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7月21日至30日,在北京召开了全国财政监察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各省、市、自治区财政厅(局)的负责同志,监察处长,国务院各部、委及直属机构财务监察机构的同志共150人。
会议总结了1980年以来的财政监察工作,交流了经验,讨论研究了今后的工作部署。会议期间,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章蕴同志,财政部部长王丙乾同志,先后到会作了重要讲话,财政部副部长江东平同志作了总结报告。
会议确定,财政监察工作要认真贯彻中纪委第三次会议的决议,要加强对经济领域里的不正之风进行斗争,当前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检查处理影响财政收支平衡较大的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典型案件上。财政监察部门要继续搞好自身的建设,进一步加强财政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