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04 作者:曾志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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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东省财政厅抓住《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出台的契机,以资产科学配置和高效使用为出发点,探索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财政收支规模持续扩大,各项财政改革全面展开,财政管理水平稳步提高。同时,制约财政进一步发展的“瓶颈”问题也逐步显露。从管理情况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是财政管理较为薄弱的一个环节。一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存在“两张皮”现象。由于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等原因,传统的国有资产管理存在“就资产论资产”的问题,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脱节。二是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重资金轻资产”的现象。由于信息不对称,财政部门无法充分掌握资产配置是否科学、资产占有是否公平、使用是否高效等情况,致使预算管理缺乏依据。三是预算制度和源头防腐制度执行不到位的现象仍然存在。省直部门统一岗位津贴之后,部分单位仍然存在经营性资产,有的利用闲置富余资产搞创收,私设“小金库”,甚至滥发钱物,成为滋生腐败的土壤。为此,广东省财政厅在2004年成立了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明确提出“以预算管理为中心,加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
广东省财政厅抓住《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出台的契机,以资产科学配置和高效使用为出发点,探索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财政收支规模持续扩大,各项财政改革全面展开,财政管理水平稳步提高。同时,制约财政进一步发展的“瓶颈”问题也逐步显露。从管理情况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是财政管理较为薄弱的一个环节。一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存在“两张皮”现象。由于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等原因,传统的国有资产管理存在“就资产论资产”的问题,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脱节。二是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重资金轻资产”的现象。由于信息不对称,财政部门无法充分掌握资产配置是否科学、资产占有是否公平、使用是否高效等情况,致使预算管理缺乏依据。三是预算制度和源头防腐制度执行不到位的现象仍然存在。省直部门统一岗位津贴之后,部分单位仍然存在经营性资产,有的利用闲置富余资产搞创收,私设“小金库”,甚至滥发钱物,成为滋生腐败的土壤。为此,广东省财政厅在2004年成立了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明确提出“以预算管理为中心,加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推进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相结合”的思路,并在省直单位开展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试点工作,以此作为推动财政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重要举措。
1.完善制度,摸清“家底”。省财政厅组织力量对中央和广东省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方面行之有效的制度办法进行清理、分类,汇编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出台了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试用)和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完善部门预算报表内容,增加了《资产存量情况表(房屋建筑物、车辆和大型设备)》和《资产增量计划表》。同时,开展了省直党政机关经营性资产清理工作,基本查清了统发工资和统一岗位津贴的87个部门120家省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的基本情况;组织开展了省直事业单位大型设备普查工作,摸清了省直600多个事业单位价值在2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包括小汽车)的存量、分布、结构、使用等情况;完成了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等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2.周密计划,建立流程。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广东省财政厅于2005年出台了《关于推进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相结合有关问题的通知》,从总体上明确了开展这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对象范围、重点、实施步骤、组织协调等。对操作办法和审核流程也做出明确规定:各单位凡涉及购置或修缮房屋建筑物、购置机动车、购置或维修单件价值2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的支出预算,必须先提出增量资产计划,由省财政厅结合存量资产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才能列入部门预算安排资金。省直各单位申报的资产增量计划,在省直部门预算“二上二下”的编制程序中同步申报和审核,即各部门在申报部门预算“一上”的同时提交存量资产情况和增量资产申请计划,省财政厅审核后在“一下”时将预算控制数和增量资产配置初审意见同时下达各部门;各部门再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修改部门预算和增量资产计划,在“二上”时上报省财政厅,经省人代会审议通过后随部门预算一并下达(“二下”)省直各部门。
3.遵循原则,严格标准。省财政厅要求省直单位在增量资产配置过程中遵循以下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规定;与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科学合理地通过增量资产配置优化资产结构;从严控制新增资产配置项目计划。在标准制订方面,对国家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按照标准进行配备;对没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从实际需要出发,及时制定,从严控制,合理配备;对要求配置的资产,能通过调剂解决的,原则上不允许重新购置。
4.把握重点,讲究方法。对存量资产的审核重点是:“三项资产”(房屋建筑物、机动车和价值2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存量表的填报情况是否完整、真实、准确;对未报、漏报,资料不齐全的部门,省财政厅均采取书面通知及电话联系告知的方式要求各单位补报,摸清核实单位存量资产情况。对增量资产计划的审核重点是:项目申报依据是否正确,理由是否充分,与单位实际需要是否相适应。工作方法上,一方面,根据各单位资产的存量情况及上年度资产购置预算的执行情况,结合单位工作职能和任务,审核单位所报增量资产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提出审核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结合省直各单位资产存量情况,分析在省直范围内是否有可调拨、划转的同类项目资产,对富余、闲置的资产进行调剂安排,提高现有国有资产利用效率和使用效能。
5.实事求是,分类处理。在全面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将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按性质分为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对非经营性资产,由省财政厅和省直单位按相关规定管理;对经营性资产,成立省直物业管理中心,实行集中经营管理,按市场方式运作;对行政事业单位富余、闲置的房屋建筑物,集中收缴,由财政部门统一调配。在此基础上,省财政厅对各单位增量资产计划实行分类处理:对于超配置标准、超编、超额申报的,不予列入部门预算;对于在配置标准、编制范围内申报的,先从现有存量中调剂解决;对于在配置标准、编制范围内申报且不能调配解决的,由各单位在预算控制数范围内,按照轻重缓急和优先排序的原则,选择急需配置的资产列入相关支出项目预算,或从以后年度逐步安排解决。
通过几年的努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树立了新观念。财政部门和省直有关单位普遍确立了以预算编审为龙头的资产配置新理念,树立了行政绩效、系统管理和资产预算新意识,形成了合理配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规范处置资产的良好工作氛围。二是探索了新模式。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实行分别管理、存量管理与增量管理相联系、集中管理和分散管理相结合的模式。对经营性资产,由专门机构集中经营管理,收入集中纳入财政。对非经营性资产,按配置标准和单位履行职责情况管理。尤其是对增量资产配置,必须充分考虑存量资产运行情况,符合资产配置标准的才能考虑列入部门预算安排资金,进一步完善了资产预算分配机制。三是强化了预算管理。从2006年开始实行经营性资产集中管理到2010年6月,纳入省财政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累计4.13亿元。其中: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出借收入累计2.63亿元,非经营性资产处置收入累计1.5亿元。在强化资产收益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非经营性资产配置的管理,强化预算编审与存量资产占用状况、预算执行调整与资产使用变动情况的联系,拓展了预算管理的广度和深度,规范了预算分配过程,促进了部门预算的科学化和精细化。四是提高了分配效率。在预算编审过程中,坚持增量与存量相结合,既充分发挥了存量资产的作用,又从源头上减少重复或超标准购置,节省了财政资金,提高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效率。据统计,2007—2010年,共核减不合理或超出配置标准的增量资产项目2981个,核减资金82.4亿元。此外,还为20个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调配安排28.35万平方米的办公和教育用房,实现了资源的有效利用。财
(作者为广东省财政厅厅长)
责任编辑 韩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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