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省各级税务部门和广大税务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千方百计地促进商品生产发展和经济体制的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支持生产,培养财源的指导思想更加明确。中央一号文件下达后,各级税务部门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加深了对发展商品生产的重要意义的认识,把工作的着重点,从过去主要抓“征管查”,转到既服务于生产,培养财源,又注意加强征管,组织收入上来。各级税务部门都把支持商品生产列入议事日程,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制定支持商品生产的规划和措施。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税务部门今年计划帮助发展的项目有21,748个,预计可增加产值36,900万元,增加利润7,246万元,增加税收4,272万元。做到计划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保证计划的实施完成。二是联系实际,有针对性地做好税收宣传工作。从今年开始,对农村乡镇企业实行八级超额累进税后,各地针对部分干部和农村社员的模糊认识,印发宣传材料,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设立“税收政策咨询服务站”并登门进行宣传解释,使很多人消除了误解,打消了顾虑。临西县税务局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税收政策后,全县新增个体户845户,并有180个个体工商户扩大了经营项目,175个停业户恢复经营。吕家大队有一个搞轴承加工的个体户,因怕征税多不干了,税务所负责同志五次登门拜访,讲解税收政策,使他打消了顾虑,甩开膀子又干起来,今年1至4月份营业额达5.7万元,交纳税款4,560元。在他的带动下,又有50多户搞起了轴承加工。
在支持商品生产发展中,为了进一步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省税务局和各级税务部门按照中央规定的基本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采取积极而又慎重的态度,对税收政策和征收管理以及减免税权限作了一些改进,促进了商品生产的发展。廊坊市税务局对新建10个砖厂给予定期免税照顾,促进了砖厂的建设和投产。预计今明两年可增加税收280多万元。三是发挥税务工作联系面广,了解情况多的特点,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今年以来,税务部门从零散税收分成中筹措资金647万元,支持了9,836个企业发展生产。蒿城县税务局与企业签订了发展商品生产协议书,定期检查,效果较好。这个县城关税务所用5万元的周转金,帮助城关缝纫厂购置设备和增加了流动资金,使该厂收入1至3月比去年同期增长54.7%。
我省税务部门在支持商品生产中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这仅仅是开始,还有不少差距。一是对支持商品生产发展与完成税收任务的辩证关系还处理得不好,在指导思想上存在着两种偏向,有的只注意支持生产,忽视增加收入;有的只注意增加收入,忽视促进生产发展,没有很好地把发展生产与组织收入有机地结合起来。二是在支持方法上,习惯于“搭桥”、“挂钩”,穿针引线等老的办法,对如何发挥税收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奖限作用、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还做得不够。这些问题有待于在实践中摸索经验,研究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