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12 作者:馮田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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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
关于改进稅收管理体制的規定,已于6月5日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員会第97次会議批准,幷于6月9日由国务院公布試行。这个体制是根据鼓足干勁、力爭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設社会主义的总路綫制定的,是改进国家工作的一个部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員会向第八届全国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議的工作报告中指出:“在改进国家工作方面,当前的首要任务是迅速地正确地解决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相結合的問題”,接着又指出“这是目前貫彻执行党的社会主义建設的总路綫的一个关鍵性的問題”。从此可以看出,改进稅收管理体制,决不是一个单純的职权划分問題和管理技术問題,而是有它非常重大意义的。
在这个体制的規定中,明确地指出了“稅收是国家动員社会主义資金积累的一种主要方式,也是对于人民所創造的財富的一种分配方式”。我們都知道,分配是生产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这种分配决定于生产,但分配反过来也对生产发生作用。分配得适当,会促进生产的发展;如分配得不适当,也会妨碍生产的发展。所以作为这种分配方式的稅收,和生产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体現这种分配关系,稅法有它很重要的意义。但稅法只能是根据一定时期的一般情况加以規定,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
(一)
关于改进稅收管理体制的規定,已于6月5日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員会第97次会議批准,幷于6月9日由国务院公布試行。这个体制是根据鼓足干勁、力爭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設社会主义的总路綫制定的,是改进国家工作的一个部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員会向第八届全国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議的工作报告中指出:“在改进国家工作方面,当前的首要任务是迅速地正确地解决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相結合的問題”,接着又指出“这是目前貫彻执行党的社会主义建設的总路綫的一个关鍵性的問題”。从此可以看出,改进稅收管理体制,决不是一个单純的职权划分問題和管理技术問題,而是有它非常重大意义的。
在这个体制的規定中,明确地指出了“稅收是国家动員社会主义資金积累的一种主要方式,也是对于人民所創造的財富的一种分配方式”。我們都知道,分配是生产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这种分配决定于生产,但分配反过来也对生产发生作用。分配得适当,会促进生产的发展;如分配得不适当,也会妨碍生产的发展。所以作为这种分配方式的稅收,和生产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体現这种分配关系,稅法有它很重要的意义。但稅法只能是根据一定时期的一般情况加以規定,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槪括性,它也不可能把不同时期各个地区所有的不同情况都考虑进去,因而,在稅法的执行过程中,有許多具体問題还要根据不同情况作灵活的处理。所以,只有稅法还是不够的,还必須有相适应的稅收管理体制,才能够保証正确地运用稅收这种分配方式。国务院公布的关于改进稅收管理体制的規定,就是在新的形势下,保証进一步正确地发揮稅收的这种分配职能。新的稅收管理体制的中心問題,是扩大地方对于稅收工作的管理权限問題。扩大地方的稅收管理权限以后,就可以充分发揮地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地方党政能够根据国家政策和当地具体情况及时地处理問題,以便更好地运用稅收这个工具,来促进生产的发展和巩固社会主义經济。
(二)
稅收管理体制是属于上层建筑范疇的。这种管理体制,是根据国家在各个时期不同的政治和經济形势而有所不同。我国原来的稅收管理体制,还是在国民經济恢复时期和資本主义、个体經济还大量存在的情况下逐步地建立起来的。那时为了适应財政和經济上的需要,强調管理集中是完全必要的。就在这个时候,在稅收的管理体制上,也考虑了因地制宜。如对于受灾地区的减免照顧,屠宰稅的征免应尊重少数民族宗敎节日的习慣,以及城市房地产稅和車船使用牌照稅的开征地区等,都授权地方处理。不过有些权限还显得下放得不够。
随着管理体制的改进,随着生产建設事业的跃进和群众覚悟的提高,必須認真地、有系统地改进現行的关于經济工作以及其他工作的各种规章制度。整风的經驗表明,現行的各种规章制度有許多是必要的、适当的;但是也有不少完全是多余的,甚至助长了浪費和保守,限制了地方和群众的积极性,妨碍了社会主义建設总路綫的执行。我們的任务,就是要发动广大群众,根据多快好省地建設社会主义的方針,用大鳴大放大辯論的方法,对現有的一切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的审查,以便在充分听取和認真研究群众意見的基础上,有分析地加以处理。現行規章制度中必要的合理的部分,应当保存;不必要、不合理的部分,应当取消或者修改,或者另行拟定适合于当地情况和当前需要的新的規章制度,經过試驗,加以推广。这是一項重大的工作,各地方各部門都必須拿出一定的时間和人力来进行,井且在改进规章制度的过程中具体解决那些当前存在的迫切問題,以便推动生产建設高潮的前进。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員会向第八届全国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議的工作报告”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設的迅速发展和1956年的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以后,原来的稅收管理体制,就显得越来越不能和这种新形势相适应了。去年下半年,中央对工业管理体制、商业管理体制和財政管理体制作了改进以后,特別是党提出了社会主义建設时期的总路綫以后,就要求稅收管理体制要有一个根本的改进,以便能够和当前的新形势相适应。如为了实現党的社会主义建設的总路綫,就需要加速技术革命,許多企业試制了成千上万的新产品,在試制新产品初期,企业往往是无利或者少利,甚至还有亏損,若再依法納稅,势必使企业更要扩大亏損,这样,就需要在稅收上予以照顧。但根据原来的稅收管理体制,地方却无此权限,如果把这些照顧都仍由中央解决,那样就必然又要中央和地方糾纏在文牘主义的圈子里,处理又不及时。又如現在各个地区有許多利潤很大的土特产品和副业产品,地方可以对这些产品征一些稅,加速地方工业建設的資金积累。但按原来的稅收管理体制,地方也沒有这种权限。这样便限制了地方进一步发掘財源的积极性,不利于地方建設資金的积累。所有这一切,都是不利于党的社会主义建設的总路綫的貫彻的。此次国务院公布的关于改进稅收管理体制的規定,就是为了适应当前的新形势而提出的。我認为这是非常适时的。
(三)
在前面已經說过,新的稅收管理体制是貫彻执行党的社会主义总路綫的重要措施。因为它对促进生产的发展、巩固社会主义經济、增加国家的建設資金,都有很大的意义。
第一,新体制更积极地体現了稅收为工农业生产大跃进服务的精神。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設的总路綫的照耀下,最近以来,大批地方工业建立起来了。这些企业的規模和技术設备极不相同,积累水平也悬殊很大。对于这些企业,若按全国統一的稅法納稅,有些企业沒有問題,有些企业則困难很大,需要在稅收上分別情况給予一定时期的减稅和免稅照顧。在新体制中規定,对于工业和手工业試制新产品、利用代用品制成成品、协作生产等,如依法納稅后有亏損或者应予奖励的,都授权地方可以給予减稅和免稅。也規定了对于农业生产合作社和社員以及个体农民生产的农副产品,供自己使用或者向市場出卖,需要予以照顧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因特殊原因使收入不足支付工資的,也授权地方可以照顧。在农业稅負担方面,各省、自治区和直轄市在所属各个地区之間、种植粮食作物和种植經济作物之間、农业社和个体农民之間,地方都可作必要的調整。这些規定,就能够使地方及时地解决国家和企业以及个人在分配过程中所发生的矛盾,有利于他們的生产积极性的发揮,促进生产的不断发展。
第二,新体制也体現了国家进一步貫彻对于非社会主义經济改造的方針。我国的資本主义工商业和手工业,在社会主义改造的高潮时期,絕大部分都实行了社会主义改造,但也还遺留了一部分,沒有改造,在1956年下半年和1957年上半年市場某些物資供应比較紧張的时期,許多地区又出現了一些私营經济。他們之中有一部分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違法行为,妨害了国家对市場的管理和危害消費者的利益。后来国家对他們加强了管理,并組織他們进行了社会主义敎育的辯論,这些私营經济,現在大部分巳經登記并实行公私合营,一部分已經淘汰;个体手工业和小商小販已經有一部分組織起来,私营經济的地盘又一次縮小了。但是,如果今后对他們放松管理和限制,他們有可能象野草一样,又重新生长起来。所以現在仍有必要对他們进一步加强限制。但是,这些殘存的資本主义工商业和手工业,有些在国民經济生活当中,还有一定的补充作用;也有不少是沒有什么作用的。他們在各个地区都具有不同的特点,在經营上往往上半年和下半年就有很大的变化。針对着这种复杂的情况,就需要各个地方因时因地制宜地采取一些措施,才会更加有利于对他們的改造。在新的体制規定中,貫彻了这个精神。这对于巩固社会主义經济也有很大的意义。
第三,新体制也是增加国家社会主义建設資金积累的重要措施。前面已經說过,稅收是国家积累社会主义建設資金的一种主要方式。那么如何正确地运用稅收这种分配方式,在生产不断发展的基础上适当地增加一部分財政收入,提高积累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还是十分必要的。
我們都知道,我国是一个地大物博的国家,各地有許多种类繁多的土特产品和副业产品,这些产品在全国解放以后的几年当中,获得了迅速地发展。有許多土特产品和副业产品有很大的利潤,如某些中葯材和大宗的农林特产等。更应值得注意的是,还有一些产品,因为利潤过大,往往还造成他們盲目地扩大生产,不利于地方对这些生产进行有計划地安排。象上述这样的一些土特产品和副业产品,征一些稅也是有必要的。因此,在新体制中明确地規定了:各省、自治区、直轄市人民委員会在必要的时候,还可以把当地某些利潤較大的土特产品和副业产品列入貨物稅的征收范圍;或者另外制定稅收办法,开征地区性的稅收。这个規定,为我国在社会主义建設时期积累更多資金,开辟了一个广闊的来源,特別是对地方建設資金的积累,具有更积极的意义。不仅这样,而且我們还应認識;这个規定对于調节生产的收入,使地方有計划地安排生产和限制盲目的經营,也有很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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