并将州级财政管理绩效与所属县的财政管理绩效挂钩,使考评工作覆盖了全省县级财政部门,进一步提高了各地财政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推动了全省财政管理迈上新台阶。二是抓重点考评。在部门自评的基础上,2011年,按照绩效监督的要求,开展了玉树灾后重建资金、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全省中小学布局调整资金、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及全省融资平台清理规范等6大专项监督;按照财政支农和教育发展绩效考评办法,重点开展了支农、教育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围绕20项重点专项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试点,覆盖旅游发展、保障性住房、循环经济、节能减排、教育(校安工程)、基本公共卫生、支农(小农水重点县补助)和中小企业发展等多个领域,推动了重点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
(五)注重结果运用,推进管理科学化。一是兑现奖补。将省对下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结果分为五档,由省财政对前四档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用于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运转水平、安排民生项目资金配套、支持经济发展等。2011年省财政已单独安排1亿元用于该项奖励,另外安排6500万元,兑现了财政教育投入和财政支农投入绩效考评奖补。二是与预算安排挂钩。将省对下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省级预算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考核和重点专项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部门预算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优化了资源配置,促进了管理水平提升。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部门和单位的自我约束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及时通报。2011年,向政府提交了省对下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和支农、教育投入绩效考评及奖补情况,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同时,为拓宽结果运用,报请省政府以政府名义通报支农和教育考评结果,促进各地财政管理水平的提升,加大教育、支农等法定投入增长,防止“挤出效应”发生。
通过近年来的不断探索和2011年以来的积极推进,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初步树立了绩效理念,形成了资金使用讲“绩效”的社会氛围;促进了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将绩效考评结果纳入目标考核,提高了公众对政府的信任程度,有力地促进了高效、透明政府的建设。但是,青海预算绩效管理处于起步阶段,还有大量工作要做,更面临许多的问题,如预算部门的绩效意识有待强化、评价指标体系有待完善、评价质量有待提高、结果应用有待拓展等等。结合青海实际,2012年,财政绩效管理工作将围绕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和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这根主线,探索建立以绩效目标的实现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绩效管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财政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一)夯实基础,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一是完善绩效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的制度体系。要结合我省实际,在学习借鉴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和工作规程,完善财政绩效管理制度基本框架。二是加强绩效指标研究。探索构建全省相对统一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绩效管理工作流程、操作规程以及文本、表格范本等,以确保绩效管理有序开展、规范操作、有效推进。三是探索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库(系统)、专家库。按照预算绩效管理业务需求,探索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指标库、标准库、专家库等各类数据库的建设,尽快实现资源的共建共享。切实为预算绩效管理提供技术和人才支撑。四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人员培训,加大对预算绩效管理相关人员特别是基层人员预算绩效管理专业知识培训,着力提高预算绩效管理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五是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宣传。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以更加宽广的视野,加强前瞻性政策研究,为开展工作提供指导,为决策提供参谋。树立绩效理念和参与意识。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就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阶段性成效等进行宣传,增强宣传工作的主动性和时效性,进一步提高部门、单位的绩效意识和社会公众的参与意识,为预算绩效管理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完善信息沟通的渠道和机制,加强与财政部和州(地、市)、县财政部门的信息沟通与交流,确保及时准确上报、反馈相关信息,形成工作合力。
(二)明确目标,保障绩效评价重点工作。一是加强省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扩大申报范围,理顺审核机制。认真审核批复省级部门201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为批复部门预算提供依据;督促做好已批复绩效目标的跟踪和评价工作。二是努力扩大省级部门专项支出绩效评价范围。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增加各级预算部门自评项目的数量,不断扩大覆盖范围。对省级部门的重大专项资金进行梳理,及时下达年度省级重点专项支出绩效考评计划,跟踪督导,组织落实。三是扎实做好省对下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工作。指导各州(地、市)县财政部门建立以部门为主体的项目支出绩效考评机制,并逐步细化和延伸考评领域。做好省对下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督导检查工作,督促州地市建立相应工作机构(领导小组),跟进开展工作,形成左右协调、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三)完善机制,全面提升绩效管理水平。一是建立健全省级部门工作协调机制。立省级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人大、审计、监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二是建立健全内部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厅相关处室在省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省级部门重点专项支出绩效考评、省对下财政综合管理绩效考核等重点工作中的职责,努力构建职责明确、协同配合、规范有效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与配合,会同投资评审、监督检查和相关业务处室,对一些项目共同开展评价、考核以及成果运用,努力做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防止重复评审,节约资源,提高效率。注重对社会中介等市场的培育,研究建立第三方评价管理机制。三是建立健全绩效目标审核工作机制。按照《省级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办法》中关于绩效目标与“一上”部门预算一并审核相关要求,督促落实绩效目标的分类管理,进一步明确有关处室对绩效目标管理的分工及操作细则,在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管理前置,促进部门预算与绩效评价管理实质性的结合。同时,将绩效目标管理确定的评价指标作为项目事后评价的指标,逐步建立绩效目标与评价实施相结合的评价体系,提高评价结果可信度,实现“事前绩效目标,事中绩效跟踪,事后绩效评价”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模式。四是建立健全绩效考评信息反馈通报机制。及时将考评信息反馈相关部门和厅相关处室,并在一定范围内有选择地披露社会关注高的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情况,使社会公众了解有关部门财政支出的绩效水平和服务质量,引导各部门努力实现符合社会公众期望的资金使用效果。财
(作者为青海省财政厅厅长)
责任编辑 韩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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