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浙江省云和县实行了部门预算,但成效不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零基预算难以实施,财政分配不公问题没有真正解决。由于传统观念很难改变,财政部门“一下”部门预算控制数时,仍以各部门上年的基数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基数小的部门“吃亏”。对于部门而言,仍以本单位当年预算比上年预算的增量大小来衡量县财政预算安排合理与否。二是单位编制的项目预算内容是否真实难以认定。“一上”预算时,各部门填报了很多项目要求财政安排,但大多数项目是上年项目的重复,结果是上年项目保住了,新增项目也有了。当预算进入审查、审议程序时,各部门会提出一些需要增加经费的遗漏项目,但由于缺乏科学论证,很难认定是否真正需要,结果审定预算阶段往往只是增加了漏掉的项目,却很少精减掉不必要或不真实的项目。三是追加预算的习惯难以改变。为从紧预算,下达预算时一般强调执行中原则上不再追加。可在预算执行中各部门向县政府打报告要求追加经费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确实是编制预算时未考虑到的新任务的需要,也有的是预算单位经费紧缺时找个理由要求追加经费的,报告虚实难分,所需经费多少难以核定,增加了县财政平衡的压力,损害了预算编制的严肃性。
在笔者看来,人均公用经费过低、津补贴发放不规范、招待费(含同类性质的其他支出)没有定额标准、部门预算编制与政府部门下达工作任务的时间不同步、国库集中支付不到位等等,都是造成部门虚增项目经费和要求追加经费的主要原因。对此,建议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完善部门预算管理。
1.尽快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财政、国库支付中心、银行要严格按照新制度操作,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的财政性资金都必须按规范的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每笔支出都要遵循预算、计划、申请、支付的业务流程,从而实现“现金流”向“指标流”的转变。预算单位严格按照财政预算向财政部门申请用款额度和报送支出凭证,所有支出均通过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支付到预算单位个人以及最后用款单位的账户,真正形成“管钱的不拨钱、拨钱的不花钱、花钱的不见钱”的资金管理模式。
2.制定招待费(含同类性质的其他支出)的具体使用比例。建议将部门的招待费支出总额控制在该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总额(不含一次性项目经费)的15%以内;乡(镇)控制在20%以内。
3.严格执行规范津补贴的发放标准。目前云和县已对津补贴发放进行了规范,财政部门对规范后的津补贴发放标准要严格执行,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单位执行情况的检查。严禁开口子发放规定标准之外的奖金实物。工资福利支出标准范围内的经费,应在预算中足额予以安排。
4.建立科学定额标准,提高人均公用经费标准,保证部门基本运转水平。将分类分档的年人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到可以基本保证各部门正常工作运转的水平。同时,取消各部门每年固定的项目经费,实行真正意义上的零基预算。编制预算时,除当年上级党委、政府要求必须实施的新工作、新项目以及必不可少的大型会议、大型修缮、上级有考核要求的必须到位经费、非本部门使用的过路经费予以安排保证外,往年安排的项目经费一律取消,以达到财政分配公平、公正、合理的目的。
5.项目预算尽可能推迟编制。根据部门预算“早编、细编”的要求,往往是在下半年开始编制下年度预算。各部门一般要在9—10月将下年度所需经费预编后报送财政部门。这时政府部门的工作目标任务尚未下达,对次年要多少经费才能保障本部门事业发展的需要心中无底,只能多报一些项目。上级新的目标任务下达后,很多已来不及编入当年预算,所以只好打报告要求追加经费。为了既保证重要工作不遗漏,又节省不必要的经费开支,建议在尚未编制预算前,各部门将次年要做的“新工作(新增项目)”提交县委、县政府审定。县财政根据审定后的项目来编制次年的项目预算。
6.规范部门财政结余资金管理。年终,将各部门的财政资金结余(省、地专项资金的未完工程的资金结余除外)进行统筹。各部门当年预算支付有结余的,县财政根据其结余金额的大小,相应减少次年的年初预算控制数。将各部门的上年结余资金和当年的预算编制结合起来,对预算分配的某些不合理项目进行修正、调整,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责任编辑 韩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