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0-22 作者:左自智 安徽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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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2018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使财政资金花得其所、用得安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政府工作报告关于财政绩效管理的要求,必须从体制机制上下功夫,切实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各环节,着力构建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全过程、多方位、重绩效的闭环运行长效机制。
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必须在预算编制中全面设置绩效目标,将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责任传导到预算部门单位,推动在预算编制过程中注重优化支出结构、整合资金项目,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一是明确预算绩效目标。凡是使用财政资金的预算部门单位,都要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各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明确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预算部门必须按照“总分结合”的原则,明确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各类、各款、各项的绩效目标,财政部门必须坚持“条块结合”的原则,对相同或相近用途的资金项目,会同预算部门建立有侧重、可统筹、易整合的绩效目标,实现“1+1>2”的效果,这样也有利于资金到市县进行统筹整合、发挥拳头效应。在具体编制过程中,预算部门单位要加强绩效...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2018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使财政资金花得其所、用得安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政府工作报告关于财政绩效管理的要求,必须从体制机制上下功夫,切实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各环节,着力构建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全过程、多方位、重绩效的闭环运行长效机制。
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必须在预算编制中全面设置绩效目标,将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责任传导到预算部门单位,推动在预算编制过程中注重优化支出结构、整合资金项目,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一是明确预算绩效目标。凡是使用财政资金的预算部门单位,都要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各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明确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预算部门必须按照“总分结合”的原则,明确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各类、各款、各项的绩效目标,财政部门必须坚持“条块结合”的原则,对相同或相近用途的资金项目,会同预算部门建立有侧重、可统筹、易整合的绩效目标,实现“1+1>2”的效果,这样也有利于资金到市县进行统筹整合、发挥拳头效应。在具体编制过程中,预算部门单位要加强绩效目标编制与自审,财政部门要加强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绩效目标审核,将绩效目标审核结果作为申请立项的重要参考,推进绩效目标审核结果应用,提高绩效目标编报质量。各级财政部门在提交年度预算草案及其报告时,可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年度部分重大、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目标,并督促预算部门将绩效目标、绩效报告等向社会公开。二是科学设计绩效指标。借鉴国际通行的财政资金绩效考评3E原则,财政预算绩效指标应当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定量指标,一类是定性指标。定量指标主要由基本指标和个性指标组成。基本指标包括基本财务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贡献指标等三套指标系统。个性指标是结合具体财政投资项目对基本指标进行调整后的修正指标,是在确定具体评价对象后,通过了解、收集相关资料、信息,结合监督对象不同特点和投资项目具体目标来设置特定的指标。定性指标是指无法通过数量计算分析监督评价内容,而采取对监督对象进行客观描述和分析来反映评价结果的指标。三是逐步涵盖全部资金。我国已经初步构建了财政绩效管理体系框架,但绩效管理还仅限于一般公共预算,没有全面涵盖四大预算,必须不断扩大绩效管理覆盖范围,逐步将绩效管理扩展到全口径财政性资金,包括政府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基金资金预算,实现绩效管理的全覆盖。深入推进“开门办预算”,拓展预算绩效公开评审范围,积极推进财政支出政策绩效评价,提高各项支出政策的科学性与可持续性。要将预算绩效编制延伸到预算部门单位的最末梢,只要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都要对使用的所有资金建立预算绩效目标体系,真正明白钱该花在什么地方、预测该花多少、预计花的效果如何。
加强绩效执行监控。必须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监控体系,实现绩效监控有效嵌入预算执行管理,提高预算绩效执行效率,推动绩效目标顺利实现。一是注重进度周期。尽可能缩短预算执行的周期。预算绩效编制完成,待预算批复后,一定要尽快将项目资金“拨下去、分下去、用下去”,特别是对重大的关乎国计民生、基本公共服务、社会安全的一些长远项目,一定要缩短项目资金执行周期,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资金的执行效率,推动项目实施的集约化、节约化。二是注重项目实施。资金一旦拨付、项目开始实施后,项目的主管单位和财政部门一定要针对编制的预算及相应的绩效目标,按照施工图、时间表,采取项目跟踪、数据抽查等方式,有计划、分阶段、有时效地进行跟踪管理和监督检查,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阶段性地评价、节点性关注,动态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进程、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保证资金始终用在该用的地方,不会产生跑冒滴漏。三是注重及时纠偏。财政部门应积极会同预算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及时纠偏机制,提前防范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做好重大财政财务风险和预算绩效偏离的应急预案,预算部门在发现绩效运行与原定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并督促项目实施主体和责任单位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加以整改、予以纠正。财政部门应督促预算部门及时纠偏,促进绩效目标顺利实现。情况严重的,暂缓或停止该项目的执行。
加强绩效管理监督。应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特别是事中的监督,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进行动态跟踪问效。一是创新绩效监督方式。作为财政资金使用的责任主体,可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控体系建设要求,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纳入内部监督范畴,加大内部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推动部门单位内部自觉提高使用财政资金绩效。加强与纪委监委、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借助外部监督力量。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并通过公开、公示等方式,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阳光透明,接受社会大众和舆论监督。对一些重大的科技类等项目资金,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和专家参与绩效评估,借助专业的力量,提高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和专业性。二是完善绩效监督手段。充分运用好传统财政监督检查手段,通过调取查阅文件资料、核查资金资产资源、核实生产经营活动及其会计核算情况等手段,实施预算绩效监督。加强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可以借鉴人大对政府财政预算实时在线动态监督等经验,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手段,逐步实现数据采集、分析、预警信息化,推动相关部门互联互通、资源整合、信息共享,提高预算绩效监督效率。特别是对一些宽范围、跨区域的大型财政预算安排项目,必须积极采取现代监督手段,及时有效地进行预算绩效监督。三是强化绩效监督处理。对预算绩效监督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违法、铺张浪费、相互攀比、效益低下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对于日常举报的案件认真组织开展核查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以点带面,查深查透。特别是对环保、民生、扶贫等领域的资金,要积极会同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加大对相关项目资金的预算绩效监督,做到敢于发声、敢管敢严,真正起到必要的震慑作用,倒逼财政资金使用主体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加强绩效评价管理。一是完善评价体系。省级财政部门必须在财政部制定的共性指标体系框架下,结合各省绩效评价工作实际,按支出科目属性分类,补充个性评价指标,在研究、分析历年绩效评价项目指标的基础上,通过梳理、分类、合并同类项等方式,建立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形成涵盖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应根据具体绩效评价对象的不同,针对具体绩效评价对象的特点,另行设计具体的个性绩效评价指标,并建立健全指标库,同时赋予各类评价指标科学合理的权重分值,明确具体的评价标准,从而形成完备的、有总有分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二是科学组织实施。预算绩效评价过程中,财政部门承担预算绩效评价的牵头责任,会同预算部门单位制定各领域的支出绩效评价办法,确保绩效评价有章可循。根据“谁用款、谁负责”的原则,压紧压实预算部门单位和项目实施的主体责任,对全部项目支出的绩效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实现绩效自评全覆盖。将预算绩效评价重点由重大项目评价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和政策、制度、管理等方面。财政部门在部门单位自评的基础之上,针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的重大项目和政策,主要委托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开展重点抽查,进行阶段性评价,增强绩效评价对预算绩效管理的支撑作用。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滚动挂钩机制,推动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编制预算和安排财政资金的基本依据,逐步建立资金安排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通过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立并完善支出项目和支出政策设立、延续、拓展、动态调整与退出、终止机制,对于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方向、实施效果好、影响深远的项目,按照国民经济发展进程,继续加大支持力度,对于投入方向不正确不准确、实施效果差、不符合群众生活需要、不利于国家充分平衡发展的项目将逐步减少,甚至彻底不给予财政支持,通过加强财政绩效管理,真正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努力做到花钱少、办事多、效果好。
责任编辑 刘慧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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