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12 作者:陈淇
[大]
[中]
[小]
摘要:
河南省的人民公社化运动,在整风运动取得偉大胜利,人民覚悟大大提高和工农业生产飞跃发展的基础上,有如汹涌波濤迅速席卷全省,很短时間就在全省范圍內实現了人民公社化。截至目前,全省共建立人民公社1,200个,每社平均7,000余戶,一般均为一乡一社,修武和遂平两县是一县一社。其他县巳經或正在建立联社。人民公社的建立,进一步解放了生产力,对推动工农业生产的更大跃进,加速社会主义建設和过渡到共产主义,有着重大意义。这一偉大的深刻的社会改革,不仅在生产、交换、分配、消費等經济基础方面引起了巨大的变化,而且給整个社会結构,包括上层建筑在內,带来了一系列的变化。人民公社建立后財政工作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一、一乡一社,乡、社合一,政权組織与經济組織合一,人民公社旣是社会的基层組織,又是政权的基层組織。乡、社合一以后,乡財政与社財政合而为一。人民公社財政旣要負責国家資金的积累,完成国家財政收入任务,又要負責公社本身的积累和分配,形成了社会基层单位的全民性的財政。这就改变了原有乡鎭財政的工作任务和范圍。
二、人民公社規模大,工农商学兵互相結合,农、林、牧、副、漁业全面发展,統一計划,統一經营,統一核...
河南省的人民公社化运动,在整风运动取得偉大胜利,人民覚悟大大提高和工农业生产飞跃发展的基础上,有如汹涌波濤迅速席卷全省,很短时間就在全省范圍內实現了人民公社化。截至目前,全省共建立人民公社1,200个,每社平均7,000余戶,一般均为一乡一社,修武和遂平两县是一县一社。其他县巳經或正在建立联社。人民公社的建立,进一步解放了生产力,对推动工农业生产的更大跃进,加速社会主义建設和过渡到共产主义,有着重大意义。这一偉大的深刻的社会改革,不仅在生产、交换、分配、消費等經济基础方面引起了巨大的变化,而且給整个社会結构,包括上层建筑在內,带来了一系列的变化。人民公社建立后財政工作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一、一乡一社,乡、社合一,政权組織与經济組織合一,人民公社旣是社会的基层組織,又是政权的基层組織。乡、社合一以后,乡財政与社財政合而为一。人民公社財政旣要負責国家資金的积累,完成国家財政收入任务,又要負責公社本身的积累和分配,形成了社会基层单位的全民性的財政。这就改变了原有乡鎭財政的工作任务和范圍。
二、人民公社規模大,工农商学兵互相結合,农、林、牧、副、漁业全面发展,統一計划,統一經营,統一核算。因此,公社內部自产自用的产品增多,产品的分配部分日益扩大,商品的流通部分相对减少;公社外部商品交換的計划性、組織性和集中性,更加突出。如新乡县七里营人民公社內部的产品和从社外購入的产品,直接分配使用,不通过商品流轉渠道的,約占50%。商业部門經营的59种小件农具,已有40种由公社自己生产解决。原手工业社(主要是鉄业、木业)的原料供应和产品推銷,过去基本上是由商业部門包供包銷的,現在成了公社的工厂,原料供应和产品推銷基本上不再經过商业部門,大部分产品都是公社內部使用。由于公社內工农业产品自产自銷部分的迅速扩大,商品流通环节的减少,过去在商品流通环节征收的工商稅,有相当一部分收不到了。
三、建立人民公社后,原来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成了人民公社的企业。由于乡社合一,原来乡办的企业变成了公社的企业。为了适应人民公社建立后的新情况,財貿管理体制已經作了相应的改变,国家設在农村的商业、銀行、粮食等基层单位下放到人民公社。这些企业的隶属关系改变后,財务核算和稅收、利潤等收入的解交关系也随之发生了变化。
四、人民公社使生产力获得进一步解放,农业生产将以更大的速度向前飞跃发展。現行农业稅法的計稅依据——常年应产量与实际产量的差別越来越悬殊,农业稅負担占实产量的比例越来越小。在这种情况下,农业稅額五年不变的規定,就与生产力的飞跃发展不相适应,也与国家資金积累的要求不相适应了。
五、过去由国家举办的一些文敎卫生及其他事业,如中小学、卫生所、畜牧兽医站、农业技术指导站等,大多数已轉由人民公社統一管理,今后的发展計划也将由公社統一安排。乡干部工資原由国家供給,現在轉为公社干部,执行公社的工資制度。过去的預算撥款关系和財务管理制度也需要作相应的改变。
上述一系列的变化,給財政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的任务。与人民公社制度不相适应的一些財政稅收制度需要改革;县与人民公社間的財政管理体制需要明确規定;人民公社內部的財务管理制度需要建立;人民公社的积累与消費关系也急需加强調查研究,妥善处理。現就河南对这几个問题的处理意見介紹如下:
一、关于县与人民公社的財政管理体制問題。
这个問題的实質,就是国家与人民公社的关系問题。解决这个問題的原則,旣要保証完成国家的財政收入計划,滿足国家建設資金的需要,又要发揮人民公社管理財政的积极性,有利于人民公社的巩固,促进生产和建設的发展,幷且尽可能做到簡便易行。我們曾經考虑过两个方案。第一个方案是稅利合一,統一計算,按人民公社的工农业总产値或国民收入或积累,确定包干比例,按比例上交。各公社的包干比例应有所不同,富庶地区应該大于貧瘠地区,工商副业多的地区应該大于工商副业少的地区。第二个方案是国家在农村中的农业稅、工商业稅、下放的工业和商业利潤收入,稅利合一,統一計算,确定任务,包干上交。我們对这两个方案,研究比較的結果,認为第一个方案在今年执行尙有困难。主要問題是計算上交比例的依据难以确定。如果按工农业总产值計算,由于各人民公社所經营的产品种类不一样,各种产品的成本有高有低,有的公社的总成本高,負担就重,总成本低,負担就輕,不够合理。例如,目前鋼鉄生产成本高,如按产值計算,則对鋼鉄生产显然不利。如果按人民公社收入的积累部分計算,由于各个人民公社的生活水平有高有低,积累与消費的比例不一致,收入相同的社,扣除消費部分以后,积累部分有多有少,因而負担有輕有重,也不尽合理。按国民收入計算,基本上可以避免上述两种方法所产生的不合理現象,原則上是可行的,也可能是今后的方向,但是目前实行这个办法还有困难:第一,国民收入的計算是一个很复杂的問題,目前还沒有一个統一的計算方法。第二,人民公社剛剛建立,公社內部的財务管理还需要一个建立和健全的过程。由于这些原因,如果今年就实行这个办法,一方面国家的財政收入計划缺乏保障,同时,由于計算方法不統一,也会引起社与社之間負担的不平衡。因此,1958年以实行第二个方案,采取包干的办法比較好。
現在河南省人民委員会已經决定在全省試行收支包干办法。在收入方面,以1958年县(市)分配到各人民公社的各項收入任务,包括农业稅及其附加、工商各稅及其附加、商业利潤、下放的工业利潤、公債收入、其他零星收入等为基础,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各人民公社經济发展情况和国家各項收入政策加以适当調整,除去已經实現的部分以后,作为今年后几个月的包干上交任务,除有特殊情况,不作調整,人民公社应当保証完成。在支出方面,将乡干部的工資及公用經費、中小学敎职員工資、扫盲专职干部工資及其公用經費,包干撥給人民公社掌握使用,如有結余,由公社自行安排使用。对于公社的收入包干总額和支出包干总額,实行以收抵支的办法,收入包干总額超过支出包干总額的差額,分月向国家交納。目前河南各地进行包干的具体做法,大体上有两种:一种是領导亲自动手,政治挂帅,先务虛后务实,强調反对本位主义,树立全面覌点,算大帳,算生产发展帳,算收入增长帳,自上而下分配,自下而上协商,凡是这样做的,思想問题解决得好,接受任务心情愉快,在几天时間甚至在一个会議上就将任务包下去了,幷且完成任务的信心足,計划执行情况也好。另一种是政治思想工作做的差,不算大帳,只算細帳,算来算去,任务分配不下去,卽使勉强分配下去,也信心不足,完成情况差,最后还得回过头来进行补課,造成工作被动。經驗証明,第一种方法是正确的。現在全省已有79个县市把收支任务包干到社,其余各县市已在积极准备,摸底算帳,預計十月中旬可以全部包下去。收支包干以后,收入完成情况很好,洛阳专区交款进度最快,目前已有新安、伊阳、偃师等县完成了今年第一本帳的交款任务。全专区14个县預計11月可以完成全年收入任务。
今年是包下去了,明年怎么办?据目前情况来看,还是采取包的办法比較适宜。因为国民收入的計算方法,不是短时間所能解决的,人民公社財务管理也不是很快能健全起来的,这些都需要一段时間逐步探索,积累經驗,作好准备。經过明年一年的摸索,总結經驗,总可以找出一个更好的办法来。
明年对人民公社的包干任务应該以什么为依据呢?我們認为可以根据国家收入計划、上年負担基础和当年工农业生产計划和商品流轉計划。按照这些根据采取自上而下分配任务和自下而上的协商,实行包干一般是不会有問題的。也許有同志提出疑問:明年仍然采取包干办法,是否会产生負担不平衡的情况呢?不平衡的情况是会有的,同时也是难以完全避免的。但是在一般情况下,不致于发生过大的不平衡,卽使某些地方产生了較大的不平衡,可以用調整包干任务的办法来加以解决。此外,为了合理使用資金,加强县(市)范圍內各項建設事业的全面发展,各县(市)将根据各个人民公社的情况,从各人民公社的資金积累中抽出适当資金,統一安排县市范圍內的基本建設項目,或者組織各人民公社联合举办一些較大而必須举办的建設項目。这也能起一种平衡負担的作用。
二、关于人民公社的財务管理問題
农村实現人民公社以后,国家財政收入的来源主要是国营企业的积累和人民公社的上繳任务,因此,把国营企业財务和人民公社財务管理好,已成为做好財政工作的中心环节。这两項工作做好了,財政收入就有了巩固的基础。管理企业財务,一般說已經有了一些經驗,但也还需要在現有的基础上努力繼續提高;而人民公社的財务管理却还是一个新的工作,各級財政部門都缺乏管理的經驗。同时,人民公社的財务管理,不仅要負責社內的积累和分配,还要負責完成国家的积累任务;不仅有农业,还有工业、林业、副业、牧业和漁业,以及社会文敎卫生事业,內容相当复杂,責任十分重大。因此,必須予以重視,大力加强領导,使之迅速建立和健全起来。当前应当从典型試驗入手,着重解决以下几个問題:
1.人民公社財务必須貫彻执行勤儉办社和民主办社的方針,并实行“統一經营,分級管理”。人民公社还在初創时期,建設事业千端万緒,需要很多資金,公社的各項建設应尽量因陋就簡,一切开支应力求节約,反对任何的鋪張浪費。并且貫彻全民办財政的方針,密切依靠群众,做好公社財务管理工作。現在公社的体制一般是采取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級管理組織。与公社体制相适应,在財务上也以由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級进行管理为宜,以充分发揮大队与生产队管理財务的积积性。
2.公社企业的財务管理制度,急需建立。公社所办的企业有大大小小各种不同的类型,应当根据各种类型的生产管理,建立切合实际、簡便易行的財务制度。湯阴县朝歌人民公社对所属企业的財务管理划分三类:第一类是較大的社属企业,实行“內部核算、毛利上交”的办法,这些企业的人員供給和一部分直接費用(如包装費和运費),由公社統一开支,所需要的原材料費用、燃料費用和管理費用,由公社預先撥給一定数量的流动資金作为周轉。企业的收支,每月結算一次,从銷售收入中扣除实际开支的上述費用后,作为毛利上交公社。第二类是比較小型的企业,如縫紉厂、制鞋厂等,这类企业沒有单独进行核算的必要,一般划归大队管理,采取滿收滿支定期报帳的办法。第三类是一些不好計算收入的很小的生产单位,比如:直接为社內农业生产服务的簡易加工产品,如顆粒肥料、飼料的加工等,对这些生产单位不予計算收入,产品开支直接在农业生产費中报銷;属于社內供应部分的簡易加工产品如公共食堂用粮的加工等,也不計算收入,費用由伙食費內开支。
3.应当合理規定大队的財务管理权限。根据統一經营、分級管理的原則,大队应該建立財务部門負責財务管理工作,幷应給予一定的財务管理权限,以便发揮其管理財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朝歌人民公社規定各大队建立財务股,設股长一人,下設会計、出納、总务二至四人,負責制訂本队各項財务計划,核定本队社員的工資級別,发放工資与奖励費,处理本队的財务問题,管理本队所属的小型企业、学校、幸福院、幼儿园和托儿所等經济单位和事业单位及其他公共財产。大队的一切收入都上交公社。大队的基本建設投資、种子、化学肥料、生活福利費用、工資及文敎費用以及按滿收滿支办法管理的小型企业的費用,均由公社統一开支,大队所需的大型农具修理、小件农具購置、办公費用等开支,由公社按照定額包干发給,如有結余,归大队繼續使用。但生产性开支不能用到非生产性开支方面去。
4.应当建立簡便易行的会計制度。根据目前人民公社的条件,会計制度不宜繁复,应在保証人民公社正确进行核算,有利于生产发展的原則下,力求通俗明确,簡便易行。湯阴县朝歌人民公社的会計制度,与財务管理的三級体制相适应,也划分为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級会計。会計科目比較簡化,公社和大队会計均只設置十七个总帳科目,比原来农业社的科目还减少了两个,人民公社范圍大,生产經营种类多,会計反而比过去农业社簡化,这是很大的改进。而且公社和大队会計的总帳都用月份財务收支发生額对照表代替,手續簡化。我們考虑,这样規定是基本符合簡便易行的原則的。
三、关于人民公社的积累和消費比例問題
人民公社建立以后,公社的收入应該按照一个什么比例进行分配,积累部分应該占多大的比例,消費部分应該占多大的比例,这是一个重大的問題,关系到国家資金积累的速度和国家建設的規模,关系到公社各項生产建設的发展,也关系到社員生活福利的改善。如果公社收入能合理分配,国家、公社和社員三者的关系就能得到正确处理。因此,加强对人民公社收入分配問题的調查研究,就成为財政部門的一項迫切任务。我們开始作了一些典型調查。根据湯阴县朝歌人民公社(經济状况是中等偏下)的材料,公社的总收入是按下列比例分配的:生产費用占22.34%;社員分配占34.91%;公社积累占31.31%;上交国家稅利占11.24%;管理費用占0.20%。新乡七里营人民公社(較富裕地区)总收入分配比例是:生产費用占17.58%;社員分配占25.59%;公社积累占49.27%;上交国家稅利占7.05%;管理費用占0.51%。我們初步考虑,人民公社收入的分配,应該首先完成上交国家的財政任务,积极地扩大社內公共积累,幷适当改善社員的生活福利。目前生产費用一般占总收入的20%左右,为了保証国家重点建設,上交国家部分大体上以占总收入的10%左右較为适宜,公共积累一般可占总收入的40%左右,分配給个人部分,随着生产的发展,应当有所提高,但为了苦战三年,改变面貌,应集中力量发展生产,生活水平的提高应有一定的限度,不宜过多,一般以占总收入的30%左右为宜。各个人民公社的經济情况不同,分配比例也不能完全一致。今后生产进一步发展了,分配比例也应随之加以調整。
人民公社积累和消費的分配是一个复杂問题,这里只是把問题提出来,供研究的参考。
(本文作者是河南省財政厅厅长)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电话:010-88227114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