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辽宁省抚顺市财政部门为了有效地促进企业扭亏增盈,从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发,根据财政核定亏损企业的计划亏损额,以技术改造措施费方式提前拨付一部分,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支持了企业技术改造,扭亏增盈工作取得显著成效。1984年全市预算内工业企业亏损户由1983年的34户,减到7户,下降79%;亏损额由1,207万元,减少到156万元,下降87%,实现了市政府提出的“双减70%”的奋斗目标。
抚顺市是一个以燃料、动力为主的重工业基地,也是一个老工业基地,大部分企业设备陈旧,工艺落后,效益低。据统计,仅从1970年到1980年10年间,预算内工业企业的亏损就达2亿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抚顺市的工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经济效益逐年提高,扭亏增盈工作也取得一定的进展。但是,1983年,全市预算内的工业企业仍有34户亏损,亏损额达1,207万元。1984年,省下达指标要求计划内亏损企业减少到8户,亏损额不得突破315万元。为了寻找扭亏的新途径,我们选了20户微利或亏损的小型企业,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发现企业长期亏损,除了因为企业经营管理不善以外,还存在以下几个因素:①企业设备陈旧、工艺落后。我们调查的20户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合计为3,556万元,净值合计1,798万元,已提折旧占固定资产原值的近50%,有的企业甚至达80%以上。②企业先天不足。这20户企业中市属的7户,县办的13户,大部分是在无国家投资的情况下,由大企业支援仓促上马的,很多机器设备属于淘汰之列,厂房险陋,多年来没有维修,许多企业只能维持简单再生产,有的连简单再生产也难维持。③企业更新改造资金有限。这20户企业,1983年提取的基本折旧共144.3万元,平均每户只有7.2万元,企业进行更新改造,资金明显不足。
调查的结果表明:这些企业在原材料涨价、产品降价、商品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如果不采取有力措施,1984年亏损额只能增加,不会减少。唯一的办法只有开拓前进,走技术改造的道路。在省政府和省财政厅的支持下,我们采取了提前拨付技术改造措施费的办法,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
1984年4月,市政府决定给20户企业发放354万元的技改措施费,实行专款专用,经委、财政局与企业签订了扭亏责任状,规定了具体的扭亏时间和奖罚条件。到年底,20户企业原定要上的20个项目中有15项已完工投产,有4项接近完工。从已投产的项目看,都收到了预期的效果,共增加产值392万元,增加利税105万元。这20户企业,其中有17户1983年共亏损535.8万元,经过一年的努力,1984年全都转亏为盈,共实现利润139万元。如抚顺县电瓷厂,过去以生产低压电瓷、蓝边大碗、耐酸瓷管为主,由于技术力量薄弱,产销不对路,建厂14年亏损了199.4万元。1984年,我们拨付了21万元的技改措施费,支持企业用于转产3.5千伏等级以下高压电瓷,企业内部也实行了经济责任制,请了14名工程技术人员,从6月份试投产以来,月月有盈利,摘掉了连续多年的亏损帽子。再如市机床一厂是个微利企业,1984年第一季度出现亏损,4月份我们拨给他们10万元技改措施费,购置生产压力容器设备,进行厂房改造,到年底,不仅补上了上半年11万元的亏损,还实现利润18万元。
对亏损企业提前拨付技改措施费是在特定的条件下采取的一种办法,为了生产市场急需的短线产品进行技术改造,这是国家允许的。我们在使用的过程中,有这样几点体会:第一,技改措施费对于那些贷款无门,资金短缺的亏损企业或微利企业来说,不仅是资金上的支持,更重要的是一种精神力量,鼓舞了企业励精图治的勇气,同时对企业也是一种压力,正象有的企业领导说:“买药”的钱给了,再治不好“病”,对不起国家。第二,技改措施费是一种先予后取的办法,可以增加亏损企业活力,为扭亏增盈创造条件。过去,我们是亏了补,补了亏,企业得到的是“活命钱”,但无力进行技术改造,生产难以发展,扭亏无从谈起。提前拨付技改措施费,企业可以集中地解决一些关键问题,尽快实现扭亏增盈。第三,技改措施费要与其它资金统筹安排,加强管理,讲求效益,避免重复投资。各部门要协调一致,不能各自为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