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国务院所属各部门积极行动起来,采取具体措施,认真开展财务大检查。
国务院机关枣务管理局要求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行政机关及机关所属单位,在进行财务大检查中,.着重检查下列问题21,行政机关和附属单位的收入、支出中,有无违反财经纪律、请客送礼、铺张浪费、挥霍国家资财的问题7I、有无把预算内资金转移到预算外,以及化全民为集体、化大公为小公和化公为私的情况,有无收入不记帐或应抵预算支出而不抵、私没8-小钱柜b,以及用预算包干结余搞基本建设的问题5三、有无乱用预算内1外资金,自行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阿,假借名义套取现金,乱发奖金、补贴、津贴和实物的问题7四、有无违反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规定,套购专项控制商品或通过非正当渠道私购、乱购,逃避财务监督的情况7五、有无违反规定,不及时全部上交礼品,私自留和私分礼品的问题2六、库存和在用同定资产,是否有帐,有卡、帐物相符,有无严重丢失、损毁,被盗事件3七、有无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行贿受贿、变相私分行为和已发生而进未行查处的案件,以及其它违反财经法令和财经纪律的问题。
卫生部要求所属单位要加强对财务大检查工作的领导,指定一名负责人认真抓好这项工作,结合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深入检查7同时要支持财务人员揭露财务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卫生部还把所属各单位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在履行国家赋予的职责或执法过程中有无受到阻碍、刁难及打击报复的事例作为检查的重点之一。该部还将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制成财务大检查统计表,要求各单位在自查结束时将检查情况写出简明扼要的总结,连同财务大检查统计表上报。根据辑单位的情况,再视需要组织复查或重点抽查, (本刊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