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21 作者:河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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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河北省退耕还林工程自2000年开始实施,2002年全面启动。截至2009年底,全省共完成国家投资127亿元,完成国家下达造林任务2657万亩。其中,完成退耕地造林947万亩,匹配荒山荒地造林和封山育林1710万亩。全省退耕还林工程共涉及11个设区市的165个县、218万退耕农户、800多万农民,是河北省有史以来实施的规模最大、投资最多、涉及面最广、成效最好的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开创了河北省生态建设新的里程碑。
为退耕还林保驾护航
为确保退耕还林工程顺利实施,十年来,河北省财政部门按照退耕还林工作的总体部署,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为核心,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为全省退耕还林工作保驾护航。
一是研究出台配套政策,有效推动退耕还林工作开展。根据省政府有关精神,各级财政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积极制定与国家政策相适应的配套政策措施,大力支持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各级财政积极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其中,省级财政共安排1391万元。秦皇岛市出台了“绿色秦皇岛工程”补贴政策,对市区北部丘陵地退耕还林在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基础上,每亩补贴150元,生态林连补20年,经济林连补7年。唐山迁安市制定了《造林绿化工程扶持奖励办法》,规定...
河北省退耕还林工程自2000年开始实施,2002年全面启动。截至2009年底,全省共完成国家投资127亿元,完成国家下达造林任务2657万亩。其中,完成退耕地造林947万亩,匹配荒山荒地造林和封山育林1710万亩。全省退耕还林工程共涉及11个设区市的165个县、218万退耕农户、800多万农民,是河北省有史以来实施的规模最大、投资最多、涉及面最广、成效最好的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开创了河北省生态建设新的里程碑。
为退耕还林保驾护航
为确保退耕还林工程顺利实施,十年来,河北省财政部门按照退耕还林工作的总体部署,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为核心,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为全省退耕还林工作保驾护航。
一是研究出台配套政策,有效推动退耕还林工作开展。根据省政府有关精神,各级财政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积极制定与国家政策相适应的配套政策措施,大力支持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各级财政积极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其中,省级财政共安排1391万元。秦皇岛市出台了“绿色秦皇岛工程”补贴政策,对市区北部丘陵地退耕还林在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基础上,每亩补贴150元,生态林连补20年,经济林连补7年。唐山迁安市制定了《造林绿化工程扶持奖励办法》,规定工程造林项目集中连片达到50亩以上,经验收合格,除国家每亩补助100元外,本市每亩配套补助50元,并负责提供荒山绿化所用容器苗。唐山市丰南区出台了《支持农业结构调整的办法》,规定对新发展连片造林规模达到200亩以上、成活率90%以上的,每年每亩补贴100元,期限8年;新发展果树100亩以上、成活率90%以上的,当年每亩补贴种苗费200元,第2—5年每年补贴100元。为提高匹配荒山荒地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邢台市邢台县制定了《退耕还林匹配造林检查验收补充规定》,对种苗及造林补助费的发放作了详细规定,在当年验收合格后先发60%,第二年补植合格、造林保存率达到85%以上,再发剩余40%,既保证了造林户能及时领到补助,又能保证国家资金的合理利用,做到造一片、活一片、绿一片。这些政策的实施,较好地弥补了退耕还林工程补贴资金量小的不足,有效地推动了重点区域的退耕绿化。
二是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有效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河北省财政先后制定了一系列规范退耕还林专项资金管理的文件,例如2002年印发了《河北省生态建设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的通知》,对退耕还林工程和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等生态建设资金的报账制度做出明确规定;2003年印发了《关于对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现金补助政策进行公告的通知》,以确保兑现补助资金,严防违规违纪问题发生;为加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和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07年省财政厅出台了《河北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河北省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09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明确县级财政部门必须对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发放负起责任,不能委托其他部门或乡镇政府发放,同时,从2009年开始全部实行“一卡(折)通”的发放方式,坚持做到当年资金当年发放,有效保障了退耕户切身利益。另外,为做到对专项补助资金的即时监控,财政厅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纳入农民补贴网管理,目前软件开发工作已基本完成,即将上网运行。此外,市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也出台了一系列加强资金管理的相关制度。
三是大力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充分激发广大林农经营林地的积极性。2006年以来,河北省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把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农户,确立农户的经营主体地位。目前,全省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已基本完成,在巩固完善主体改革的基础上,各项配套改革正在进一步深化。自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全省财政积极支持配合,共筹措林改经费1.67亿元,其中省以上财政落实近9000万元,有力地推动了林改工作的开展。为促进林权登记、发证、建档和查询等工作的规范化管理,2008年、2009年省级财政共安排90万元,支持研发林权管理网络系统,使河北省在全国率先实现了省、市、县三级林权管理互联,得到了国家林业局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推广。同时,为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省财政积极健全和完善支持集体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包括明确各级财政用于林业总投入的增幅原则上不低于本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利用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小流域治理、国土整治、矿山植被恢复等财政支农项目,加大林业建设投入;明确各级财政林业建设投入重点用于公益林营造、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林业技术推广、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建立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等。一系列财政支持政策大大激发了广大林农经营林地的积极性,全省退耕还林成果得以较好巩固。
四是坚持资金检查与质量检查并举,力促退耕还林工程有序健康实施。在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河北省认真落实省、市、县三级检查验收制度,严格执行验收合格兑现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政策。由林业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国家标准进行验收,推行验收责任人制度,确保检查验收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切实保护退耕户的积极性。财政部门对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普遍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并严格按林业部门提供的退耕还林验收合格面积发放资金。同时,全省将退耕还林资金稽核和审计监督作为工作重点,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治理。通过广泛开展重点稽查、专项稽查和专案稽查,有力促进了县(市、区)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退耕还林成效明显
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使河北省工程区在生态、经济和社会等方面发生了一系列深刻变化,取得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成效:
一是大力推进了生态建设。退耕还林实行钱粮直补到户、检查验收到户、林权落实到户等政策,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极大地调动了农民造林护林的积极性。各级政府对林业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和支持,许多市县把退耕还林工作作为改善当地生态环境的战略措施,出台优惠政策,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开展退耕还林,使全社会对造林绿化的关注程度显著提高,群众的生态意识明显增强,社会各界投资林业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廊坊、赞皇、邱县、武安、唐县、迁安等退耕还林建设业绩突出的市县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市县”,康保县被评为“全国退耕还林先进县”,迁安、武安、邢台县、易县、平泉县林业局被评为“全国退耕还林先进单位”。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成就得到社会各界普遍赞扬。据国家林业局、国家统计局调查核实,河北省退耕还林的面积核实率、造林合格率都在90%以上。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为全省林业生态建设提供了强大动力,2005年调查数据显示,河北省有林地面积达到6512万亩,比“九五”末增加1029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3.25%,比“九五”末提高3.77个百分点。
二是生态环境状况得到有效改善。大规模的工程建设、大面积的植树造林,大幅度提高了森林覆盖率。根据最新监测结果,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来,全省荒漠化土地面积与1999年相比减少604.4万亩,沙化土地减少143.9万亩,实现了沙化土地由扩展到缩减的转变,是全国沙化土地减少最明显的四个省份之一。通过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邱县、武邑、迁安等一些县(市)森林覆盖率提高了10个百分点以上。有效控制了风沙危害,工程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和农业生产环境。燕山、太行山退耕林地水源涵养作用明显,滦河、永定河、滹沱河、清凉江、漳河等十几条河流绿化覆盖率达到90%以上,潘家口、岗南、黄壁庄、岳城、大西洋、王快等水库可用水量稳中有升。据气象部门监测,在规模较大的工程区,林网内风速比空旷区降低25—35%,相对湿度提高3%左右,无霜期延长了10—15天,干热风、冰雹等自然灾害明显减少。
三是有力推动了项目区农业结构调整。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全省共发展干鲜果品基地560万亩、林板(纸)原料林基地500多万亩、饲料林420万亩、林草间作面积210万亩,共产生收益86亿元。各类林(果)产品加工企业达500多家,加工增值达4亿多元,有力地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发展,转变了经济增长方式,拓宽了农民就业渠道。依托退耕还林工程,邱县、临漳、高碑店、文安、霸州等市县大力发展林果、林板产业,培育了一批龙头企业,延长了产业链条,提高了林业产业附加值;衡水、沧州、廊坊等市利用退耕后闲置的林下土地资源,扶持了一批发展林下经济的先进典型,走出了一条绿色、生态、节约的循环经济路子;邢台、平山、临城、内邱、顺平等县(市)结合工程建设,建造了一批风景旅游区和采摘观光园,开发了森林旅游资源,提高了经济收入;曲阳、定州等县市开展退耕农民技能培训,培养了一批有技能有专长的新型农民,发展了劳务经济。
四是切实增加了农民收入,改善了农民生活方式。目前,全省已累计落实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10亿元,退耕农民户均受益5603元。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改变了农民以往以粮为主、广种薄收、靠天吃饭的生产模式,拓宽了农民就业渠道,增加了农民收入。承德市有264个村靠林果收入实现了小康,农村人均林果收入超过了2000元,比工程实施前增加了2—3倍。退耕还林也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截至目前全省退耕还林农民劳动力转移已达146.3万人,农民劳动力转移收入37.9亿元。
责任编辑 刘慧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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