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问:棉纺织企业用自产棉纱连续生产色织布销售,应当如何征税?
答:棉纺织企业用自产棉纱连续生产色织布销售,其所用棉纱应在移送织布车间时,按照实际移送的数量和同类本色纱的出厂价格计算征税;连续生产的色织布,应在销售后,按照色织布5%的税率征税。
问:棉纺织企业用自产棉纱连续生产的色织布,再加工印染后销售,应当如何征税?
答:除对所用棉纱按照规定征税以外,对其用于继续加工印染的色织布,可以比照坯布3%的税率征税;销售的印染布,再按照8%的税率征税。
问:棉纺织企业生产的坯布,委托加工成印染布销售,应当如何征税?
答:除对其自产坯布按照规定征税以外,对其委托加工收回的印染布,应在销售后,按照8%的税率征税。
问:棉纺织企业用自产的印染布,连续生产成复制品销售,应当如何征税?
答:棉纺织企业用自产的印染布,连续制成复制品销售,其产成品如属于服装,应当按照财政部(83)财税字第53号通知的规定,对印染布和服装分别征税;如属于床单等各种复制品,为照顾历史习惯,可只就最后销售的复制品按照8%的税率征税,对其所用印染布不再征税。
问:棉纺织企业用自产的再生纱连续生产棉线毯销...
问:棉纺织企业用自产棉纱连续生产色织布销售,应当如何征税?
答:棉纺织企业用自产棉纱连续生产色织布销售,其所用棉纱应在移送织布车间时,按照实际移送的数量和同类本色纱的出厂价格计算征税;连续生产的色织布,应在销售后,按照色织布5%的税率征税。
问:棉纺织企业用自产棉纱连续生产的色织布,再加工印染后销售,应当如何征税?
答:除对所用棉纱按照规定征税以外,对其用于继续加工印染的色织布,可以比照坯布3%的税率征税;销售的印染布,再按照8%的税率征税。
问:棉纺织企业生产的坯布,委托加工成印染布销售,应当如何征税?
答:除对其自产坯布按照规定征税以外,对其委托加工收回的印染布,应在销售后,按照8%的税率征税。
问:棉纺织企业用自产的印染布,连续生产成复制品销售,应当如何征税?
答:棉纺织企业用自产的印染布,连续制成复制品销售,其产成品如属于服装,应当按照财政部(83)财税字第53号通知的规定,对印染布和服装分别征税;如属于床单等各种复制品,为照顾历史习惯,可只就最后销售的复制品按照8%的税率征税,对其所用印染布不再征税。
问:棉纺织企业用自产的再生纱连续生产棉线毯销售,应当如何征税?
答:棉纺织企业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的再生纱,应当按照棉纱的征税规定征税;对其生产销售的棉线毯,应当按照复制品8%的税率征税。如果按规定纳税有困难,可适当给予减免税照顾。
问:对棉纺织企业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的自产棉纱征税,应当按照什么价格计算?
答:对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的自产棉纱征税,应当按照同类产品筒子纱的销售价格计算。
问:棉纺织企业生产销售的涤纶针织布,应当如何征税?
答:棉纺织企业生产销售的涤纶针织布,应当按照针织品的税率8%征税。
问:丝绢纺织企业购进已税丝生产绸缎销售,应当如何征税?
答:丝绢纺织企业购进已税丝生产销售的绸缎坯,应按5%的税率征税;印染绸缎应按8%的税率征税。
问:涤丙纱应当按照什么税率征税?
答:涤丙纱不分纱支,按照13%的税率征税。
问:棉纺企业自产的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的纱、布,改变征税办法后,会计帐目应当如何处理?
答:棉纺企业自产的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的纱、布应支付的工商税,应于产品销售后,转作销售税金,产品未销售前,可以作为待摊税金。企业在支付此种税金时,应借(减)记“应交税金”科目,月终根据移交织布车间或印染车间的自产纱、布计算的应交税金,借(增)记“待摊税金”科目(编号为152),贷(增)记“应交税金”科目。再按已销售棉纺织品计算应分摊的税金,借(减)记“销售——产品销售(税金)”科目,贷(减)记“待摊税金科目”。
问;改变对棉纺企业自产的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的纱、布征税办法后,会不会因此而占用企业资金,使企业纳税发生困难?
答:新的征税办法对棉纺企业自产的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的纱、布征税,是与降低纺织品的税率同时进行的。由于减轻了棉纺企业的税收负担,因而一般不会因改变征税办法占用企业资金。因为:
(1)过去,对连续生产企业以自产纱生产销售的布,是将纱的税并入布内一并征税的,税率比单织布的企业要高的多,比如以42支纱生产销售的布,连续生产企业原来要按18%的税率纳税,而单织厂只按3%纳税,即使按降低后的税率来说,连续生产企业销售的布,按原办法也要交纳相当于13%的税。现在改为纱、布分段征税,连续生产企业销售的布,与单织厂一样,都按3%纳税,这样,因改变征税办法,连续生产的企业,随着布的税负降低,就可以腾出相当一部分资金用于交纳自用纱的税金。
(2)棉纺织企业纳税是有规定期限的,自用纱虽然规定在移送环节纳税,在实际执行中并不是一移送就纳税,一般是三天、五天才交纳一次。从而,使企业有一个周转的时间,在这个期限内,随着自用纱的增加,生产销售的布也会相应的增加,而布的销售价格内是含有纱的税金的,企业按照规定纳税,一般不会发生什么困难。
(3)个别企业因产销不够平衡,在1月20日实行新的征税办法清理补征税款时,由于税额过大,一次交纳可能发生资金困难的,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分期补交。这就在纳税期限上进一步作了照顾。
财政部税务总局税政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