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文化建设与文化发展中,一直把文化作为一种事业来看。其实文化既有社会效益又有经济效益,文化建设固然首先是一种事业,但同时也具有产业的特性,文化不同的特性可以让不同的主体去实现。当前文化体制改革最重要的突破,就是将传统文化事业单位分为事业和产业两类,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采取不同的改革路径,从实际出发,分阶段、有区别地加以实施,推动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协调发展。
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文化需求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必须坚持政府主导,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让群众广泛享有免费或优惠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对于公益性文化单位,主要包括公共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文化馆、图书馆、青少年宫、科技馆、群众艺术馆等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单位,改革应遵循“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的原则进行。最主要的是政府要增加投入,足额保障经费,单位自己不再搞创收。同时,公益性文化单位要转换内部机制,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促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全面繁荣。
发展文化产业主要是为人民群众提供差异化、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对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文化产业是促进传统产业创新的先导产业之一,也是推进新兴产业崛起和发展的新亮点。可以说,发展文化产业就是发展朝阳产业、民生产业、创意产业、环保产业,是关乎每个人幸福指数的幸福产业。文化产业的大发展主要靠文化企业的强大推动力。当前,我国文化企业整体实力还较弱。国有文化企业脱胎于传统的事业单位,无论是从观念上还是体制机制上,都还不完全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民营文化企业则刚刚起步,普遍存在“散、弱、小”的状况。这些问题制约了文化产业的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因此,对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要按照“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的方针进行改革,核心是紧紧抓住“转企改制”这个中心环节,推动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从行政附属物转变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我创新、依法运营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者。在“转企改制”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使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成为真正的企业法人和市场竞争主体。同时,积极推进转制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并把改革和改组结合起来,盘活国有文化资产。以资本为纽带,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兼并重组,努力打造一批有实力、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国有或国有控股的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使之成为文化市场的主导力量和文化产业的战略投资者。要选择一批改革到位、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大型国有或国有控股集团公司上市融资,尽快做优做大做强。搭建文化产业投融资平台,设立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以财政、金融资金为主体,吸收社会资本,组建市场化的文化产业投资公司,拓宽文化产业发展的融资渠道。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体系,建立文化资产评估体系、文化产权交易体系,发展以版权交易为核心的各类文化资产交易市场,以及文化经纪代理、评估鉴定、风险投资、保险、担保、拍卖等中介服务机构,为文化企业的成长壮大创造良好市场条件。同时,加大对民营文化企业的支持力度,通过贷款贴息、项目补贴、奖励等方式扶持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重点民营文化企业,促进资源整合,发挥战略协同效应,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提升企业竞争力,培育优秀的新型文化市场主体。财
责任编辑 李艳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