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读了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清查偷漏欠税情况和加强税收工作的报告》,很受鼓舞。但联想到一些企业和部门片面追求局部利益,偷税漏税,又担心税收工作会“加而不强”。然而,经过对一家冶金企业的调查研究,却使我疑虑顿释,信心倍增。
五月中旬,我同几位青年专管员到一家冶金工厂进行税收征管工作的专题调查。发现这个厂今年的经营方针与纳税态度与去年比较有明显的变化。去年,该厂在面临生产下降,原料提价的情况下,厂里认真贯彻调整方针,积极为轻工生产服务,从薄利多销上求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和经验,受到市里的好评。但与此相反,在纳税问题上却是另一种情况。首先,在少报大量应纳税金、申报税款很少的情况下,还强调资金困难,入库税款下降,一至四月预交税金只占应纳税金的51%(规定应占80%左右)。其次,在贯彻财政部税务总局《通告》精神时,该厂自查走过场。经税务人员检查,查出该厂销售了用自备材料生产的10,600吨薄板,将应按8%纳税的销售收入,分解为材料款和加工收入两个部分分开发票,只就加工收入交纳5%税金,漏税近百万元。在检查过程中,对税务人员刁难冷遇耍态度,还歪曲事实、强词夺理先“告状”。经过多方面做工作,最后在市委领导的教育下,才补交了偷漏税款。……回顾这些记忆犹新的往事,不禁产生了一连串的疑问:厂里对我们这次调查将会怎样对待?纳税态度是否端正?有关税收的征管制度和要求能否在该厂落实?
迎着朝霞,我们一行七人(包括几位财校实习生)来到该厂。向财务科说明来意以后,财务科长和财会同志出乎意料的热情。为了便利我们开展工作,当即腾出一间办公室让我们使用。我们询问有关生产经营情况,他们详尽地作了介绍;我们需要查阅的账表凭证,他们都不厌其烦地把帐表搬来搬去;我们到仓库等基层单位了解数据,他们主动引导,表现了社会主义的同志式的税企关系。
更为可贵的是:该厂今年在生产经营仍有很大困难的情况下,在纳税上作出了引人注目的改进。经过检查证实:第一,去年存在的以产销变加工的主要漏税问题,已全部按规定纳税,即使有的仍按加工形式结算,也单独进行换算,按全部价款纳税,从而使今年一至四月实际交纳税金比去年同期增加2.43倍。第二,今年以来,坚持每月按专管员设计的分项目纳税申报表及时填报(按过去规定可用缴款书代替),并做到数字准确,足额纳税。第三,虽然资金调度较紧,但为避免月初资金支付集中而影响纳税,尽可能优先安排,每月多预交一些,一至四月预交税金平均占应纳税款的97%(比去年同期51%多46%,比规定的80%多17%,管户专管员已建议企业不要预交过头),保证了国家税收及时入库。当我们调查到原材料销售差价如何计算、纳税,以及按规定应由厂里代扣某些委托加工单位的税金等新的税政问题时,厂财务科同志如实介绍情况,同我们一起研究解决办法,并一再表示:“待你们作出明确规定后,我们坚决执行。”
对比之下,不禁使人默默赞叹:这是多么大的变化啊!当我们询问原因时,厂财务科长和管户专管员都高兴地回答:“现在厂里党政领导十分重视摆正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的利益关系,凡收到有关经济责任制和涉及税收问题的文件时,不仅认真学习,而且批交财务科同志传阅,要求认真落实。厂里还把正确及时交税纳入财务科和办税人员的岗位责任制中,如果出了重大问题要扣发奖金。事情很清楚,正确的认识,高度的重视,有力的措施,良好的效果,必然是一脉贯通的,是符合事物发展的辩证法的。
调查归来,我们深深地感到,随着党风的逐步好转,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深入人心,各级党政领导对税收工作的重视支持,象这样能够摆正三者利益关系、以大局为重的企业必将越来越多。这次调查的其他企业也有不少类似情况。只要我们税务部门理直气壮抓税收,严肃认真搞征管,不自馁意志,不自乱章法。把坚持原则、敢于斗争同加强宣传、善于斗争密切结合起来,促进事物向好的方面转化,就能够逐步扭转征管不严、监督不力的局面,有效地堵塞“跑、冒、滴、漏”,保障国家收入,为实现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加快四化建设,做好聚财工作做出贡献。因此,我们可以满怀信心地说:严肃税收法纪,再创税收工作的新局面,大有可为,大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