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江西省彭泽县出台《涉农资金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涉农资金管理流程,加强涉农资金立项、建设、验收、付款、打卡发放等全程监管,从制度上为涉农资金“保驾护航”。
源头治理,涉农资金“最初一公里”。为防止基层套取涉农项目资金及享受对象不公等现象,彭泽县按照“谁申请、谁审批、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压实立项工作责任。对涉农项目申报必须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村两委研究后,由项目村将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工程要求、资金来源等内容向乡镇主管部门申报,乡镇对村级涉农项目进行核实和审核后以政府文件报县级主管部门,县主管部门将涉农项目申报政策、审批程序等报县涉农资金监管办审核后方可实施;对涉农补贴对象确定需经村集体评议、公示后报乡镇主管部门审核,由乡镇进行核实和审核、主管领导签字后报县主管部门及乡镇涉农监管办,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要求确定惠农补贴指标分配、名单确定情况报县涉农监管办审核后方可拨款。
综合施策,打造涉农资金阳光通道。一是实行“六长审签”终身负责制。为精准落实涉农项目责任,对涉农项目资金的申报、实施、管理、使用等有关资料分别由村长、乡(镇)长、主管部门股室长、分管局长...
日前,江西省彭泽县出台《涉农资金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涉农资金管理流程,加强涉农资金立项、建设、验收、付款、打卡发放等全程监管,从制度上为涉农资金“保驾护航”。
源头治理,涉农资金“最初一公里”。为防止基层套取涉农项目资金及享受对象不公等现象,彭泽县按照“谁申请、谁审批、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压实立项工作责任。对涉农项目申报必须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村两委研究后,由项目村将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工程要求、资金来源等内容向乡镇主管部门申报,乡镇对村级涉农项目进行核实和审核后以政府文件报县级主管部门,县主管部门将涉农项目申报政策、审批程序等报县涉农资金监管办审核后方可实施;对涉农补贴对象确定需经村集体评议、公示后报乡镇主管部门审核,由乡镇进行核实和审核、主管领导签字后报县主管部门及乡镇涉农监管办,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要求确定惠农补贴指标分配、名单确定情况报县涉农监管办审核后方可拨款。
综合施策,打造涉农资金阳光通道。一是实行“六长审签”终身负责制。为精准落实涉农项目责任,对涉农项目资金的申报、实施、管理、使用等有关资料分别由村长、乡(镇)长、主管部门股室长、分管局长、局长、主管县长签字,报县涉农资金监管办留存备案,以此确定涉农资金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二是创新涉农项目资金清单管理制度。由财政部门牵头设立县乡两级涉农资金监管办,负责对报送涉农项目资金和惠农补贴备案清单进行审核,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三是完善公开公示制度。对项目资金要求公示项目名称、实施地点、业主单位、工程预算、资金来源、招投标、工程结算、结余资金流向等情况,补贴资金要求公示补贴政策、评议情况、享受对象、标准、金额等内容;公示地点要求在村务公开栏、项目实施地和中心村人口集中最醒目的地点,乡镇在政务公开栏,主管部门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栏中公示,同时在各乡镇农村“三资”网络监管平台公开公示;公开时间要求必须按照各项涉农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即时公开外,随同县乡监管办、县乡纪委及主管部门电话一并公开,公示期不少于7天,有关部门对公开内容拍照或截图后报涉农资金监管办备案。四是织密涉农资金监管网。通过公开公示主动接收社会监督,同时严格落实有报必查、追踪问责机制;财政部门负责对涉农专项资金收支管理和监督;主管部门负责涉农项目的实施全程及补贴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门负责对涉农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县纪委每年按不低于30%涉农项目和资金进行抽查,乡镇纪委每年对属地项目及资金检查全覆盖;县乡涉农资金监管办对报送的资料进行日常监督,通过涉农资金大监督平台,织密涉农资金监管网。
下沉重心,打通涉农资金监管“最后一公里”。一是将追责清单嵌入涉农资金监管制度中。明确项目村、有关乡镇、主管部门、涉农监管部门等监管职责嵌入涉农资金监管流程,对未按规定要求履行有效监管、未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未履行报备义务、未按要求开展监督检查等,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等,通过建立追责制度充分调动有关部门及单位对涉农资金项目监管主动性。二是加强基层培训。截至目前,全县涉农资金监管办累计培训基层230次,使基层干部准确掌握涉农资金政策、监管办法,熟悉操作业务流程。三是前移监督关口,下沉监督重心。行政村、乡镇政府作为涉农项目和资金申报、实施、管理、使用单位,同时具备属地管理优势,对涉农资金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主管部门、业务股室、涉农监管办、纪委对涉农项目和补贴对象进行实地回访督查;村民理财小组、主管部门、监管办将审核签字后的备案资料清单留存备案;涉农资金有关乡镇村、主管部门对涉农资金项目落实和资金使用严格把关,以此加强涉农资金管理“最后一公里”的监管。
责任编辑 雷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