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重新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1985年国库券条例》,决定今年继续发行国库券60亿元。完成这一发行任务,对于集中各方面的资金,加强能源、交通等重点建设,进一步发展农业和文教科学事业,支持经济体制的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级财政部门必须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充分依靠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共同努力,认真贯彻执行新条例中各项规定,保证完成1985年国库券的发行任务。
当前,完成国库券发行任务有两个最基本的有利条件,一是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经济改革措施的实施和就业面的扩大,职工和农民的收入都有较大的增长,最近几年,城乡人民储蓄存款每年增加100亿元以上,到1984年10月底储蓄存款余额已超过1,000亿元。二是重新颁发的国库券条例有较大的改进,有利于国库券的推销。首先,照顾了购买者的经济利益。1985年国库券的偿还年限缩短为五年,并把利率提高了1%。个人购买部分的年利率比五年定期储蓄存款利率高1.08%,购买1,000元国库券,可以得450元的利息,比五年定期储蓄存款多得54元的利息。其次,增加了国库券的灵活性。过去,国库券不到还本期不能兑现。1985年国库券可以在银行贴现,购买者急需用钱时,可以到银行按规定的贴现率贴现。再者,国库券保存有了安全保证。新条例规定,购买1,000元以上的,开给收据,可以记名,可以挂失;银行可以办理国库券代保管业务等,这样就解决了国库券的安全保管问题。只要我们工作做得好,这次发行国库券,必将得到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拥护和踊跃认购。
当然,我们也应看到,今年是发行国库券的第五个年头了,又比往年多发行20亿元,要完成今年的推销任务,各级财政部门还要切切实实地把国库券发行工作做好。首先,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各种办法宣传发行国库券的意义,把今年改进措施及其对购买者的好处向群众讲明白,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动员农村的专业户、重点户和城市中收入较多的职工及个体户踊跃购买。其次,要加强国库券的推销工作和组织领导工作。国库券的推销机构和人员要适当加强。在农村要选择适当时机,集中力量,组织推销,及时完成任务。我们还要与银行部门以及有关单位密切配合,组织好交款换券工作,随时掌握交款进度,研究解决推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圆满完成1985年国库券的认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