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高等学校助学金制度,是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我国现行的高等学校助学金制度,基本上是沿用了解放初期“供给制”的办法,对高等学校学生采取了包下来的政策。这在新中国成立不久急需培养大批建设人才来说是必要的,特别是对培养一些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曾起到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各方面情况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大学生仍然采取包下来的政策已不适合形势发展的要求。
当前,高等学校助学金的评定条件太宽,除了师范、体育、农林和民族院校的学生全部享受助学金,煤炭、矿业、地质、石油院校的学生80%享受助学金外,其他一般院校的学生也有60%享受助学金。据对湖北、江西、江苏等省的六所高等学校1984级的3,986名新生的调查,实际评定享受助学金的人数占新生总人数的73.7%,平均每一学生每月享受助学金12.01元。在助学金使用方面也存在着较为普遍的平均主义。江西有一所高等学校,1984级新生享受最低等级助学金(六元)的有240人,占该级应享受助学金总人数的54%。另外,一些学校除了给学生伙食费和困难补助外,还普遍增加了学生集体福利的开支,如节日加餐、毕业生会餐、电影费补助、运动会伙食补助费等。现在大学生与中小学学生之间的待遇悬殊很大,高等学校不但全部实行免费教育,享受公费医疗,还有助学金,而中小学学生还要交费上学。对这种状况,人民群众是有反映的,每次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政协会议时,都有提案建议降低高等学校助学金的享受比例。
从目前情况看,加快高等学校助学金制度的改革已经具备了必要的条件:
一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努力发展生产,使大多数城乡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1984年平均每一农民纯收入为355.3元,比1978年增加了221.5元;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的平均工资为961元,比1978年增加了297元。现在大多数家庭都能够负担得起子女上学的生活费用,需要享受助学金的学生比例逐步减少。
二是高等学校的学生有要求改革助学金制度的愿望。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卫生办公室、高等教育局等部门召开部分高等学校学生座谈会,听取了大家对改革助学金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参加座谈会的很多学生都提出应将助学金改为奖学金,建议除了设综合奖外,还应设一些单项奖,以鼓励那些单科成绩突出、积极从事社会活动的学生干部和在体育、文艺等方面有发展前途的学生。
三是已经有一些高等学校对助学金和奖学金的比例作了适当调整。按照财政部、教育部的联合通知规定,近一两年享受人民助学金的学生人数暂按总人数的10—15%掌握,奖学金的总额约占人民助学金总额的6—10%。但各地在执行中都有所突破,有的将助学金总额的30—45%作为奖学金,还有的高等学校设想将奖学金逐步提高到占助学金总额的70%,相应的缩小助学金享受比例。从扩大奖学金比例的做法看,学生中并没有不好的反映。
高等学校助学金制度到底如何改革为好?众说纷纭,各有己见。我认为,对高等学校助学金制度的改革,必须采取战略上坚定不移,战术上慎重从事的态度。改革的具体设想是:
1.改革应有利于改变国家包得过多的状况,有利于改变学生及其家庭对国家的依赖心理;有助于鼓励学生在德、智、体各方面健康成长,勤奋学习;有助于扩大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高等学校对人民助学金、人民奖学金的管理权限。
2.改革要逐步进行。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考虑到学生及其家庭的承受能力。目前,可先选择一些有条件的地区和高等学校,实行以人民奖学金为主,辅之以人民助学金的制度,待总结经验后再扩大推广。在改革中,国家对高等学校学生的助学金不宜全部取消,这是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应该长期坚持的一项政策。
3.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在全国大多数地区和高等学校实行以人民奖学金为主,辅之以人民助学金的制度的改革之后,随着国家财政状况的进一步好转和人民群众收入的增加,可以考虑除实行奖学金以外,将大部分助学金改为无息贷款方式。贷款可以用亲友资助、学生勤工助学或用毕业后的工资收入偿还。对成绩特别优秀和毕业后自愿申请到边疆地区工作的,可以减还一部分贷款或免予偿还。
高等学校助学金制度的改革,与学生及其家庭关系很大,比较敏感,为使这一改革能够顺利进行,当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要加强宣传,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高等学校存在统得过死、包得过多,吃“大锅饭”的弊端,是长期形成的,必须加强全社会的宣传,使大家认识到在高等学校中改革助学金制度、打破包得过多、吃“大锅饭”的现象,是势在必行。要把改革助学金的意图、设想、步骤告诉学生,使他们真正认识改革的实质和意义,特别要引导学生认识到改革要先从自身改起,使自己的思想适应改革的新形势,以实际行动促进高等学校管理体制的改革。
2.要关心学生的生活,尽可能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使他们能够安心学习。高等学校要积极采取措施,把加强食堂管理、改善学生伙食,做好后勤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对后勤管理工作,有条件的都可以实行承包,还可以把社会上的集体或个体的服务行业“引进”校园,为师生员工的生活服务。
3.高等学校可以在有利于多出人才、快出人才、出好人才,促进学生德智体各方面健康成长的前提下,积极开辟门路,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勤工助学活动。根据北京、上海、天津、吉林等地的经验,勤工助学主要是利用假期和学习空余时间,组织学生到学校后勤部门、校外工厂企业、仓库、车站、码头、影剧院、饭店等部门劳动。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有利于四化建设,有助于人才成长,符合教育改革的方向,这样做,不仅可以帮助部分学生克服什么都依赖国家、依赖家庭的思想,投身社会实践,克服经济困难,培养学生的自立能力,还可以使学生加强与社会的接触,增强社交能力。有些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不好,在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后,如果生活还有困难,仍可适当给予助学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