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9年,安徽省按照财政部要求,启动了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省财政立即下拨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将80%补助到县级、20%补助到市级,并着力向基层、困难地区和维稳任务重地区倾斜。同时制定了符合全省实际的政策措施。
一是装备由省级统一采购。2009年,在省财政下达的市县(区)改革资金中,装备资金达9亿多元。为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安徽省专门成立了以财政厅厅长为组长的采购领导小组,对装备实行省级统一采购。2009年12月25—29日,省财政部门会同政法部门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开展了历时5天的采购评标工作,并邀请部分市县政法、财政部门共同参与。各地根据实际需要上报的装备计划需求共计800多种。全国共有18个省市、315家供应商参加了竞投标。此次省级集中采购,资金节约率达12.5%,节约资金继续用于政法部门装备建设。今年2月,采购的装备已全部发送到各地政法部门和基层单位,并投入使用。
二是经费由省财政统一安排。根据改革要求,安徽省结合实际,从2009年起,将政法机关的枪支弹药费、编制内人员在国家规定的着装范围内所需服装及标志经费、特别业务费和专线电话租费,在省对下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中全部安排。其中,枪支弹药费...
2009年,安徽省按照财政部要求,启动了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省财政立即下拨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将80%补助到县级、20%补助到市级,并着力向基层、困难地区和维稳任务重地区倾斜。同时制定了符合全省实际的政策措施。
一是装备由省级统一采购。2009年,在省财政下达的市县(区)改革资金中,装备资金达9亿多元。为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安徽省专门成立了以财政厅厅长为组长的采购领导小组,对装备实行省级统一采购。2009年12月25—29日,省财政部门会同政法部门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开展了历时5天的采购评标工作,并邀请部分市县政法、财政部门共同参与。各地根据实际需要上报的装备计划需求共计800多种。全国共有18个省市、315家供应商参加了竞投标。此次省级集中采购,资金节约率达12.5%,节约资金继续用于政法部门装备建设。今年2月,采购的装备已全部发送到各地政法部门和基层单位,并投入使用。
二是经费由省财政统一安排。根据改革要求,安徽省结合实际,从2009年起,将政法机关的枪支弹药费、编制内人员在国家规定的着装范围内所需服装及标志经费、特别业务费和专线电话租费,在省对下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中全部安排。其中,枪支弹药费和服装经费由省级统一安排、统一采购、统一管理,其余两项经费在对各地的补助资金中一并安排。
三是共建共享和全省性重大项目由省级统一规划和实施。设备共建和资源共享是提高政法部门办公办案效率的重要途径。2000年,安徽省启动了政法专网共建工作;2007年,全省政法部门信息通信专网全面建成并成功联通。改革后,继续对政法部门的重大项目及大中型设备等装备建设实行省级统一规划,按计划分年实施。2009年,利用改革资金,全省法院系统建成了审判管理软件;检察系统建成了视频侦查指挥专网、数据中心监控系统、终端安全管理与审计系统;公安系统建成了看守所监控、350兆无线集群通信系统;司法系统建成了司法行政业务管理综合平台。通过统一规划,统一实施,整合了资源,提升了效益,更有效地推动了政法部门工作的开展。
四是强化资金管理和监督。为科学、规范、高效使用资金,省财政部门根据政法经费分类保障的有关要求,先后制定了政法经费分类保障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和规定,规范了政法经费分配管理机制,完善了工作规程,杜绝了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的随意性。同时,将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绩效管理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绩效管理的重点,通过日常检查、重点检查、专项检查、跟踪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今年上半年,对全省17个市及部分县区进行了专项检查,全面掌握了2009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对抵顶、截留等违规违纪问题及时予以纠正,确保了全省改革平稳顺利推进。
改革后,市县政法部门经费保障水平明显提高,2009年,安徽省下达市县(区)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总额达20.5亿多元,比改革前翻了两番。同时市县本级预算安排的正常性政法总支出不低于改革前水平。到年底时,全省各市县(区)财政部门已将改革资金全部拨付到了政法部门和基层单位,有力地保障了改革的顺利推进。资金下达后,全省县级公检法司部门办案(业务)和业务装备经费人均增加近2万元,市级人均增加约1万元,市县政法部门经费保障水平大幅度提高。
责任编辑 韩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