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民收入的分配反映了一个国家的分配政策。国民收入分配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它首先要在企业内进行初次分配,然后在初次分配的基础上进行错综复杂的再分配,最终形成消费基金和积累基金。为了研究我国国民收入的分配情况,从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入手,研究国家、企业、个人的分配关系,是非常必要的。
目前,我国经济理论界和实际工作者对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有一些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是在企业和劳动者之间进行的分配,通过这种分配,形成企业的原始收入和劳动者的原始收入。在企业原始收入和劳动者原始收入的基础上进行的分配,都属于国民收入再分配的范畴。有的同志则认为,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不仅是在企业和劳动者之间进行.国家也参与了分配,所以,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是在国家、企业和劳动者之间进行的。
我们同意后一种意见。因为国民收入是由V和M所组成,V是劳动者为其自身创造的价值,M是劳动者为社会创造的剩余产品价值。按照第一种意见,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仅在劳动者和企业之间进行分配,劳动者获得全部V的价值,企业获得全部M的价值,这既不符合实际情况.在理论上也是值得探讨的。
第一,从企业产品分配的情况来看,...
国民收入的分配反映了一个国家的分配政策。国民收入分配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它首先要在企业内进行初次分配,然后在初次分配的基础上进行错综复杂的再分配,最终形成消费基金和积累基金。为了研究我国国民收入的分配情况,从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入手,研究国家、企业、个人的分配关系,是非常必要的。
目前,我国经济理论界和实际工作者对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有一些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是在企业和劳动者之间进行的分配,通过这种分配,形成企业的原始收入和劳动者的原始收入。在企业原始收入和劳动者原始收入的基础上进行的分配,都属于国民收入再分配的范畴。有的同志则认为,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不仅是在企业和劳动者之间进行.国家也参与了分配,所以,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是在国家、企业和劳动者之间进行的。
我们同意后一种意见。因为国民收入是由V和M所组成,V是劳动者为其自身创造的价值,M是劳动者为社会创造的剩余产品价值。按照第一种意见,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仅在劳动者和企业之间进行分配,劳动者获得全部V的价值,企业获得全部M的价值,这既不符合实际情况.在理论上也是值得探讨的。
第一,从企业产品分配的情况来看,企业生产的产品的总收入,首先要扣除生产中的各种物质消耗、费用和发放的工资、交纳的税金,然后才是企业的经营利润,即使亏损的企业,也必须向国家交纳税金。这几项分配几乎是同时进行的,没有哪个企业把工商税金和经营利润混在一起,全部做为企业的原始收入。在会计核算上,工商税金和企业利润历来就是分开的,而且明确税金是国家的收入,利润才是企业的收入。从这里可以看出,国家的工商税金是在初次分配中形成的,也就是说国家参与了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
税收,是任何一个国家政权的重要财源。有些国家,企业把税金(间接税)和工资一样直接计入成本,不是企业利润的再分配。我国的企业虽然未把税金计入成本,但也是从产品收入中支付的,而且不受企业利润的影响。因此.不能把工商税金和企业利润都做为企业在初次分配中取得的原始收入。工商税金是国家在初次分配中取得的收入。
第二,再从我国国营企业的分配情况来看。我国国营企业是由国家投资建成的,企业在生产中所需的资金,大帮分也是由国家给予补充的。虽然今后企业的管理体制会有某些改革,但国营企业的性质不容改变。国家是国营企业初次分配的主体,国家不仅参与企业的初次分配,而且决定如何分配。如国家制定一定的政策,把一部分利润留给企业,其余属于国家收入,企业无权支配。因此,把国营企业的全部利润看成是企业在初次分配中取得的原始收入,而国家的收入是企业原始收入的再分配的说法,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
以上情况说明,我国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是在企业、劳动者、国家三者之间进行的,国家参与了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国家参与了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才能保证国家收入不受侵犯。
国民收入的分配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初次分配与再分配如何区分呢?从实际工作来看.不应只把国民收入的第一次分配视作初次分配,而应把企业范围内进行的分配都视作初次分配,这样才可以更好地反映我国国民收入分配的客观关系。在一个企业内部,分配也是很复杂的,一般是采取多层次的分配方式。比如企业在分配中提取了利润留成以后,又把利润留成的一部分作为奖金分配给职工等等。而且这种多层次的分配方式又是经常变化的,如职工福利基金本来是计入成本的,企业实行利润留成制度以后,则改从利润留成中提取。对这种经常变化的多层次的分配,只应视作核算形式的变化,不是初次分配与再分配的转化。分配应该是形成不同所得者的收入,所得者对其收入拥有支配权。而企业内部多层次的分配,只是根据不同情况、不同需要而采取的一种核算方式,它并未最终形成所得者的收入。在一个企业内部,经过复杂的多层次的核算,最后才形成所得者的收入——劳动者收入、企业收入、国家收入,初次分配才算完成。
把一个企业范围内进行的分配视作初次分配.有几点好处:
(1)企业是我国的基本生产单位,总产值、净产值都是以企业为单位进行核算的。把一个企业范围内的分配视作初次分配,可以把初次分配和生产衔接起来。
(2)国家要求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劳动者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而且每个企业要在财务核算中反映这种分配关系。如全民所有制企业财务核算中,反映了职工工资、经营税金、上交利润、企业利润留成等;集体所有制企业财务核算中,反映了职工工资、经营税金、所得税、税后利润等;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财务核算中,也有国家税金、公积金、公益金、社员分配等反映国家、单位、劳动者个人三者关系的项目。因此,把企业范围内的分配视作初次分配.有利于研究国家、企业、劳动者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
(3)把企业范围内的分配视作初次分配,就可以不受企业内部多层次的分配形式,或者说是核算方式的经常变化的影响,从而有利于研究党和国家的重要经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