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农副业和个体经营的不断发展,带来了集贸市场的日益活跃。集市上的农副土特产品、日用手工业品乃至皮毛服装,种类繁多。由于集贸市场上的价格除蔬菜有最高限价外,其它均为议价,致使交易双方要价、还价的差距幅度较大。同时,在买、卖过程中,一般说卖者不会亏本,买者一怕假货,二怕价格过高,即使一方想卖,一方想买,往往由于价格谈不妥而难以成交。鉴于这种情况,建议由工商、税务、物价等管理部门在集贸市场上设立公平议订价处。其好处是:
一、促进成交。在买卖双方要价还价悬殊大的情况下,可起公平仲裁作用,消除疑虑,促进成交。
二、维护双方利益。通过公平仲裁,使价格合理,卖者有利可得,也保证买者不致上当吃亏。
三、有利于稳定物价。公平议订价处可以对市场交易起监督作用,防止卖者漫天要价。
四、增加税收收入。税收是以成交额为课税对象的,成交多了,纳税也就多了,还可以减少漏税现象。
刘邦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