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洪雅县是四川省委农村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县之一,随着乡政府的建立,全县于1984年5月1日起,全面建立了区、乡财政所。在组建中,经过深入调查,我们从实际出发,把原由所属单位管理的区、乡财政干部(即财粮干部),改由县财政部门统一管理。
1979年7月,洪雅县曾在三宝、符场两个乡试办财政所,由于财粮干部隶属各单位管理,财政所人员不稳定,工作很难开展,长期流于形式。1983年以来,县财政部门先后在三宝、柳江、炳灵、中保等乡进行调查,证明区、乡财政干部由所属单位管理,有以下三个弊端:一是任务不明确、责任不落实。全县3个区、26个乡,仅有六名专职财粮员,其余的均是兼职,有的身兼数职。由于职责不明,完不成任务不负任何责任,长期以来,分散在农村中的零星财政收入,跑、冒、滴、漏现象十分严重。二是人员变动频繁,不易提高业务水平。近几年,区、乡财政干部每年调换的约有三分之一,加上专业知识缺乏,使区、乡财政干部队伍素质和财务管理质量大大下降。三是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不敢抵制和揭露。去年下半年,县上组织区、乡财政干部互查,就查出违纪金额19,000多元。
为了消除上述弊端,今年初县财政部门提出改革意见,经县委、县政...
洪雅县是四川省委农村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县之一,随着乡政府的建立,全县于1984年5月1日起,全面建立了区、乡财政所。在组建中,经过深入调查,我们从实际出发,把原由所属单位管理的区、乡财政干部(即财粮干部),改由县财政部门统一管理。
1979年7月,洪雅县曾在三宝、符场两个乡试办财政所,由于财粮干部隶属各单位管理,财政所人员不稳定,工作很难开展,长期流于形式。1983年以来,县财政部门先后在三宝、柳江、炳灵、中保等乡进行调查,证明区、乡财政干部由所属单位管理,有以下三个弊端:一是任务不明确、责任不落实。全县3个区、26个乡,仅有六名专职财粮员,其余的均是兼职,有的身兼数职。由于职责不明,完不成任务不负任何责任,长期以来,分散在农村中的零星财政收入,跑、冒、滴、漏现象十分严重。二是人员变动频繁,不易提高业务水平。近几年,区、乡财政干部每年调换的约有三分之一,加上专业知识缺乏,使区、乡财政干部队伍素质和财务管理质量大大下降。三是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不敢抵制和揭露。去年下半年,县上组织区、乡财政干部互查,就查出违纪金额19,000多元。
为了消除上述弊端,今年初县财政部门提出改革意见,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在组建区、乡财政所的过程中,改革区、乡财政干部管理体制,将隶属各单位管理的区、乡财政干部改由县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具体办法是:
一、统一管理人事调动
区、乡财政所一般设四人,所长由主管财政工作的区、乡领导兼任,一名专职财粮干部担任副所长或主办业务。专职财粮干部必须是正式行政干部编制,另外配备两名招聘干部。凡专职和招聘的财政干部,党团组织在乡,工作调动、招聘、辞退、升降任免等一律由县财政部门统一管理。
二、统一招聘新增人员
我县29个区、乡财政所公开发出选聘告示,凡年龄在25岁以下的高中毕业回乡知识青年,本人自愿报名,由乡预选后参加县上统一考试,体检合格,择优录取。经县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共招聘了50名。签订了招聘合同,聘用时间为三年,不转户口,不吃商品粮,不收责任田。聘用期满后,表现好的,可继续延长聘用时间。如聘用期间表现不好,可随时解聘。聘用期间的待遇与同级国家正式干部相同。聘用初期每月工资按行政24级发给,其副食品补贴、生活福利、医药费、办公费、差旅费、奖金等与同级国家正式干部相同。对继续延聘的,工作成绩优异,经县财政部门批准,工资可以提升一级或浮动一级。聘用期满未延聘的,或未满聘用期解聘的,即终止其所享受的待遇。
三、统一管理人员经费
区、乡财政所的经费来源,采取国家安排一点,县机动财力解决一点和乡上组织收入解决一点的办法。区、乡专职财粮干部的经费,从行政经费中划出,由县上机动财力定额补助,“一定五年”不变,乡财政所将超收分成和提取的手续费、管理费,按招聘人员定额交到县里(一般定额低于实际支出数),专户存储,由县财政部门统一管理,用于干部培训,业务开支、以及财政所人员工资支付等。当年用不完的,可结转下年使用。
四、统一部署业务工作
乡财政所是国家财政的基层组织,又是乡政府直接领导下的职能部门。乡财政所实行双重领导,思想政治工作以乡政府为主,业务工作以县财政局为主。县财政局分别制订区乡财政所工作制度、财务制度、考核评奖办法等,县财政局统一部署工作计划,财政所的年、季财务收支计划、机动财力的安排使用,均应报县财政部门批准。县财政局设专门机构,加强对乡财政的领导和管理,促进乡财政的发展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