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09 作者:戎子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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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晋冀鲁豫边区财政工作的方针,是根据党中央、北方局指示,和战争情况的变化而定的。一九四二年以前,财政方针是量入为出与量出为入相结合;合理负担,累进征收,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统收统支(、“统收统支”是中共中央北方局在一九四〇年提出来的。近几年有些同志一提到“统收统支”时,就认为是全国解放后从苏联学来的,是“苏联模式”。这是不对的。),节约支出,保证军政人员最低需要。自一九四二年底毛主席在“抗日时期的经济问题和财政问题”一文中提出“发展经济,保障供给”、“军民兼顾,公私兼顾”以后,就贯彻执行这一方针,直到解放战争的胜利。但在解放战争中,国民党军队大举进攻边区时期,财政工作方针又增加了“服从战争需要”的内容。无论根据当时的体会还是现在来回想,这个内容都加得非常必要。
边区政府施政纲领和边区临时参议会组织条例,都规定有编制审查边区预算决算的任务和职权。因此,边区政府从一九四二年到一九四八年,虽在战争频繁、环境极其残酷的情况下,总要编制年度的财政收支概算,向边区参议会驻会委员会(相当于现在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委会)报告,请其审查批准。如参议会开全体会议,边区政府一定要向全体会议报告财政收支概...
晋冀鲁豫边区财政工作的方针,是根据党中央、北方局指示,和战争情况的变化而定的。一九四二年以前,财政方针是量入为出与量出为入相结合;合理负担,累进征收,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统收统支(、“统收统支”是中共中央北方局在一九四〇年提出来的。近几年有些同志一提到“统收统支”时,就认为是全国解放后从苏联学来的,是“苏联模式”。这是不对的。),节约支出,保证军政人员最低需要。自一九四二年底毛主席在“抗日时期的经济问题和财政问题”一文中提出“发展经济,保障供给”、“军民兼顾,公私兼顾”以后,就贯彻执行这一方针,直到解放战争的胜利。但在解放战争中,国民党军队大举进攻边区时期,财政工作方针又增加了“服从战争需要”的内容。无论根据当时的体会还是现在来回想,这个内容都加得非常必要。
边区政府施政纲领和边区临时参议会组织条例,都规定有编制审查边区预算决算的任务和职权。因此,边区政府从一九四二年到一九四八年,虽在战争频繁、环境极其残酷的情况下,总要编制年度的财政收支概算,向边区参议会驻会委员会(相当于现在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委会)报告,请其审查批准。如参议会开全体会议,边区政府一定要向全体会议报告财政收支概算和执行情况;如参议会分区召开,行署一般也要向各区参议会报告该区的财政收支概算和执行情况。
当时财政收支概算的编制和执行,既有有利的条件,也有不利的条件。不利的条件是,战争频繁,情况变化很大,特别是抗日战争时期的一九四一年至一九四三年间,日军经常向我根据地蚕食、扫荡,推行三网(谍报网、公路网、碉堡网)、三光(抢光、烧光、杀光)政策,局面不安定,经济受摧残,还有自然灾荒;解放战争时期的一九四六年下半年至一九四七年,我军战略反攻前的大踏步地前进、大踏步地后退等等,使概算的编制和执行困难较大。有利的因素是,军政人员编制和供给标准已事先拟定;党政军民上下一致,保证财政收支和维护财政纪律,使概算的编制和执行较为顺利。下面谈谈边区财政概算的收支情况。
一、概算收入。抗日战争时期,每年财政概算总收入按小米计算约在三亿五千万到四亿五千万斤之间。解放战争时期约在十四亿斤到十六亿斤之间(、这里说的小米数量,是当时征收的公粮、现金和其他实物按价折合小米计算的。实际上,一九四六年以前财政收支概算除吃粮外,都是按货币(冀南币)计算的。不只工商税收收货币,有部分地区如边远地区和敌占区,因运输不便,公粮也以征收货币代替,我们把这部分改收货币的叫“代金”。)。分项目说有以下几种:
1、农业税,即向农民征收的税。太行、太岳等山区,叫合理负担,一九四三年起改为统一累进税。冀南、冀鲁豫等平原区,叫公平负担。不论合理负担、公平负担、统一累进税,都是采取累进征收的(关于合理负担、累进税问题我打算专写一节说明)。这一部分收入抗日时期约占边区财政概算总收入的百分之八十五至九十三,解放战争时期约占边区概算总收入的百分之七十五到八十。
北方局一九四〇年指示我们取消田赋(、我国田赋制度(旧称皇粮)自清康熙年间到民国抗日战争初期,二百多年没有大的变动。在这一时期中,由于贵族地主多年来的转嫁负担,到清末时已出现了有地无赋,有赋无地,地好赋少,地坏赋多的怪现象,民国年间更甚。为了消除这一积弊,我党在建立抗日根据地初期,就提出取消田赋,代之以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合理负担。),实际上平原地区已在一九三九年即取消了山地地区一部分县,在一九四一年、一九四二年才完全取消。
2、工商税。包括工商营业税、烟税、酒税(、在征酒税方面,我们曾经有过反复,先是征税,后因灾荒发生,禁止粮食烧酒,后又实行过公家专卖,最后到一九四四年,才全区实行征税。)、牲畜交易税、盐税(平原)、出入境税,此外还有田房契税。这几项收入,抗日时期占边区概算总收入的百分之六到十四,解放战争时期约占边区概算总收入的百分之十九至二十四。
3、罚没收入和公产收入。罚没收入,抗日时期主要是没收敌伪汉奸财产的收入,解放战争时期主要是没收官僚资本家的收入,这两项收入约占边区概算总收入的百分之一左右。
4、缴获收入。这项收入在解放战争时期很多,可以说,当时我军的枪炮、弹药、器材,大部分是缴获于敌人的。但这项收入没有列入概算。
5、机关生产收入。这部分收入也不少,特别是在抗日战争时期,一九四三年边区开展大生产运动以后。这部分收入,主要用于补助供给标准不足的部分,也没有列入概算收入。
二、概算支出。抗日战争时期,边区概算总支出折合粮食约为四亿斤到五亿斤小米。解放战争时期约为十五亿斤到十七亿五千万斤。分项目说有以下几种:
1、军费。其中包括一部分战勤费,抗日战争时期约占边区概算总支出的百分之九十左右,解放战争时期约占百分之八十左右。
2、行政费。包括党、政、群众团体、司法机关办公杂支和部分战勤费等。
3、建设费。包括水利费,黄河修堤费(、解放战争时期,国民党政府在美国援助之下,为了隔断我晋冀鲁豫边区内部联系,堵截和围歼刘邓大军进出鲁西南、豫西地区作战,强行在花园口堵口合龙,使黄河复归故道。这就逼迫我们不得不动员大量民力,支付大量经费,赶修黄河旧堤,给边区财政增加了一笔大的支出。)等。公营的工、商业的资金,由银行贷款解决,不从经建费内开支。
4、文教费。包括医院卫生费,公办大、中、小学经费,出版报刊等费。
5、社会救济费。包括救济灾荒,荣誉军人安置,党政人员死亡抚恤等费。
以上2、3、4、5项支出,合计约占边区概算总支出的百分之十到二十。
财政概算收支相抵,每年赤字约占概算的百分之十至二十五,靠银行发行货币解决。
当时在概算收支执行中的主要成绩和经验教训是:
第一,总的说,我们是执行了毛主席的“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方针的。在抗日战争时期,特别是从一九四三年后半年到一九四五年,两年大生产运动的开展,减租减息运动的深入以及根据地的不断扩大(一九四四年到一九四五年六月底,边区共收复了三十多个县城),为解放战争初期上党、平汉两大战役的供给奠定了物质基础。解放战争时期,除保证了晋冀鲁豫野战军和南下大别山、豫西、中原地区部队的供给外,在一九四七年后半年,还支援了华东野战军陈粟大军的部分粮食、服装、弹药。一九四八年上半年,还支援了陕甘宁边区部分粮食。薄一波同志(当时任晋冀鲁豫中央局副书记)曾向我们财经部门的同志说过:只要你们保证军队供给,成绩就能打九十分。中央对我们解放战争时期的财经供应工作,基本上也是满意的。
第二,我们的财政取之于民是不少的,人民负担也是比较重的(有关边区人民负担问题,我也打算专写一节,这里不多说了),但比起日军占领区和国民党统治区人民的负担就轻得多了。因为根据地废除了苛捐杂税,进行了减租减息和土地改革,很少剥削或没有剥削,并禁绝敲诈、勒索、中饱和抢劫等行为。我们是取财有限,用财有度。
第三,我们在财政概算执行中,对支出抓得较紧,管得较严。回忆在抗日时期,没有发生过追加预算的情况。解放战争时期,每年追加预算也只有一次或两次,这一两次追加也都是必不可少的,是经过慎重研究,量力而行的。那时党政军领导同志个人从没有开条子、增加预算支出的事情。
第四,我们财政概算收支可以说接近平衡,赤字不很大,这从解放战争后期,冀南币与银元的比值即可以看出。从这里可以理解毛主席所说,我们革命战争的胜利是靠“小米加步枪”的道理了,也可以了解老解放区的人民对革命胜利的贡献了。
当时财政工作中的错误和失败的教训也是不少的。就财政收入方面讲,值得提出的有三件事:
第一,一九四一年派太行区的公粮重了一点,农民叫苦。影响所及,黎城县在秋粮征收时曾发生过一次离卦道暴乱投敌事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借口是公粮重,负担不起。我们接受了这个教训,从一九四二年起,就着手逐渐减轻了人民负担。
第二,公营工商业在战争时期,主要任务应该是维持手工业和市场,供应人民必要的消费品,平稳物价,巩固货币币值,开展对敌经济斗争。不能依靠它盈利,补助财政。一九四一年,我们曾指望边区工商总局交纳一定的财政任务,结果完全落了空。
第三,战时发行公债是困难的。一九四二年,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决定发行公债六百万元,结果由于战争环境不稳定,北洋军阀和国民党旧政府发行骗民公债的恶劣影响,再加上人民也无余钱购买,发公债的工作失败了,几乎连印刷费也没有收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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