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国家财政负担的各种价格补贴,每年有二三百亿元。按照现行规定,这些价格补贴,在国家预算收支分类科目上,不是列在预算支出,而是冲减预算收入的,形象地说是“藏”起来的。价格补贴是不是一定要冲减预算收入呢?我认为这个问题值得探讨。
五十年代初到“文化革命”前,价格补贴一直是列在预算支出的。早在1953年,国家预算支出科目中就设置了“弥补计划亏损”——“目”,规定“有些企业之产品,依政府之政策减价出售而受了亏损,致减少其计划利润者,用此科目,弥补列支。”1960年国家预算支出科目,对“弥补计划亏损”——“目”的使用范围进一步明确是指“国家批准列报支出的弥补计划亏损”。十年动乱期间,在“规章制度无用论”的影响下,国家预算支出科目中的“弥补计划亏损”——“目”被砍掉了,从此,政策性的价格补贴同企业经营性亏损一样,都是采取冲减预算收入的方法处理。
价格补贴是冲减预算收入还是列在预算支出,表面上看,好象只是一个国家预算收支项目的分类方法问题,实质上,它是涉及财政预算管理许多方面的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根据加强预算管理的要求,我认为对价格补贴采取冲减预算收入的办法不如改列预算支出为好。
第...
目前,国家财政负担的各种价格补贴,每年有二三百亿元。按照现行规定,这些价格补贴,在国家预算收支分类科目上,不是列在预算支出,而是冲减预算收入的,形象地说是“藏”起来的。价格补贴是不是一定要冲减预算收入呢?我认为这个问题值得探讨。
五十年代初到“文化革命”前,价格补贴一直是列在预算支出的。早在1953年,国家预算支出科目中就设置了“弥补计划亏损”——“目”,规定“有些企业之产品,依政府之政策减价出售而受了亏损,致减少其计划利润者,用此科目,弥补列支。”1960年国家预算支出科目,对“弥补计划亏损”——“目”的使用范围进一步明确是指“国家批准列报支出的弥补计划亏损”。十年动乱期间,在“规章制度无用论”的影响下,国家预算支出科目中的“弥补计划亏损”——“目”被砍掉了,从此,政策性的价格补贴同企业经营性亏损一样,都是采取冲减预算收入的方法处理。
价格补贴是冲减预算收入还是列在预算支出,表面上看,好象只是一个国家预算收支项目的分类方法问题,实质上,它是涉及财政预算管理许多方面的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根据加强预算管理的要求,我认为对价格补贴采取冲减预算收入的办法不如改列预算支出为好。
第一,从国家预算项目必须反映国家政策的要求来看,冲收入不如列支出好。我们知道,价格补贴大部分是国家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后,对粮、棉、油、蛋、蔬菜等基本消费品的售价补贴。这是国家为了促进农业生产发展,保证城乡人民生活稳定所采取的一项重要财经政策。按照现在的做法,价格补贴从预算收入中冲减,在国家预算收支项目上就不能看出补贴的项目和数字,所以也就不能直接反映此项国家政策的实施情况。如果不采取冲减预算收入的办法,在国家预算支出项目中专列政策性价格补贴一“类”,把价格补贴摆在明处,这样就可以通过国家预算的批准和执行,使全国人民和各级党政领导以及有关部门更直接地看到国家在贯彻价格补贴政策上花了多少钱,更好地了解国家预算收支的全局,也有利于有关部门正确制定国家预算支出的方向和政策。
第二,从通过国家预算分析经济同财政的关系来看,冲收入不如列支出好。我国国家预算收入的来源,主要是国家对物质生产部门创造的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形成的,把财政物价补贴冲减国家预算收入,就人为地降低了国家预算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不能真实地反映国家预算与国民收入的关系。把价格补贴改列预算支出,一方面,可以正确反映国家预算合理分配国民收入的实际情况,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国家全面统筹安排,更好地处理积累与消费的比例关系,社会主义扩大再生产与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关系。再者,为了开创提高经济效益的新局面,要求国家预算收入的增长速度同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应当大体上同步,如果仍然把二三百亿元的价格补贴,从物质生产部门上缴的财政积累中冲减,那么,也就不能真实地反映国家预算收入的增长幅度,影响对经济与财政关系的正确分析与研究。
第三,从国家预算的基本职能来看,价格补贴冲减收入也不如列支出好。大家知道,国家预算的基本职能就是对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分配是国家预算对物质生产部门创造的一部分国民收入的集中;再分配,是国家预算对集中的预算收入,通过预算支出,有计划地再分配给物质生产部门和非物质生产部门。一般地说,应当通过预算支出进行再分配的资金,不应当在国家集中的预算收入中采取冲减抵扣的办法,否则,就打乱了国家预算对一部分国民收入的分配与再分配的界限和关系,从而造成国家预算资金渠道的混乱,影响国家预算基本职能的发挥。
第四,从加强对财政预算的管理来说,价格补贴也以列入预算支出为好。首先,冲收入与列支出的管理要求不同。冲收入,一般是由众多的基层税务监交机关按计划退付,不再按实报帐;列支出,事先要成立预算,事后要编报决算,还要经财政机关审查,按实报销。其次,冲收入与地方财政的责、权、利脱节。按现行办法,大部分价格补贴是由中央财政负担,与地方财政不挂钩,不利于调动地方财政加强价格补贴管理的积极性。如果将价格补贴按所属地区改列地方预算支出,在贯彻政策的前提下实行包干,少支留用,多支自负,把价格补贴与地方财政的责、权、利结合起来,将有助于发挥各级理财的积极性,加强对价格补贴的管理工作。再次,在一个部门内部,价格补贴同正常生产经营的成果混在一起,一部分利润被价格补贴冲销了,有的部门甚至“入不抵冲”,出现了“负数”。这样,一方面政策性亏损可能掩盖经营性亏损;另一方面,也会挫伤那些由于价格补贴变成亏损的部门的积极性。
当然,把冲收入改为列支出的办法,需要解决一些认识问题和实际问题。首先,把二三百亿元的价格补贴改列预算支出,国家预算收支就会涨出一大块,这就需要进行宣传解释,说明利弊,统一认识。其次,价格补贴从主要由中央财政负担,改为纳入地方预算支出,就要妥善解决农副产品增产增购后相应增加地方财政价格补贴负担的问题。如何做到支出包而不死,既不损害地方财政利益,又有利于鼓励地方增产增购,这是一个牵扯面较广,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