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1965年第一期《財政》上靑明同志的“財政驻厂员应当以服务为主才能做好工作”一文以后,觉得其中有些覌点和看法是値得研究和探讨的。现仅就我们的粗浅认识,提出以下几点意见和靑明同志商榷。
第一,財政工作为生产服务不能放弃监督。靑明同志概括地叙述了在担任驻厂员的工作中:前一阶段由于认眞执行规章制度,强调財政监督,引起了企业領导的不滿,被认为是“爱多管闲事”,影响了和企业的关系;后来,受到了另一个驻厂员易同志的“启发”,于是吸取了过去只重监督,不重服务的敎训,改变了工作方法,下到企业,以服务为主,看起来和企业的关系已得到了“改善”。从前后两个不同阶段,可以明显地看出:靑明同志已从原来的以监督者自居转向了放弃监督。我们认为前者是属于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的问題;而后者则是属于方向性的,也是原则性的问題,这就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了。靑明同志旣然承认:“因为財政监督的目的不是为了別的,正是为了更好地服务生产,促进生产的发展。”那么,对企业违反规章制度为什么不能监督呢?社会主义財政监督,就是要促使企业严格按照国家计划、预算和財政、財务制度办事,其最终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社会主义经济能够有计划、按比例地全面发展。因此,做为一个財政干部必须从整体出发,树立全面的生产覌点,为促进全面生产的发展服务;不能只顾某一个企业的当前利益和方便,听任其违反制度,放弃財政监督。如果像靑明同志所驻的厂子里那样,企业不报基建计划,就自行施工修建了一条马路,而把两万多元的费用挤入了生产成本。这样做的后果:对企业本身来说是违反了財政纪律,虛增了产品成本,影响了经营成果;对国家来说是减少了財政收入,影响了整个社会主义建设资金的积累,对企业、对国家、对生产都沒有好处。如果財政驻厂员见到这种情况不及时加以纠正和制止,能说这是服务生产吗?特別是在当前阶级斗爭复杂的形势下,两条路线的斗爭也同样反映到財政经济战线上来。財政干部就更需要有坚定的立場,提高政治嗅觉,明确大是大非,在工作中,要充分运用財政工作为阶级斗爭服务的这一工具,加强財政监督,对个別企业违反政策,铺张浪费,搞分散主义的行为,必须坚决制止。
第二,怎样和企业搞好关系和搞好什么样的关系。靑明同志提出:“如果我们在企业里,成天到这个部门,那个车间,强调这个规章制度,那个规章制度,以监督者自居,很显然不会受企业的欢迎,关系自然会越搞越紧张。”不能否认,进行財政监督工作,有时会遇到一些阻力和困难,有的企业由于对財政监督的实质和目的认识不清,或是对某些具体问題,和我们的看法不一致,因而监督和被监督之间发生一定的矛盾,表现在双方的关系上不够融洽。但是这种矛盾是暂时的,是可以通过宣传党的政策,提高认识,而在搞好生产的共同願望下,求得矛盾的统一。类似这样的事例在实际工作中是常遇到的。最近我们发现一个企业由于放松財务管理,沒有加强经济核算,以致资金周转不灵,不但长期拖欠国家財政收入,而且经常有大量的延付貨款,给生产上带来了很大困难,企业也感到压力很大。经过我们下厂了解,发现这个企业积压了大量物资和盘盈不入帐的问題,我们就一面建议企业纠正,一面继续深入调查,分析产生问題的原因。企业的財务人员起初认为財政部门又是“找碴儿”、“挖潜力”来了,对我们不表欢迎。但是经过一个阶段的深入车间、仓库和职工共同工作,共同劳动,幷针对进一步发现的在生产管理、財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題,随时耐心地向厂内职工宣传政策法令,说明不讲求经济核算,给生产带来的不良影响,同时向厂領导做了详细的汇报,提出了改进的意见,引起了厂方的重视。在厂党委的主持下,召开了厂务会议,检查了过去的工作,幷和財务、供销等有关人员,共同研究,积极地组织销售,处理积压,疏通了资金渠道,从而缓和了企业资金的紧张状态。企业領导和职工都很滿意,主动地制订了改进財务管理,加强经济核算的具体措施,改变了经营管理面貌。从这个事例,说明了我们和企业是可以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经过斗爭统一认识搞好关系的;而不是在一味妥协迁就、放松监督的情况下,搞好关系。我们认为,这两种搞好关系的途径是有着本质上的区別,前者是建立在坚持原则,统一认识的基础上的关系,它是正常的、巩固的。后者的关系是建立在无原则迁就的基础上,是不正常的,也是暂时的,一旦遇到问題不能再迁就了,这种“好关系”就会破裂,是不巩固的。至于一个財政干部到企业中了解情况,不是以一个普通劳动者的身分,而是以“监督者”自居,从而引起企业对我们有意见,这也是必然的。但这是个人的工作作风问題,和监督与服务的关系无涉,只要个人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问題就能够解决了。
第三,执行规章制度的原则性和灵活性问題。靑明同志引述了另一个驻厂员易同志的话:“规章制度有它的原则性,也有它的灵活性。所谓灵活性就是因地制宜地照顾企业的实际情况,从有利于这个企业的生产出发。”据我们的理解:原则性和灵活性的问題是理论与实践、一般与特殊的问題。而二者之间原则性又是主要的方面,离开原则性,便无从谈灵活性。坚持原则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題,原则错了,具体工作也必然错了。社会主义財政规章制度是为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服务的,也是为无产阶级服务的,它具有高度的原则性和阶级性。我们財政工作者坚持原则,首先要坚定立場,分清是非,善于正确处理一般与个別的关系,才能对原则问題看得准;其次是看到了原则性问題之后,要勇于坚持,敢于斗爭。我们认为,像靑明同志所说的企业,不经过基建批准手续,挪用生产资金,最后挤入成本,是违反了全国一盘棋的原则,对这样原则性的问題,不能借口“灵活”而置之不理。特别是易同志所说:“从有利于这个企业的生产出发”,就更値得硏究了。在只顾对“这个”企业有利的同时,实际上是妨碍了全面生产的有计划的发展,这是脫离了原则性的“灵活”,是错误的。社会主义財政规章制度的制订是从促进全面生产出发的,不能把它看成是、“死条文”。当然,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曾遇到由于客覌情况有所改变,而使制度的本身和客覌实际不完全相适应,因而在某些企业中发生了“合理不合法”或是“合法不合理”的问題,我们认为,遇到这类问題时,应当从全面生产覌点出发,具体分析,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统一研究,从根本上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