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84年1月13日 (84)财税办字第4号
各省、市、自治区税务局、重庆市税务局:
最近,青海省公、检、法、银行、工商、税务等九个单位联合发出了维护税收法规,支持税收工作的通知,我们认为很好,现转发给你们,供研究参考。
今年,各级税务部门担负的任务相当繁重,为了切实保证任务的完成,各级税务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政策.加强征收管理,堵塞各种漏洞,把应征税款及时足额征集入库。同时,要积极争取各级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与协作,进一步严肃税收法纪,打击偷税、抗税等不法行为,以维护正常的纳税秩序。希望你们结合本地区税收工作的实际情况,向党政领导汇报,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税收工作,为开创税收工作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附:青海省公安厅、人民检察院、司法厅、高级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青海省分行、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税务局《关于维护税收法规,支持税务部门开展工作的联合通知》
关于维护税收法规,支持税务部门开展工作的联合通知
1983年12月20日 (83)青税监字第335号
各州、市、地、县(区)公安处、局,检察院,司法处、局,...
1984年1月13日 (84)财税办字第4号
各省、市、自治区税务局、重庆市税务局:
最近,青海省公、检、法、银行、工商、税务等九个单位联合发出了维护税收法规,支持税收工作的通知,我们认为很好,现转发给你们,供研究参考。
今年,各级税务部门担负的任务相当繁重,为了切实保证任务的完成,各级税务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政策.加强征收管理,堵塞各种漏洞,把应征税款及时足额征集入库。同时,要积极争取各级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与协作,进一步严肃税收法纪,打击偷税、抗税等不法行为,以维护正常的纳税秩序。希望你们结合本地区税收工作的实际情况,向党政领导汇报,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税收工作,为开创税收工作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附:青海省公安厅、人民检察院、司法厅、高级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青海省分行、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税务局《关于维护税收法规,支持税务部门开展工作的联合通知》
关于维护税收法规,支持税务部门开展工作的联合通知
1983年12月20日 (83)青税监字第335号
各州、市、地、县(区)公安处、局,检察院,司法处、局,法院,人民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局,税务局: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支柱。税收法令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税收法治,严肃财经纪律,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征税.对集中财力,保证重点建设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加速实现四化大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多年来,企业单位和纳税人,多数都能遵守税收政策法令,自觉履行纳税义务。但是也有一些单位和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观念淡薄,偷税漏税、拖欠税款比较普遍,抗税以至辱骂、殴打税务干部,冲击税务机关的事情时有发生,严重影响税收工作的正常开展。为了配合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认真贯彻国务院〔1983〕131号、154号文件精神,维护国家税法的严肃性,支持税务部门执行任务,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特作如下通知:
一、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广大税务干部要秉公执法,依法办事,依率计征;积极开展税收政策的宣传,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遵法纳税的教育;不徇私舞弊,按照税法规定,把应征的税款及时足额收缴入库。
二、切实维护国家财政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一切有经营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按期足额纳税。对拖欠税款逾期不交的,税务部门要按日加处滞纳金;屡催不交的,银行可根据税务部门的通知,负责从纳税企业和个人在银行的存款户中扣交。对超过交款日期而又未加处滞纳金的,银行应拒绝受理,由税务部门计算滞纳金后,再行收交入库。
三、严肃处理偷税、抗税案件。工商行政管理、税务部门应当互相配合,加强市场管理和对工商业户的税收管理,打击投机倒把和偷税、抗税的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要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征税。对违反税收法规偷税、抗税、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查处。
四、严肃处理殴打税务干部等违法案件。税务部门是国家经济执法机关,税务干部依法征税,是国家赋予他们的职权,他们的工作和人身安全,应当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对于抗税闹事,辱骂、殴打税务干部,围攻税务机关,以及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偷税案件,各级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部门,都要依照案件管辖范围主动受理,依照法律程序从速从严处理。
为了维护税收法规,支持税务部门的工作,各地应对过去移送司法部门而尚未处理结案,或处理不当的案件,进行一次认真的清理。今后应当选择典型案件就地公判,以震慑罪犯,教育群众。
以上各点,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