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21 作者:刘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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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小企业是促进国民经济增长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力量,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对于增强经济增长活力、拓宽就业渠道、保持社会稳定以及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已逐步构建起扶植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而财政资金政策是这个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资金政策
近年来,财政部不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先后设立了多项专项资金(基金),从不同方面、不同领域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方式不断创新,支持内容日益丰富。主要包括: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1999年,财政部设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采取无偿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有较高创新水平、具有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望形成新兴产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鼓励开展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提出,“加快发展创业风险投资事业”,“鼓励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设立创业风险投...
中小企业是促进国民经济增长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力量,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对于增强经济增长活力、拓宽就业渠道、保持社会稳定以及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已逐步构建起扶植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而财政资金政策是这个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资金政策
近年来,财政部不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先后设立了多项专项资金(基金),从不同方面、不同领域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方式不断创新,支持内容日益丰富。主要包括: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1999年,财政部设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采取无偿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有较高创新水平、具有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望形成新兴产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鼓励开展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提出,“加快发展创业风险投资事业”,“鼓励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创业风险投资企业,引导创业风险投资企业投资处于种子期和起步期的创业企业”。为落实好这项工作,财政部与科技部于2007年7月联合印发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了第一个国家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阶段参股、跟进投资、风险补助、投资保障等方式,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向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和技术创新。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根据《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央财政预算应当设立中小企业科目,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要求,从2004年起,中央财政设立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支持中小企业调整结构、节能减排、产业升级、专业化发展、与大企业协作配套、改进技术、品牌建设、开拓市场等。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为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引导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业务,降低收费标准,自2006年起,财政部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专门安排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补助资金。为规范和加强资金管理,2010年4月,财政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制定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政策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对于引导担保机构的业务方向,增强抗风险能力以及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于2001年设立,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出台的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业务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参加境外展览会、企业管理体系认证、各类产品认证、境外专利申请、国际市场宣传推介、电子商务、境外广告和商标注册、国际市场考察、境外投(议)标、企业培训等。
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有关精神,引导各地积极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产业,支持地方特色产业集群和地方特色产业集聚区内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以地方地域和资源优势为基础,围绕特色产品的生产、销售、服务等而形成的市场化、规模化、集约化和链条化的生产经营群体,2010年6月,财政部设立了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并印发了《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用于支持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畜牧水产、林果生态节水、农产品加工、农业装备与信息等多个领域的技术成果转化。
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开展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服务业务。
中小企业平台式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各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改善公共服务环境。
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中小商贸企业提高融资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及物流配送能力,开展中小商贸企业培训、管理咨询等。
中央财政支持中小企业的资金规模实现了逐年较大幅度增长。特别是近几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财政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各项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49.9亿元,比上年增长78.2%;2009年达到108.9亿元,比上年增长118.2%;2010年增至122.7亿元,相关预算在9月底前全部下达。截至目前,中央财政已累计安排各项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436.5亿元。各地财政部门也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加大了对中小企业的投入力度。2009年,地方省级财政部门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达280多亿元,2010年各地财政投入进一步提高。
二、进一步完善扶持中小企业的财政资金政策
当前,我国中小企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财政部门要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进一步创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努力实现更加科学、规范、透明和高效的政策目标。
(一)进一步丰富资金政策,继续完善财政政策体系。为发挥财政资金对各类社会资金的引导作用,增加全社会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投入规模,近年来,财政部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在丰富财政政策体系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尝试。如:安排部分专项资金与地方财政、创业投资机构及其他社会资金合作,设立投资于初创期中小企业的创业投资基金;与地方财政及其他社会资金合作设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及再担保机构等。下一步,要加紧研究有关政策方案,不断丰富和完善现行政策,为中小企业的设立、创新和发展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政策支持。
(二)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界定更为科学的政策实施范围。一是体现政策导向。着力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创新性强、有市场潜力、管理规范的中小企业发展;对中西部地区给予适当倾斜,注重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扶植。二是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促进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重点加大对电子信息、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技术服务业等高新技术项目的支持力度;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载体,积极促进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加速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三是改善服务环境。加大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等环境建设的支持力度,切实改善中小企业创业、融资、技术创新等公共服务环境;鼓励公共技术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开展创新资源共享、专业技术及技术转移等服务活动。
(三)进一步创新支持方式,发挥杠杆效用。中小企业量大面广,有限的财政资金难以覆盖所有中小企业。因此,要转变观念,开阔思路,综合运用并创新支持手段,研究改进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式,更加广泛地引导包括创业投资、商业贷款、个人资本、资本市场在内的各种社会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效增加对中小企业的资金供给,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四)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资金管理。目前,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小企业的影响还在持续,宏观经济环境和中小企业面临的问题在不断变化,对已发布的资金管理办法,要根据形势变化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调整和完善。同时,要强化资金监管,对财政下达的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要遵守预算安排,严格规范使用方向,防止挤占挪用、违规操作。要建立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报告制度,建立追踪问效和绩效评价机制,切实加强资金监督管理,防范财政风险。
(作者为财政部企业司副巡视员)
责任编辑 常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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