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共中央1984年第一号文件传达以后,农村商品经济迅速发展和壮大,直接间接地为税收创造了开源增收的条件,同时也对税收工作提出了如何适应商品生产发展的新课题。从许昌地区税务系统在贯彻一号文件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看,税收工作要适应农村商品生产飞速发展的新形势,主要应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要端正思想认识。有相当一部分同志,对农村商品生产发展之快、市场情况变化之大缺乏应有的思想准备,认识还没有完全扭转过来。一提到个体工商业户,他们就习惯地联想到“无商不奸”、“剥削发财”;一提到长途贩运,就认为是“投机倒把”;把商品生产看成是资本主义的东西,等等。这样的思想认识,显然与当前农村商品经济飞速发展的形势是不相适应的。追本溯源,这种思想与长期“左”的思想影响和旧的以农为本的传统观念有直接的关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长期坚持“以粮为纲”、“以阶级斗争为纲”,一再挫伤广大农民发展多种经营的积极性,农民养几只鸡、喂几只兔,当作资本主义批判,农民经商,看作不务正业,这些是形成“左”的思想的社会根源,税务人员也深受它的影响。
要解决税务人员对个体经营者的认识,必需做大量的、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中共中央1984年第一号文件传达以后,农村商品经济迅速发展和壮大,直接间接地为税收创造了开源增收的条件,同时也对税收工作提出了如何适应商品生产发展的新课题。从许昌地区税务系统在贯彻一号文件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看,税收工作要适应农村商品生产飞速发展的新形势,主要应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要端正思想认识。有相当一部分同志,对农村商品生产发展之快、市场情况变化之大缺乏应有的思想准备,认识还没有完全扭转过来。一提到个体工商业户,他们就习惯地联想到“无商不奸”、“剥削发财”;一提到长途贩运,就认为是“投机倒把”;把商品生产看成是资本主义的东西,等等。这样的思想认识,显然与当前农村商品经济飞速发展的形势是不相适应的。追本溯源,这种思想与长期“左”的思想影响和旧的以农为本的传统观念有直接的关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长期坚持“以粮为纲”、“以阶级斗争为纲”,一再挫伤广大农民发展多种经营的积极性,农民养几只鸡、喂几只兔,当作资本主义批判,农民经商,看作不务正业,这些是形成“左”的思想的社会根源,税务人员也深受它的影响。
要解决税务人员对个体经营者的认识,必需做大量的、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引导广大税干认识近几年来农村经济的巨大变化,认识农民从单一的土地经营中分离出来,转入工业、商业、运输业、服务业等多种行业,是社会分工的发展,是一种进步。要认识到个体农民从事多种经营是一桩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决不是什么离经叛道的坏事情,要教育广大税干认识到专业户和工商联合体与对私改造时期的小业主、小商贩有着本质的差别,与剥削发财的资本家毫无共同之处。他们是农村分工分业发展的结果,是从纯农业生产中分离出来的新型农民。在他们中间,有回乡知识青年,有复员退伍军人,有农村基层干部,也有离休退休职工。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具有现代的文化科学知识,有的则是具有一技之长的能工巧匠。他们具有改变农村经济落后面貌的雄心壮志,不甘于传统的旧的生产方式,勇于冲出各种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旧框框。他们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和辛勤劳动,带头发展商品生产,创造出比一般农民多得多的劳动产品,既为社会增添财富,又使自己富裕起来,不愧为农村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和商品生产、商品流通领域不可忽视的力量。尤其需要指出的是,他们勤劳致富,不是以另一部分人贫困为条件。这样的发家致富,谈不上什么剥削,而是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的生动体现。同时在他们中,有不少人致富不忘国家,致富不忘乡里,致富不忘助贫。这种高尚风格,无论对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建设或是对精神文明建设都是非常可贵的。正是因为如此,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支持、扶持专业户的大发展,而且一再申明这种支持和鼓励决不是临时的权宜之计,而是一项长期不变的大政策。我们的税务干部一向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对于执行党的政策向来是严肃认真的。我们要坚决贯彻中央一号文件,满腔热情地支持农村商品生产,这样,做好税收工作就具备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要解决好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问题。我们有些同志,由于思想认识问题没有及时解决,所以在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上,仍沿袭着对私改造时期那一套旧的过了时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往往只强调自己的法律地位和权威的一面,忽视或不尊重个体户的法人地位和正当权益,在处理问题时,对国营、集体、个人不能一视同仁,总是把国营、集体企业当成“自己人”,把个体户看成是“外码人”,最使个体户难以忍受的是方法简单、语言粗鲁、甚至动辄训斥伤人,这种错误做法,人为地引起了不必要的矛盾和冲突。即使有把工作做好的主观愿望,也会适得其反,把事情办糟,成为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障碍。
税收作为一个重要的经济杠杆,对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各个环节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因此,我们税收工作不论在指导思想上、工作作风上,都应当自觉地运用经济杠杆的作用,按照经济规律办事,积极主动地为发展农村商品经济服务。为实现这一目的,需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首先,要做好税收政策宣传工作。个体工商业户从业人员过去大多没有同税务部门打过交道,不知道经营哪些项目应纳税,哪些项目可以给予减免照顾,因而,对发展商品生产存在不少疑虑。在这样情况下,税务部门应当利用各种场合和各种形式,反复宣传国家的税收法令、政策、纳税程序以及应办哪些纳税手续等,使他们都明白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是支援四化的实际行动,感到纳税光荣,自觉遵章纳税。同时也要使他们了解,国家为了支持扶植他们发展生产给予了哪些减免照顾。这样,才能够做到不收“哑巴税”,不收“无名税”,不违背政策乱收税,该收的税分文不漏,不该收的税分文不取。
其次,要改进工作方法,开展文明征税。在征收工作中要坚持先辅导后征收的原则,和“两户一体”从业人员共事,要自觉做到以礼待人,以理服人,建立起新型的征纳关系。同时要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发挥护税、协税组织和个体劳动协会的积极作用,使税收工作扎根于广大人民群众之中。
第三,要利用税务部门联系面广、信息灵通的特点,主动为专业户提供市场信息,在产、供、销环节上穿针引线,铺路架桥,充当“红娘”,为他们排难解忧,帮助他们改善经营,提高经济效益。同时要积极主动地帮助专业户建帐建制,培训财会人员,辅导传授财会管理知识,搞好财务管理。
第四,要加强调查研究,掌握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专业户对税收方面的意见和要求,提出改进的措施和意见,促进商品生产的发展。 (下转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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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要做好税务系统的内部监察工作,一旦发现税务干部徇私枉法,收受贿赂,违法乱纪,打击刁难个体户的行为,都要及时地严肃处理。
最后,还应当指出,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重要工具,也是国家赖以发展生产和发挥职能的物质基础,代表着劳动人民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这些道理应该是大家都能理解的。但是,有些人往往对税务人员的正当活动,无端责难,这是很不公平的。因此,在教育广大税务人员端正思想、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的同时,也确有必要吁请有关方面给予税务人员以有力的鼓励和支持,以利于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