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帝国主义者自台儿庄战役后,就发觉用速战速决解决中日战争、灭亡中国的妄想已不能实现了。于是敌人在攻占武汉之后,就一面修改近卫关于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的声明,对国民政府采取以政治上诱降为主、军事打击为辅的政策;一面回师华北,加强治安战,妄想集中兵力扫荡我敌后抗日根据地,以消灭我八路军。敌人对华的战略决策转变了,它的对华经济掠夺的方式当然也就不同了。敌人对华北治安战的主要目的是确保战争资源。敌为实现这一目标,从一九三九年起,就更加强了它组织的国策公司,华北开发会社和伪合作社等工作,控制占领区的经济命脉,主要是煤、铁、盐、粮食和棉花等物资。一九四一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敌人就更进一步强迫占领区群众献铜、献铁,并开展了大规模的抢夺粮食的斗争。而且随着时间的转移和太平洋战争的不断失败,敌人图穷匕见,掠夺物资的手段,愈来愈凶愈激烈了。而敌我之间的经济斗争,也更加尖锐,成为抗日战争中的一个重要组成的部分。
晋冀鲁豫边区党政领导根据敌人对华北政治、军事斗争和经济斗争的策略和作法,逐步认识到对敌进行经济斗争的重要性。应该承认我们对敌经济斗争的认识是走过一段弯路的。在抗日战争开头的一个短暂时期,我们囿于“对敌经济绝交”,“禁绝仇货”的朴素的观点,无视战争形势和根据地经济情况的变化,凡是从敌占区进来的货物,不管我们需要不需要,一律视为仇货,禁止入境;凡是根据地的物资,不管多余还是不足,怕去资敌,一律禁止出境。对伪币不管其价值如何,行使范围怎样,一律禁止使用。后来,由于敌人经济封锁日渐严重,根据地的经济日益困难,才发觉这种断绝往来的做法是不现实的,不是长久之计。因为在敌我犬牙交错的情况下,物资不但不能绝对封锁住,而且相反会助长走私活动,运进一部分非必需品来。明确了对敌经济斗争不是消极地简单地断绝经济往来,而是应该积极地迎上前去与之斗争。认识明确了,做法也就出来了。
我们采取的具体措施,首先是开展对敌贸易斗争。关于晋冀鲁豫边区对敌货币斗争方面,我在第七篇《金融和物价》一文中已经谈过,这里就不谈了。现在谈谈对敌贸易斗争。对敌贸易斗争的原则是根据边区经济的需要和敌人掠夺物资的计划提出的,办法是三条:1、凡是我急需的物资,如枪枝、弹药、通讯器材、药品、印刷器材、食盐等,奖励入境;凡是我多余的物资,如柿饼、核桃、花椒、烟叶、草帽辫、阿胶、党参等,奖励出境。2、凡是我一时不能代替或制造的商品,如火柴、煤油、油光纸、细布,允许或限制入境;凡是历史上我传统的出境商品,如粮食、棉花、生猪、活羊、羊毛、羊皮等物品,允许或限制出境。3、凡是奢侈品、消耗品,如香水、香皂、卷烟、酒,人造丝葛等,一律禁止入境;凡是敌人所需要的战略物资,如生铁、废铜、硫磺、枪枝弹药等。绝对禁止出境。上述第二种允许出境的粮食、柿饼等,如遇到特殊情况,如一九四二、一九四三两年的灾荒,即随时改变为禁止出境。
在税收工作中,对于进出境货物也根据对敌贸易斗争的原则,给以密切配合。属于奖励进出境的物资,税收就采取免税、减税办法。属于允许、限制进出境物资,税收就采取轻税或重税办法。属于禁止进出境物资,税收采取罚款或没收的办法。
为了执行上述方针,边区于一九四〇年成立了“冀太联办”贸易总局和税务总局(:“冀太联办”税务总局,成立于一九四〇年十二月。一九四一年九月后,改为晋冀鲁豫边区税务总局,局长是刘裕孚同志。一九四二年,为加强对敌经济斗争的一元化领导,七月税务总局合并于边区工商管理总局。局长是王兴让同志,副局长是林海云同志,刘裕孚同志任监察委员。)。一九四一年九月贸易总局改为晋冀鲁豫边区工商管理总局。一九四二年敌情严重了,为了加强对敌经济斗争的一元化领导,七月又将税务总局合并到工商管理总局,并先后颁布了对敌经济斗争的各种贸易和出入境税则等管理条令,同时在山区划了一条反封锁线,组织了税务和人民的缉私队,查禁走私贩卖、违法进出口境等事情,起了很大的效果。平原地区敌我斗争形势比较复杂,不能划线者,就在机关干部和群众中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宣布奖励、允许什么货物进入边区,反对、禁止什么货物进入边区,引导根据地广大干部和广大群众自觉地对敌进行经济斗争。

其次是开展对敌粮食斗争。对敌粮食斗争,是边区对敌经济斗争的一项重要内容。敌人从一九四一年开始,即对我根据地的边沿区、游击区大肆掠夺粮食。从我们得到的敌人抢粮计划中看到,一九四三年三、四、五三个月拟在山西抢粮四万八千吨,驻长治的敌人拟从一九四三年四月到一九四四年三月底,在上党地区(:上党是山西一古地名。它以长治为中心,包括晋城、阳城、和顺、沁县、沁源等十九个县。)就抢粮六千八百二十七万斤。敌人抢粮的方法,综合起来有三种:一是征收,即按村分配一定数目,定期强制人民交纳。二是派购,其方式有两种,1、以配给制名义,用合作社方式,按官定低价向人民强制购买;2、以专卖粮食方式,以低价在市场上垄断强购。三是灌仓,借口防止我方征粮,把敌占区人民所收获的粮食,统统集中到指定地方的公仓,然后再按人口给以定量配给。
我们针对敌人的抢粮计划,采取的斗争办法,一是开展政治宣传攻势,揭露敌人抢粮的阴谋诡计。向人民说明日本帝国主义者国内和他们占领的中国的大城市,粮食已经极度缺乏,抢粮灌仓的目的,就是要把人民的粮食集中起来,运到日本和敌占大城市;向人民指出千万不能上当,要一致觉醒起来抵抗敌人这种阴狠毒辣的做法。二是开展伪军、伪组织的工作,警告他们不要为日军效劳。告诉伪军、伪组织的人员说,日本快垮台了,你们应当赶快觉悟,给人民做点好事,留条后路,否则抗日战争胜利后,人民是不会原谅你们的。这种宣传很起作用,特别是一九四三年日本在太平洋战争开始失败以后,伪军、伪组织的人员开始动摇起来,对敌人的抢粮计划,也就不积极执行了。三是在收打粮时,实行劳武结合。派出游击队和武装工作队,开展游击战,袭击敌人,使敌人不敢离开据点、碉堡一步,以掩护人民的收割和打场。号召人民快收、快打、快藏。与此同时,还动员敌占区的人民完成向我方交纳公粮的任务。四是乘夜晚敌人不敢出据点、碉堡的时机,组织人民把向我方交纳的公粮运到根据地。
通过上述经济斗争,我们不仅保卫了根据地人民的粮食、棉花,而且通过对敌贸易,还以物易物换回一部分军民必需品,活泼了市场,稳定了物价。
在对敌经济斗争中,不论是贸易,税收斗争,还是粮食斗争,重要一条经验,就是只靠政府、贸易和粮食部门不行,必须发动党政广大下层干部和广大群众,必须组织私商(有不少商人和占领区商人有联系)共同对敌进行斗争。特别是平原地区更是如此。
总之,日本帝国主义者在侵华战争的初期,执行其对华掠夺战略物资的政策,抓去了我们的许多劳力,运走了许多煤炭,抢去了不少粮食等,但随着战争的持续,特别是它在后期的失败,其掠夺物资“以战养战”的计划,被我们的反封锁、反掠夺斗争完全粉碎了。我们这个胜利,连敌人在投降的前夕,也不得不坦白承认“就连付出最大努力支援日满的物资运输和军用自给物资的增产,也逐渐难以确保。”(《华北治安战》,四四六页,日本防卫厅战史室编,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并感叹地说:“对付共产主义如割除根深蒂固的杂草,费尽力气毫无成效,真是无能为力”(同上,四七六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