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扶贫帮困呈现三大亮点
重庆各级财政部门把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改善民生上,坚持开发式与救助式扶贫相结合,着力在发展产业、改善基础、扶贫培训、社会救助等方面取得突破,扶贫帮困呈现三大亮点。一是固本强基“输血”扶贫。如增加直接投入,2008年落实财政生产性扶贫资金7.6亿元,重点推进整村脱贫、生产发展和实用技术培训等,覆盖贫困人口142万人;重视资源扶贫,支持农村公路修建和基础设施改造,对贫困地区农业龙头企业贷款予以财政贴息,向农户提供小额贷款,缓解融资困难,创造减贫条件。2008年至今,补助艰苦偏远地区3.8亿元、7个老区区县4831万元,促进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和生活条件改善,使贫困地区尽快恢复发展“元气”。二是着眼长效“造血”帮困。如帮助困难群众就业再就业,2008年至今,安排补助资金16.2亿元,支持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落实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及各种就业补贴政策,覆盖80余万困难群众。三是健全保障打造“安全网”。如提高社会救助标准,2008年投入资金23.3亿元,将城市低保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210元、175元、155元分别提高到260元、230元、210元。农村低保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700元调整为分区域不低于1600元、1400元、1200元。农村五保户补助标准分区域提高到1500元、1700元、1900元,提标政策共覆盖全市170余万人。(本刊通讯员)
河北秦皇岛:建立市直基层单位预算建议计划预审机制
从编制2010年部门预算起,河北省秦皇岛市将建立市直基层单位预算建议计划预审机制,由市财政局派人到单位现场进行预审,提前介入,深度研究。一是对部门单位制度建设情况进行调查;二是参照预算批复逐项调查2008年全年及2009年上半年项目预算(包括年度追加预算)执行情况;三是对2010年预算编制情况进行预审,并对单位项目库建立、使用情况进行调查。通过对基层单位预算建议计划的预审推动全市高标准、高质量开展预算编制工作。(本刊通讯员)
山西沁水:财政全力以赴促“三保”
山西省沁水县财政部门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安全,推进沁水和谐发展,跨越崛起”的目标,采取措施,全力以赴促“三保”。着力保增长。投资3.5亿元实施8项重点工程,加快14项重点调整产业结构项目建设步伐;举办中小企业、民营企业项目融资推介会,为10余家企业融资17.5亿元,并设立300万元民营经济发展基金,注资3000万元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解决企业融资困难;为2万名职工降低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四项保险费率,减轻企业负担1200万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签约项目5个,引资5.94亿元。尽力保民生。积极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每年按筹资额的10%予以补助,5万户10余万农民从中受益;提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到452元,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到712元;加大对农村文化、教育、卫生、交通和公共设施等投入,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全面落实就业政策,认真做好灵活就业人员享受政策补贴发放工作。全力保稳定。严格控制一般性开支,保证县乡机构正常运转,实现人员工资按月正常发放;确保政法经费支出及时足额到位;支持发展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化债工作;积极落实“家电下乡”政策;完善涉农补贴资金发放“一卡通”管理。(尹冠雄)
浙江杭州:财政大力推进农村社区建设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出台农村社区建设财政支持政策,以“重点突出、整合统筹、量入为出、引导补助和确保实效”为原则,建立完善农村为民服务平台,多方面加大对农村社区建设的支持力度。对符合市规定要求新建、面积在1500平米以上、具有一门式服务功能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给予8万元一次性资金补助。对符合市规定要求新建的村级社区服务中心给予3-5万元一次性资金补助。对社区志愿服务机构开展的社区服务活动和项目,年服务人次达本地总人口2倍以上的,按每名注册志愿者每年1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社会组织和机构为居家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的项目,根据其服务内容、时间、效果等情况,按每名服务对象每年100-300元不等的标准给予资金补助。对社区辖区单位、社会组织提供以平价、低偿收费为主,旨在方便居民生活的餐饮、理发、修理、文体、健身等服务项目,根据其服务人数和社会效益情况,每年给予1000-10000元不等的资金补助。对在农村社区建设推进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先进单位以区、县(市)为单位,每年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5万、3万、2万元的工作性经费奖励。(陈娇暖)
安徽蚌埠:加强四个环节做好账户清理工作
为彻底治理行政事业单位“小金库”和推行国库单一账户改革工作,安徽省蚌埠市财政部门采取四项措施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现有银行账户进行全面清理、撤销工作。一是加强控制监督,及时开设零余额账户。指导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完成零余额账户开设工作,确保全面推行网上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的顺利实施。二是加强信息比对,全面核实账户存量。要求各商业银行机构加强自身业务核算系统与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中账户信息的比对工作,认真核实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存量账户。对未进入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的账户和长期不动户,及时通知存款人进行销户;对经过人民银行审批和备案的银行账户,通知存款人按此次银行账户清理的相关规定办理销户手续。三是加强业务指导,及时实现单位银行账户便捷查询。行政事业单位持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存款人密码,可在开户银行查询到账户管理系统中存储的所有开、销户信息并打印清单。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召开各商业银行账户管理部门负责人会议,部署账户清理工作。人民银行还将在清理工作结束后组织专项检查,对违反清理撤销账户工作规定的予以严肃处理。(本刊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