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1 作者:本刊记者|★张敏★ 特约通讯员|★邢秋洁 何菲 苏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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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6年7月1日,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正式在河北省启动。8月1日,全国第一张水资源税票在石家庄市裕华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开出。作为改革试点后的第一位纳税人,河北金环包装有限公司当年7月取水量700立方米左右,纳税额约为2800元。
2017年8月8日,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一周年之际,记者在办税服务厅见到了金环包装的会计高倩。“水资源费改税后,公司厉行节约用水,员工的节水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年节约用水量1000立方米左右。”高倩说。
据了解,金环包装的主要产品为药用铝塑组合盖,水资源年核定量为4000立方米,多为员工生活用水,在裕华区只是一个用水小户。但这个用水小户在水资源费改税一年时间里,节水率就达到25%左右。那么,其他用水大户的节水效果又如何呢?费改税后企业用水成本是增是减?作为全国水资源税改革唯一试点省份,运用税收调节社会用水需求的初衷实现了吗?带着这些疑问,记者深入河北省进行了采访。
积极主动谋划 探路水资源税改
河北省是全国水资源最贫乏的省份之一。2016年5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水利部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暂行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在河北省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
试点工作时间紧...
2016年7月1日,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正式在河北省启动。8月1日,全国第一张水资源税票在石家庄市裕华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开出。作为改革试点后的第一位纳税人,河北金环包装有限公司当年7月取水量700立方米左右,纳税额约为2800元。
2017年8月8日,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一周年之际,记者在办税服务厅见到了金环包装的会计高倩。“水资源费改税后,公司厉行节约用水,员工的节水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年节约用水量1000立方米左右。”高倩说。
据了解,金环包装的主要产品为药用铝塑组合盖,水资源年核定量为4000立方米,多为员工生活用水,在裕华区只是一个用水小户。但这个用水小户在水资源费改税一年时间里,节水率就达到25%左右。那么,其他用水大户的节水效果又如何呢?费改税后企业用水成本是增是减?作为全国水资源税改革唯一试点省份,运用税收调节社会用水需求的初衷实现了吗?带着这些疑问,记者深入河北省进行了采访。
积极主动谋划 探路水资源税改
河北省是全国水资源最贫乏的省份之一。2016年5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水利部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暂行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在河北省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
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且没有经验可循,河北省委、省政府精心谋划,创新举措,扎实推进。成立水资源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由省财政厅、地税局、水利厅等10个成员单位组成。省财政通盘系统考虑、协调各方意见,省地税、水利、住建等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市县紧跟步伐、协调联动,共同推动改革顺利向前。
试点之初,河北省把顶层制度安排、总体方案设计作为重中之重,对改革进行深入细致的统筹规划,突出问题和结果导向,搭建政策体系,细分推进步骤,明确关键抓手,完善配套措施,确保了改革的顺利推进。“我们合理测算确定税额标准,在正常生产生活用水负担水平不变和促进水资源节约使用、抑制地下水超采之间寻找平衡点,经过3个多月连续奋战,制定出台《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在此基础上,围绕基础管理、征收管理等制定15个配套专件,形成了‘1+15’制度体系,明确了水资源税征收管理措施,规范了纳税人取用水量核定,建立了试点应急工作机制。”河北省财政厅副厅长李杰刚介绍说。
改革推进中,水利会同地税部门对全省取用水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逐户确认纳税人取用水信息,做到“不漏户、不漏项,移交一户、核查一户”,夯实了水资源税管理基础。针对改革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分门别类予以解决。比如,跨区域取水地方收入分配问题,按照既得利益不变、兼顾两地收入原则提出解决意见;对于确需调整的政策及时向国家提出修订意见建议,如调整免税优惠政策、明确疏干排水定义等,国家及时出台补充规定,为试点顺利推进提供了合理政策支撑。
制定税额标准 科学调控用水
《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规定,原水资源费降为零,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地表水和地下水分行业确定税额标准。水资源税纳税人应纳税额=适用税额标准×实际取用水量。其中,水资源税纳税人为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含水库)和地下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间接取用水单位和个人不是水资源税纳税人。比如,使用供水管网自来水的单位和个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取用水的、家庭生活等少量取用水的情况不在纳税范围内。
“在税额标准制定上,我们遵循了鼓励使用再生水,合理使用地表水,抑制使用地下水的原则。”省财政厅税政处处长王晓轩向记者介绍,“总的来说,就是地下水高于地表水,超采区高于非超采区,管网覆盖内高于管网覆盖外,对特种行业从高制定税额标准,对超限额农业生产用水从低制定税额标准。”
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担负着石家庄市3500万平方米的集中供热任务,全年核定用水量为1700万立方米。记者根据公司提供的取用水信息,对照《河北省水资源税税额标准表》可以查到,公司在石家庄市区的14眼深井位于严重超采区且在公共供水覆盖范围内,税额标准为6元/立方米,正定南部环城水系的10眼深井虽同在严重超采区,但位于县级城市且在公共供水覆盖范围外,税额标准为2.8元/立方米,均为之前水资源费的2—3倍。总经理张建伟介绍说:“用水成本增加后,我们通过实施系统改造,有效回收排汽,仅八期高压除氧器排汽回收改造一个项目就回收除盐水约20吨/小时,年节水约达16万吨。”
河钢邯钢公司在水资源费改税后,通过提高中水品质实现污水全回用,用水成本基本不变。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旦未来超计划用水增多仍可能构成压力,也倒逼我们要继续练内功,节水增效。”河北诚信有限责任公司建立节水制约和激励机制,加快技术革新,成效明显。费改税前,2016年1—6月取水量约57万立方米,上缴水资源费(含河道费等)共计115.01万元,2017年1—6月,取水量约为34万立方米,上缴水资源税共计74.29万元,取水量和税费同比下降40%和35.6%。
相较之下,取用地表水的税额标准就低得多。同在石家庄,市区直取地表水的工商业企业只需纳税0.5元/立方米,县城更是低至0.3元/立方米。记者注意到,在税额标准表上,最高的是严重超采区取用地下水的特种行业,达80元/立方米,为原水资源费的40倍。“特种行业包括洗车、洗浴、高尔夫球场、滑雪场取用水等,适用较高税率。目的就是让他们优化用水结构,节约用水,少用地下水,多用地表水和引江水。”王晓轩说。
在实行差别税额标准的同时,河北省对不征和免征水资源税的情况也作了具体规定,基本与原水资源费优惠范围保持一致,最大限度保障纳税人利益不受改革影响。比如,对规定限额内的农业生产取用水、抽水蓄能发电取用水等给予免征水资源税,对于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用水不征收水资源税等等。
由于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考虑到从取水点到水厂的管线中的损耗,以及制水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试点实施办法依据国家技术标准确定了合理损耗率。但由于管网老旧失修,目前河北省绝大部分地区实际漏损率均高于国家规定值,尤其是配水过程中管网漏损率普遍较高。邯郸市自来水公司负责人对记者表示,费改税后损耗率对于供水企业的经济效益影响更大了,公司研究制定了降低漏损率措施,比如加快实施老旧管网改造、科学经济运行调度等。今年1—6月产销差率比去年同期下降3.79%。
此外,河北省还坚持把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和地下水超采治理试点统筹考虑、联动推进,先后就完善水价调整机制、水价补偿机制、鼓励使用引江水等多次进行共同研究,充分发挥税收杠杆调节作用,鼓励节约用水,抑制地下水超采。
摸清用水底数 规范纳税征管
底数是否清楚,直接关系到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河北省取用水存在点多、面广、量大等特点,各级水利部门、地税部门联合对取用水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摸清纳税人取水类型、取水地点、行业类别、管网覆盖等情况,确定纳税人名录和税源基础信息,建立统一的数据库,为确定使用税额标准提供信息支撑。截至今年7月底全面完成1.6万户试点纳税人信息移交和备案工作,确保了税费转换无缝对接、平稳过渡。
“2016年7月1日零时,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开展了取水计量‘零点行动’,查验零时取水量信息,确定适用水资源税征收的起始取水量数据。”省水利厅税改办常务副主任王英虎介绍说,“零时以前的取水量,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继续履行水资源费征收职责;之后的取水量,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水资源税。”
为实时掌握纳税人取用水信息,为水资源税征收提供准确、可靠的取用水量,河北省组织开发了“河北省水资源税取用水信息管理系统”,通过设置水利端、税务端、企业端和短信催缴等功能,实现水利部门远程实时动态水量监控与核定、企业取用水量确认、税务部门征税信息共享和税款催收的有机统一,确保涉税信息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河北诚信有限责任公司在水资源费改税后,用水计量由电磁流量计、机械水表改为水资源远程监控系统,水务部门从监控中心准确掌握取水量变化以及供水、用水情况,财务人员登录系统即可查看本月用水量及费用,月底会收到缴费通知短信,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申报纳税。“网上缴费十分方便,操作简单,避免了到办税服务厅申报时的拥挤,减少等候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公司财务人员表示。另外,为满足纳税人的不同需求,地税部门在办税服务厅开辟了水资源税纳税人申报绿色通道,与水利部门联合办公,以最便捷的方式完成水量核定和纳税申报。
一系列管控措施的实施,从源头上解决了长期以来存在的取水、用水监管难题,促进了水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的提升。截至目前,全省累计补发取水许可证4300余套,关停自备井935眼,实现在线自动监测地下水取水口4655个、地表水取水口61个。省地税局税政一处处长高会民介绍说:“截至7月底,全省共有水资源税纳税人1.6万户,与首个征期7600户相比增长一倍,按实际取水量计量征收纳税人达到总数的95%,纳税遵从度明显增强。”
改革试点一周年成效显现
今年财政部等相关部委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河北试点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开展了实地督察,评估督察组认为:河北省委、省政府勇于改革,攻坚克难,工作非常出色。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进展顺利平稳,成效明显,达到了试点预期目标,具有可推广性,为下一步扩大试点范围积累了经验。通过水资源税改革,税收调节社会用水需求的效应初步显现,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地下水超采,增强了社会特别是企业节约用水意识,对于水资源保护和节约使用将发挥积极作用。
调控作用更好发挥,节水意识得到提高。高耗水行业水资源利用成本大幅增加,促使企业调整生产用水方式,主动加大节水设备投入力度,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减少生产耗水量。以水定产、适水发展的理念不断加强,高效节水工程和技术措施得到广泛应用,社会节水意识普遍增强。河钢邯钢公司采取一系列节水措施,有效控制河水提取量,目前吨钢耗新水达到2.14吨,年提水量约2568万吨,比2014年降低979万吨,降低率27.6%;比2015年和2016年降低各86万吨,降低率3.24%,在全国同类型企业处于先进水平。河北科技大学累计投资1026万元建设中水站,对收集到的污水进行处理,目前日产中水约2300立方米左右,年节约用水量约70万立方米。
税源管控全面加强,用水结构显著优化。由于地下水与地表水的税负差达到4倍,规模以上企业主动调整用水结构降低成本,2016年总用水量比2015年减少4.6亿吨。河钢唐钢公司将原有地下水源井全部关闭,率先实现工业水源全部改用城市中水,并投资建设高标准的水处理中心,预计每年可节约新水1460万立方米。在抑制地下水超采的同时,推动使用引江水效果明显。截至目前,已有109座城镇公共供水水厂由使用地下水切换为引江水,占应切换水厂的85.2%。邯郸市自来水公司科学合理调度水源,减少地下水用量,积极加大地表水特别是南水北调引江水的使用量,目前引江水的取水量已达到每日18万立方米,约占全市总供水量的70%以上。
征管漏洞得以堵塞,水资源税收入实现增长。相对于水资源费,水资源税的严肃性、权威性更强,纳税遵从度更高。水资源费改税后,通过创新联合征管模式、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严格规范取水许可审批等措施,将符合条件的取用水户纳入征税范围,政策上实现全覆盖,征管流程上实现无死角,有效遏制了水资源费漏征、少征、拖欠等现象,一定程度上堵塞了征管漏洞。受税收征收刚性和超采区地下水税额标准提高等因素影响,与试点前水资源费相比,水资源税收入增长明显。截至7月底,全省累计入库18.17亿元,月均入库1.51亿元,是2015年水资源费月均入库的两倍多。
从水资源费到水资源税,增加的是水资源的节约意识;减少的是水资源的不合理使用;悄然改变的是取用水的习惯和方式。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历经一年时间,已逐步构建起“水利核准、纳税申报、地税征收、联合监管、信息共享”的水资源税改革模式。水资源税“绿色”税改对于破解河北省水资源短缺难题、解决地下水超采问题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也必将为河北可持续发展、绿色发展助添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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