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我国地少人多的具体国情,大力支持改造低产田,以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增加总产,是发展我国农业的一项战略性措施,也是财政支农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几年来,广东省斗门县坚持不懈地改造低产田,提高了粮食单产,发展了多种经营,改善了农民生活,资金使用效果好,经济效益显著。
斗门县地处珠江三角洲南端的冲积平原上,全县34.5万亩耕地,有一半以上在珠江水位负0.4米以下,经常遭受渍涝风碱等自然灾害,农作物产量低,群众生活比较困难。据有关部门的资料统计,这个县从1965年到1978年的14年中,水稻平均亩产长期徘徊在600斤左右,甘蔗平均亩产一般在3吨以下,塘鱼平均亩产只有200斤左右;社员人均分配收入一般只有80—90元。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这个县在省、地财政部门和各级银行的支援下,开始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地进行整治低渍低产田的工作,同时,大力发展渔业、畜牧业和林业,出现了粮、蔗、鱼、猪互相促进,农业生产迅速发展,社员收入显著增加的新局面。1982年,全县平均亩产,水稻为1,040斤,甘蔗为4.38吨,塘鱼为350斤,分别比1978年增长65%、50%、75%以上。社员人均集体分配收入290元(如包括家庭副业收入达到440元),比1978年增长17...
根据我国地少人多的具体国情,大力支持改造低产田,以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增加总产,是发展我国农业的一项战略性措施,也是财政支农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几年来,广东省斗门县坚持不懈地改造低产田,提高了粮食单产,发展了多种经营,改善了农民生活,资金使用效果好,经济效益显著。
斗门县地处珠江三角洲南端的冲积平原上,全县34.5万亩耕地,有一半以上在珠江水位负0.4米以下,经常遭受渍涝风碱等自然灾害,农作物产量低,群众生活比较困难。据有关部门的资料统计,这个县从1965年到1978年的14年中,水稻平均亩产长期徘徊在600斤左右,甘蔗平均亩产一般在3吨以下,塘鱼平均亩产只有200斤左右;社员人均分配收入一般只有80—90元。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这个县在省、地财政部门和各级银行的支援下,开始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地进行整治低渍低产田的工作,同时,大力发展渔业、畜牧业和林业,出现了粮、蔗、鱼、猪互相促进,农业生产迅速发展,社员收入显著增加的新局面。1982年,全县平均亩产,水稻为1,040斤,甘蔗为4.38吨,塘鱼为350斤,分别比1978年增长65%、50%、75%以上。社员人均集体分配收入290元(如包括家庭副业收入达到440元),比1978年增长170%。原来斗门人民大都住“茅寮”,随着经济收入的增加,住房条件有了较大的改善,一个个规划整齐的楼房村正在不断出现。广大农民高兴地说:“整治低产田,粮蔗鱼猪齐发展,坚持不懈搞下去,生活一定更美满。”
斗门县改造低产田的主要经验是:
一、以改造低产田为中心,因地制宜调整作物布局,促进农业内部良性循环。在改造低产田的过程中,该县把过于低渍,不宜种水稻的低产田,挖成规格化鱼塘;将挖出的塘泥喷射到宜于种植水稻和甘蔗的耕地上,提高其抗涝能力和土地肥力,他们把这叫做“喷泥抬田”;并在鱼塘边上修建猪舍、牛栏、人厕,利用人畜粪便养鱼、肥鱼。他们还修建必要的水利设施,改善农田排灌系统;在田间道路广种防风林、用材林,改善生态环境,减轻台风灾害。从1979年到1982年底,该县共扩大鱼塘6,685亩,喷泥抬田19万亩次,在鱼塘边建猪、牛舍和人厕2.17万平方米,新建电排站39座,营造防风林、用材林300多万株。
二、坚持民办公助,把治理低产田同扶贫工作结合起来。这个县在安排改造低产田所需资金时,坚持把低渍、低产、低分配的“三低”队作为扶持重点。对经济条件较好的队,整治低产田所需的资金,则要求主要依靠自筹和向银行贷款解决。由于支持的重点突出,加快了治理进度,提高了治理效益,一些穷队的面貌迅速改变。1978年,这个县水稻亩产在700斤以下、人均分配收入在60元以下的后进大队有33个,近几年有26个大队被纳入计划进行了综合治理。1981年,全县晚稻遭灾歉收,但这26个大队中仍有18个队水稻平均亩产达到822斤的水平,有14个队的人均分配收入超过200元。
实行家庭承包生产责任制后,虽然耕地包给了农户,但由于耕地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产量的高低,所以大家要求整治低产田的愿望仍很强烈。根据群众的要求,县里对整治低产田采取了如下办法:
(一)从斗门县的实际出发,在实行家庭承包生产责任制的同时,实行“四个统一”,即统一机耕,统一早、中、晚水稻品种的安排,统一排灌,统一安排整治低产田。
(二)根据社队要求整治低产田的面积和财力、物力的可能,由县向公社下达全年整治任务、再由社逐级下达到有关的大队,生产队。
(三)整治任务落实后,在平均每亩补助10—15元的范围内,实行区别对待。对那些经济困难、土地差的队,每亩补助整治经费15元,一般的队每亩补助8元,不困难的不补助。自筹资金部分,除动用社队积累,向银行贷款外,还采取向受益农户按受益面积收取挖塘喷泥费的办法解决。同时,社队还规定每亩应出的义务工数,由受益农户组成专业队伍进行整治工作。目前,斗门县已出现少数农户承包整治低产田任务的新趋势。
1979年到1982年的四年间,全县用于整治低产田方面的经费共753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55万元,社队自筹498万元,平均每亩投资62元。国家投资部分,主要用于补助社队购买挖泥船、修建水利设施和电排灌站补贴;社队自筹部分,主要是劳动积累和向银行贷款,也有少部分现金集资。
三、全面规划,加强领导。改造低产田是一项综合性的治理措施,需要有关各方在统一领导下密切合作,才能取得良好的经济效果。斗门县为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县里成立了农田基本建设指挥部,由农办副主任专管,并配备少量工作人员,负责改造工作的规划、组织、检查、验收和改造资金的具体管理。农牧、水利、林业等部门,在农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协调地进行各自的工作。改造任务较大的公社也都成立了农建指挥部,在大队也有主要干部分管。在冬春集中进行农田基本建设期间,县、社、队三级都把改造低产田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抓。
斗门县人民改造低产田的工作取得较大的成绩,但也有一些问题需要研究解决。一是全县水稻亩产在800斤以下的低产田和产量在800斤到1,000斤之间的中产田还有14.9万亩,改造任务仍然是繁重的。二是近几年农民收益虽有较大提高,但到1982年底积欠银行农贷余额已达3,600万元。因此,改造低产田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应当坚持不懈地搞下去,在坚持民办公助的原则下,要根据民力和国力的可能,扎扎实实地稳步前进,避免操之过急,不适当地加重群众负担。同时,也要引导农民把增产得到的收入,按照“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进行妥善安排,不要只顾改善生活,忽视对生产的投资,忽视及时归还农业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