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05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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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缓解特困人员养老压力
江苏省泰州市近日出台特困人员企业养老保险救助办法,由市财政每年投入1000万元救助资金,帮助特困职工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确保其退休后能按月享受养老金。根据办法规定,2011年起,凡具有市区常住户籍,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企业养老保险关系属市区统筹范围,且符合夫妻双方均为失业人员、单亲家庭事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因病致贫人员五种情形之一者,均可申请救助,救助年限为1—6年。救助金为无息借款,受助人自领取养老金当月起,按不低于本人养老金40%的比例按月偿还借款。救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每年对受助对象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立即停止救助。
(本刊通讯员)
浙江丽水:支持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
今年以来,浙江省丽水市财政部门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支持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一是鼓励创办农产品展销中心。对本市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营销户在国内大中城市创办丽水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的,市财政在第一年给予一定的房租补助,对年销售丽水农产品在500万元以上的,实行销售递增激励机制。二是支持产品推广。对以市场化方式运作举办全...
江苏泰州:缓解特困人员养老压力
江苏省泰州市近日出台特困人员企业养老保险救助办法,由市财政每年投入1000万元救助资金,帮助特困职工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确保其退休后能按月享受养老金。根据办法规定,2011年起,凡具有市区常住户籍,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企业养老保险关系属市区统筹范围,且符合夫妻双方均为失业人员、单亲家庭事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因病致贫人员五种情形之一者,均可申请救助,救助年限为1—6年。救助金为无息借款,受助人自领取养老金当月起,按不低于本人养老金40%的比例按月偿还借款。救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每年对受助对象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立即停止救助。
(本刊通讯员)
浙江丽水:支持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
今年以来,浙江省丽水市财政部门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支持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一是鼓励创办农产品展销中心。对本市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营销户在国内大中城市创办丽水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的,市财政在第一年给予一定的房租补助,对年销售丽水农产品在500万元以上的,实行销售递增激励机制。二是支持产品推广。对以市场化方式运作举办全市农产品推介会、交易会、洽谈会,且成效突出的,给予举办方3—5万元的财政补助。三是支持农贸市场建设。市财政对新建项目实际投资额在800万元以上或扩、改建项目实际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农贸市场,按工程支付额的2%予以补助,最高可分别补助30万元、20万元。四是鼓励创办丽水农产品商店。对连锁网点、门店总数在10个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本刊通讯员)
福建福清:“以奖代补”给力水产业发展
为促进水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福建省福清市财政采取多项举措,加大对水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一是支持基地建设。对通过“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的养殖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通过现代渔业池塘改造验收的养殖企业,按投资额一定比例给予补助。二是支持质量管理。对通过出口卫生注册的水产品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通过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或欧盟注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三是支持品牌创建。水产品出口企业通过国家“出口免验”认证,一次性奖励50万元;新取得国家“绿色认证”,且上年度向本市纳税1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获得省级以上“著名商标”、“知名品牌”,新取得省级以上“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证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和3万元。四是支持科技创新。对被评为福州市级以上技术改造创新龙头企业的水产品加工企业,安排150万元科技专项资金予以扶持其引进新品种、新技术项目。
(本刊通讯员)
山东聊城:力促农产品价格稳定
今年以来,山东省聊城市财政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力促农产品价格稳定,收到了一定成效。一是管好用好抗旱救灾资金,积极支持小麦生产。截至2月底,共拨付抗旱补助费、冬小麦抗旱浇水补贴等逾1亿元,全力支持农田水利建设、抗旱保苗;拨付化肥等农资商业储备补贴资金1449万元,较好平抑了化肥等农资价格,维护了农民利益。二是提前发放种粮补贴。提前两个月合并发放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等惠农补贴6.5亿元,一次性兑付到农户手中,保障了粮食生产,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三是重点支持农业产业调整振兴。安排农业产业调整振兴资金1000万元,重点支持农业优质生产基地和农产品市场建设,促进蔬菜、水果、畜禽和特色农产品生产,保障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四是加强农村流通体系建设。拨付1054万元用于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同时,拨付城乡市场信息服务及储备应急体系建设资金43万元,稳定了各类农产品价格,保障了农产品的市场供应。
(本刊通讯员)
河南义马:加强财政专户管理
2011年以来,河南省义马市财政局对各级财政部门保留的所有财政专户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对财政专户设置和资金管理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整改,建立规范财政专户的长效机制,实现在政专户的精简统一。一是撤销无国务院、财政部、省人民政府和省财政厅有效文件依据的财政专户。二是撤并一年内未发生资金往来业务的财政专户以及同类或相似性质资金开设的多个财政专户。三是将财政专户中应上缴国库的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四是纠正将国库资金调入或采取“以拨作支”方式转入财政专户的违规行为,将分散在财政相关职能机构管理的财政专户归口财政国库管理机构统一管理。
(赵振民 杨菊霞)
湖北郧西:助推旅游产业发展
今年以来,湖北省郧西县财政部门出台奖励办法,推动全县旅游产业发展。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800万元,用于编制旅游规划、宣传推介、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等。其中,对完成辖区内旅游景区规划编制,并通过市级以上评审的乡镇,每个奖励5万元;对当年辖区内景区被评为国家2A级、3A级、4A级、5A级的乡镇,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和50万元;对当年评定为星级农家乐的,奖励1万元;对当年新建或改造升级为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旅游涉外饭店的,分别奖励1万元、2万元、3万元;对于当年开发注册、包装上市的旅游商品,每个品种奖励3000元;对当年组织到郧西旅游景区游览的游客在2000人次、5000人次、10000人次以上的旅行社,分别一次性奖励0.8万元、1.5万元、3万元;对当年完成税收达30万元的4A级旅游风景区,奖励5万元。
(欧高山 李勇)
广东吴川:财政助推扶贫工作
今年以来,广东省吴川市财政部门在加大投入的同时,明确帮扶措施,积极推进扶贫工作。安排财政资金,为54户贫困户逾200人购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解决其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投入1.6万元,举办农业技术培训班,对贫困户进行种养业和劳动技能培训。投入6万元,对贫困户住房进行危房改造。投入资金近30万元,帮助贫困村村委会建设出租经营商铺,并规定租金收入的80%定期分发给贫困户。筹措资金帮助贫困户子女就读技工学校。同时,协助相关部门,组织劳动技能好的贫困青年赴珠三角打工;动员当地外出经商人员接收贫困家庭青年务工,增加其劳务收入。
(本刊通讯员)
湖南石门:促投资评审保质提速
今年以来,湖南省石门县财政部门积极制定措施,促进投资评审工作保质提速,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强化“限时评审”。针对不同规模的项目,明确不同的评审时间。投资额100万元以下的项目,要求5个有效工作日完成;100—500万元的项目,要求7个有效工作日完成;500—1000万元的项目,要求12个有效工作日完成;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要求20个有效工作日完成。二是实施“委托初审”。对临时安排的重点项目,实行先委托中介机构初审,再由评审中心复审的办法,以解决时间紧、人力不足的问题。三是实行“同步评审”。针对部分项目的特殊性,采取“同步评审”的办法,尽量减少中间环节。如在土地征用项目的评审中,与国土部门同步进行现场踏察,省去了二次踏察,为项目的早日开工争取了时间。
(陈洪新)
重庆酉阳:财政支持巴渝新居建设
近年来,重庆市酉阳县财政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巴渝新居和农村危旧房改造项目建设。房屋建设中,要求融合小青瓦坡屋面、外墙漆仿青砖勾缝、木制门窗等传统建筑元素,以渝湘高速路、319国道沿线和旅游景区为重点,打造具有地方特色、民俗文化凸显的新农村风貌。截至目前,累计投入资金2.5亿元,其中,市县财政资金5473万元、整合其他项目资金1530万元。共实施巴渝新居建设3347户,农村危旧房改造6937户,改造总面积达61.7万平方米,惠及3.6万余群众。
(田波)
青海循化:改善农村学校就餐条件
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积极开展农村学校“小餐桌”建设,改善农村学校就餐条件,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近年来,县财政累计投入资金130万元,为白庄中心学校、文都中心学校等10所学校修建了餐厅,配备了餐桌等配套设施,新建、改建学校食堂4748平方米。累计为近1万名学生发放生活补助金150万元,有效减轻了学生生活费负担。支持学校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协助卫生监管部门,组织人员深入学校,对原料采购、厨房卫生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学生饮食卫生安全。
(本刊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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