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推动企业加快自主创新
黑龙江省财政部门紧紧围绕企业自主创新的薄弱环节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难点问题,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企业自主创新。一是启动落实国家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补贴工作,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补贴对象为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生产制造企业,补贴额为首台套研发费用的20%以上。目前,全省列入支持名单的项目有9个,项目涉及的哈电集团、703所等企业预计将得到3亿元左右的补贴资金。二是实施创新驱动型企业培育计划。积极扶持30户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至3亿元之间,创新研发基础好、产业化项目前景广、产品拥有自主产权的创新驱动型企业,引导企业建立研发机构,促进新产品开发。三是研究制定企业自主创新的扶持办法。加大投入,通过定期组织专题对接活动、对工业性试验给予扶持、实施企业和高校科技人员交互挂职计划等措施,加强对企业自主创新的引导和服务,加速推进成果转化。四是推进产学研实质性合作。抓住国家振兴装备工业的机遇,积极推进数控机床产业的产学研联合,扶持共建研发机构、产业技术联盟等,推进企业自主创新体系建设。 (本刊通讯员)
湖北:开展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试点工作
湖北省按照“依法理财、校财局管、就地就近、动态管理”的原则,在枝江市和武汉市黄陂区开展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试点工作。一是加强学校非税收入管理。将农村学校非税收入纳入乡镇财政管理,乡镇财政所督促各学校及时将其全额上缴区(市、县)级非税收入待解结算户,纳入区(市、县)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二是加强支出管理。乡镇财政所负责核实学校的人员经费发放、公用经费使用情况,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构建事前参与、过程跟踪、事后问效的多层次、全方位的资金使用监督机制。三是规范资产管理。继续扩大农村中小学校政府采购管理实施范围,在集中采购业务代理活动中适当引入竞争机制。并督促农村中小学建立健全资产台账,及时将资产变动信息录入系统,实行网络化动态管理。四是加强日常工作的精细化管理。建立信息反馈制度,乡镇财政所每月以报表和书面报告形式,向区(市、县)财政局汇报各项工作进展和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情况,区(市、县)财政局积极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全力保障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本刊通讯员)
江苏响水:新农保实现“两个全覆盖”
江苏省响水县是全省33个财政重点转移支付县之一。全县符合新农保参保条件的共12.69万人,符合领取基础养老金条件的60岁以上老人5.08万人。截至2010年8月底,全县新农保参保率达100%;发放基础养老金2438万元,发放率达100%。全面完成了省、市下达的“基本实现农村适龄居民参保和基础养老金发放两个全覆盖”的目标任务。 (罗俊)
山东青岛: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2008年以来,青岛市财政局采取多项措施,做好中小企业帮扶工作,取得良好效果。一是安排专项资金对中小企业予以扶持。支持“专、精、特、新”小企业转方式、调结构;设立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和小企业之家,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人才培训、信息咨询等服务;对信用担保进行补助、提供中小企业贷款周转金补助,鼓励中小企业开展多元化融资。二是研究制定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在融资方面,建立金融机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投放;在外经贸方面,制定支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政策。三是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 (王晓峰)
青海刚察:推进生态功能区建设
近年来,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财政部门加大支持力度,推进青海湖流域生态功能区建设,解决转产农牧民的长远生计。一是加大投入力度。2006—2009年,累计投入资金2760万元,实施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补栽、荒山种草、“三北”防护林等工程;投资6321.5万元,实施了退化草地治理、禁牧围栏建设、草原鼠害防治等工程;投资1207万元,实施了环湖生态河道治理工程,持续推进生态保护建设。二是将全县生态保护建设列入祁连山水源涵养地规划序列,最大限度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三是强化环保执法监察工作,依法淘汰了海湖碳化硅厂等技术落后、能耗高、污染环境的企业。四是建立健全污染源管控机制,实行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放许可制度,严格执行限期治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重点对全县煤炭企业、非煤工矿企业环境进行了评价。通过相关措施的落实,目前,全县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8%,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耗下降11%,重点工业污染源重要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到90%以上。 (本刊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