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0-22 作者:北京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丨吴素芳
[大]
[中]
[小]
摘要: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回顾首都改革开放40年的辉煌历程,深感财税改革在这场波澜壮阔的伟大变革中,发挥了先行军和突破口的作用,交出了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党和人民的优秀答卷。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打开改革之门:北京财政推动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破冰落地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大幕。北京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稳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改进预算管理和税收征管制度,逐步构建起有利于资源配置、市场统一、社会公平的财税体制。
——1980年,根据国务院发布实施《关于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财政管理体制的暂行规定》,北京市突破统收统支管理模式,开始实行行政性分权的财政“包干”制度,建立“分灶吃饭”体制,区县实行“定收、定支、比例包干,超收留用,一年一定”的管理办法。
——从1994年起,全国实施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将税收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并建立相应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北京市按照市政府与区、县政府间的事权划分,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确定各级财政的支出范围,对市与区县税收比例进行划分;建立适应分税制财...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回顾首都改革开放40年的辉煌历程,深感财税改革在这场波澜壮阔的伟大变革中,发挥了先行军和突破口的作用,交出了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党和人民的优秀答卷。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打开改革之门:北京财政推动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破冰落地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大幕。北京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稳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改进预算管理和税收征管制度,逐步构建起有利于资源配置、市场统一、社会公平的财税体制。
——1980年,根据国务院发布实施《关于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财政管理体制的暂行规定》,北京市突破统收统支管理模式,开始实行行政性分权的财政“包干”制度,建立“分灶吃饭”体制,区县实行“定收、定支、比例包干,超收留用,一年一定”的管理办法。
——从1994年起,全国实施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将税收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并建立相应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北京市按照市政府与区、县政府间的事权划分,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确定各级财政的支出范围,对市与区县税收比例进行划分;建立适应分税制财政体制的税收征管体制,分设国税局、地税局两套机构;建立街乡财政管理体制,形成市、区(县)、街(乡)三级预算管理体系。
——2000年,颁布实施《关于北京市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加快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框架,建立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预算管理工作,实行政府采购制度。
——2005年,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县功能定位,进一步完善市对区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生态涵养发展区、城市南部和西部地区新农村和重点新城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
——2008年,北京市调整收入分配政策,将市级与区县财力结构由57:43调整为43:57,增加了功能区转移支付,建立了区县合作的财税激励及分享机制;扩大区县一般性转移支付,进一步推动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历经初步建立分税制、彻底分税制、完善体制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完善体制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等重要阶段,北京市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逐步趋于完善,成为推动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最重要的体制支撑和制度保障。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驱动改革之轮:北京财政推动三大财税改革加速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北京市踏上了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战略的新征程。财税部门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的“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的财税改革目标,以政府与市场关系定位为引领,以问题为导向,紧紧锁定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税收制度改革、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这三大核心任务,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使公共财政释放出更大的政治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文化效益和生态效益。
——把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升到促进政府治理现代化的新定位,以“永远在路上”的原动力推进机制转变。注重用新预算法等法律利器规范和约束政府的收支行为,让预算管理制度伴随财政资金,像毛细血管一样渗透密布于政府治理的肌体。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预算管理体系。2015年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推出预算管理制度改革26项任务,着力构建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预算组成的“四本预算”体系,以中期财政规划、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组合拳”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以基金、PPP、政府购买服务、国库现金管理等市场化手段,实现财政传统分配投入方式的深度转型。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对预算管理各环节的工作内容、要求和程序进行规范,构建以“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强财政与人大、审计、监察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形成以依法监督促进依法理财的整体合力,强化预算单位“花钱问效”的主体责任。2016、2017年,北京市的财政预算执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国库库款管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预算公开等财政管理工作连续两次受到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
——把税收制度改革推升到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新定位,以“放水养活鱼”的政策群推进动能转换。积极用“减负红包”激活“经济细胞”,在通过营改增扩围实现全市纳税人新增减税435.8亿元的基础上,2017年通过减税降费为企业和社会减轻负担近400亿元,并将本市自行设立的涉企收费项目全部取消。其中,北京地区新增减税260亿元;落实国务院简化增值税税率等六大减税政策,减轻企业税负36亿元;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涉企收费,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超27亿元;落实中央要求,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全年减轻企业负担近72亿元。针对首都以“瘦身健体”“腾笼换鸟”、减量发展等方式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的特点,财政部门把税收优惠、扶持、激励等政策统筹集成,及时推送到“三城一区”等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新高地和最前沿,使高新技术企业15%企业所得税低税率优惠、软件产品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实行即征即退、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鼓励企业固定资产更新、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税收优惠、小微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减免、离境退税试点等政策充分释放红利,起到了鼓励技术创新、助推动能转换的作用。出台财税部门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的25项政策措施,围绕“纳税准备”“税费办理”“税费缴纳”等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开展具有北京特色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便捷办税靶向行动”,发挥“互联网+”优势,推出“一日领票”“票e送”“全程网上办”清单等措施,较好解决纳税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财税部门在新旧动能转换中拓展财源、做大蛋糕,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5430.8亿元,是2012年的1.64倍。
——把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升到让生产关系更加适应生产力的新定位,以“责权利对等”的新架构推进体制转型。着眼于更好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把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作为调整生产关系的“探路者”和“先行军”。结合加强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开展“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构建超大城市治理体系、实施“腾笼换鸟”和创新驱动战略、建设城市副中心、建设新机场临空经济区、对接雄安新区建设、筹办冬奥会和世园会等新的战略任务,深入研究把握首都战略转型、规划调整、功能疏解、发展转轨等变量对政府治理、财政体制、利益格局的深刻影响,积极完善市与副中心财政管理体制,从教育、农业、社保等领域率先“破冰”启动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研究试点,通过整合压缩专项资金,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财力下沉各区力度,把市对区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提高到71.4%。在设立100亿元“疏解整治促提升”引导资金、出台科技项目和经费管理28项“松绑+激励”措施、以“四步接力、五路统筹”方式整合涉农资金等多项改革中,切实把“责权利效”捆绑在一起、落实到主体。2017年,市财政投入3400多亿元支持疏解非首都功能、缓解交通拥堵、大气治理、发展教育等重大事项,仅治理大气污染就投入180多亿元。进入“十三五”时期以来,全市与民生领域直接相关的各类支出在财政支出总量中的比重已逐步提高到八成以上。十八大以来的财政科技资金投入年均增长9.4%,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6%左右,位居全国最高水平;文化经费投入向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等进一步倾斜。
党的十九大全面引领改革之路:北京财政推动现代财政制度生根发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十九大报告关于财税改革的新论断、新表述、新布署,为财政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财政部门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指引,深刻把握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这个主要矛盾,把握首都发展从“集聚资源求增长”迈向“疏解功能谋发展”这个根本性转变,把握财政是国家治理基础和重要支柱这个新的历史定位,紧紧围绕北京市出台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将首都改革推向深入的实施规划(2018—2022年)》及《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重要举措的行动计划》,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以十九大精神引领财政改革与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要扎实服务保障党的十九大关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部署。从现在到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财政工作要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统筹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支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特别是要支持打好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建立健全财政与货币、产业、区域等政策的协调联动机制,开展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改革、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在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中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合力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要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的要求,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财政发展保障的根本目的,把“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作为财政保障着力点,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使群众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
——要在加快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中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按照近几年中央对北京工作提出的一系列新要求,紧紧围绕新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京津冀协同发展、疏解非首都功能、提升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副中心建设、雄安新区建设、减量发展和创新驱动等战略任务,算好政治账、整体账、长远账,综合运用预算、税收等政策、资金和改革创新手段来服务这些新战略、新要求,推动落实“一核一主一副、两轴多点一区”的城市空间布局。
——要着力构建符合现代化经济体系要求的现代财政制度。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在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央地财政关系的框架之下,加快推进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积极探索完善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以“责、权、利、效”相一致的市区财政关系,进一步调动市区两个层级更好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在动力。进一步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推进绩效成本预算改革,把内控制度、预算评审、公平竞争审查、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绩效评价、优化营商环境、财政检查、信息公开等财政管理方式和手段,攥成围绕预算绩效管理进行共治、精治、法治的“拳头”。积极围绕健全地方税体系抓好政策研究、对接和落地,完善疏解非首都功能控制增量、疏解存量的有关财税政策,建立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财税引导激励机制,推动建立与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相契合的财税政策体系和财源主体结构。
责任编辑 李烝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