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1 作者:庞凤喜|王薇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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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较为低迷,而国内企业经营成本不断上升的背景下,税费负担问题已成为社会各界广为关注的话题,正确认识税费负担对企业投资的影响显得至关重要。研究认为,税费负担是企业获取正常外部经营条件的必要代价,其痛感轻重、合理与否存在多重视角,税费负担并不是企业投资考虑的首要目标,也不构成企业投资总成本的最为主要的组成部分。但税费负担作为企业重要而持续的现金流出,在我国大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过程中,有必要继续降低包括税费成本在内的企业综合运行成本,以促进企业投资,增强经济内在活力。
(一)税费负担是企业获取正常外部经营条件的必要代价
众所周知,作为私人部门,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仅需要市场要素的提供,也必然存在对投资与生产经营诸多共同外部条件的需要,其最基本的条件包括和平的环境与稳定的社会、经济秩序,更为直接的外部条件需求则包括日益增长与完善的公共工程、公共事业等。而上述公共服务由于具有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消费的非排他性以及受益的外溢性,企业在公共服务的消费上往往普遍存在“搭便车”的心理,无意真实表达对公共服务的实际需求,因而很难通过市场竞争方式形成公共服务的市场价格,即...
在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较为低迷,而国内企业经营成本不断上升的背景下,税费负担问题已成为社会各界广为关注的话题,正确认识税费负担对企业投资的影响显得至关重要。研究认为,税费负担是企业获取正常外部经营条件的必要代价,其痛感轻重、合理与否存在多重视角,税费负担并不是企业投资考虑的首要目标,也不构成企业投资总成本的最为主要的组成部分。但税费负担作为企业重要而持续的现金流出,在我国大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过程中,有必要继续降低包括税费成本在内的企业综合运行成本,以促进企业投资,增强经济内在活力。
(一)税费负担是企业获取正常外部经营条件的必要代价
众所周知,作为私人部门,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仅需要市场要素的提供,也必然存在对投资与生产经营诸多共同外部条件的需要,其最基本的条件包括和平的环境与稳定的社会、经济秩序,更为直接的外部条件需求则包括日益增长与完善的公共工程、公共事业等。而上述公共服务由于具有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消费的非排他性以及受益的外溢性,企业在公共服务的消费上往往普遍存在“搭便车”的心理,无意真实表达对公共服务的实际需求,因而很难通过市场竞争方式形成公共服务的市场价格,即很难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供需平衡。正因为如此,现代社会中政府的基本职能之一就是提供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公共服务。换言之,作为社会管理者,政府无疑应为纳税人承担起上述产品或服务的提供任务。正因为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需要公共服务的支持,因而也就应该为此承担相应的费用。在这个角度上,税费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税费本身就是纳税人为获得公共商品、公共服务而向政府支付的某种“价格”或费用。所以,企业的税费负担存在是客观而合理的,与企业通过市场购买一般商品或服务在本质上没有区别,是企业取得正常生产经营条件的必要支出。
(二)税费负担的痛感轻重、合理与否存在着多重视角
尽管税费负担是企业获取正常外部经营条件的必要代价,但税费负担的痛感轻重、合理与否实际存在着多重视角。区分这些视角,有助于澄清分歧,明确改进之处。这些视角主要包括:
一是税费负担口径或税费负担结构视角。所谓税费负担口径,实际上是指税费负担包括的范围,该口径至少包括三个不同层面,纯粹税收角度的负担、包括各项收费项目的财政收入角度负担以及全口径的政府收入角度负担。
按照IMF提供的数据,基于纯粹税收角度的测算显示,2013年发达国家该比例为25.9%,发展中国家为20.4%,我国2015年该比例也仅为18.5%,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并没有表现出过大的负担压力。但基于财政收入或政府收入口径对官方公开数据所做的测算显示,我国2015年财政收入角度的负担比重为22.05%,政府收入角度的负担比重则高达37.5%,可见,我国企业所承受综合负担水平并不低,这是不能忽视与回避的问题。
所谓税费负担结构,是指税费负担中不同税收类型在税收总额中的构成情况,以及税、费在整个税费收入总额中的构成情况。就纯粹的税收而言,以2015年为例,我国全部税收收入中来自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营业税、进口货物增值税和消费税、关税、车辆购置税等间接税收入的占比达到63.1%,再加上具有间接税性质的诸如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等地方其他税种,则整个间接税收入在全部税收收入中的占比接近70%。而以美国为代表的大多数发达国家均是以直接税为主体税种的税制结构。尽管间接税的税负具有明显的转嫁性,特别是价外税的价税搭配模式更是鲜明地区分了增值税这类商品劳务税是企业单位代税务机关向购买者(最终向消费者)收回的税金,但由于我国的税收更多是由企业部门直接缴纳,且零售环节的价税搭配基本上为价内税模式,因此,我国企业部门所感受的税收痛感也往往明显高于其他国家的企业。
同时,我国企业除了缴纳各类税收之外,往往还需要缴纳行政性收费、基金、社保缴款等各种税收以外的收费项目,而对企业而言,所有由各政府部门、行政机关,以及因行政性管制而由中介部门收取的各项收费项目,通常都会被看作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收取的税费负担,并常常被笼统地称之为税收负担。尽管词汇表达的严谨性上有瑕疵,但无疑均切切实实构成企业总体负担,且各种非税项目越多,企业总体税费负担必然越重。
二是税费负担与企业盈利空间视角。税费负担作为直接影响企业盈利能力的重要因素,对税费负担的关注实际上不仅限于税费负担本身,而且与不同发展时期的盈利空间密切相关。自2012年开始,我国就以推进“结构性减税”作为积极财政政策的重中之重加以实施,2016年5月1日全面完成的营改增给整体经济带来了明显的直接减负效应,同时,国家整体清理政府收费的力度不断增强,使得税费负担的增长率较之前有了一定程度降低,而之所以当前税费压力对于企业经营的不利影响更受关注,不能不考虑与整体经济环境恶化及企业绩效下降的关系。具体而言,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税费负担虽高位运行,但与企业绩效相比,企业的承受能力往往较强,税费影响可能被淡化,但一旦出现经济下行,就会对市场机制自身的恢复形成较为明显的制约。从此意义上说,税费负担轻重实际上具有一定的相对性,而目前我国正处于这样的状态之中,且短期内因新的经济增长动力尚未形成,经济尚无明显好转的信号而被强化。此外,我国现行税制基本格局为1994年工商税制全面改革时期形成,受征管能力的约束,税制设计长期带有“宽打窄收”的痕迹,尽管税务机关的管理能力在持续增强,但因经济形势长期稳中向好,企业盈利能力强而缺乏明显痛感。但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企业不仅盈利能力减弱,而且生存风险也持续增长,因此,在税务管理能力持续增强,税制的实际运行由“宽打窄收”变为“宽打宽收”的情况下,企业的税费负担痛感必然显著加剧。
三是税费使用的视角。较高的税费负担会阻碍经济增长与社会稳定,是各界长期具有的共识,但国际实践表明,类似瑞典、丹麦、芬兰、冰岛、挪威等北欧国家虽然税负均排在历年全球税负痛苦指数前列,但这些国家也往往因优美的环境、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高度平均的资源分配而长期成为全球最宜居、最幸福的国家。这也很大程度上表明,税费负担水平的高低、痛感的轻重有必要与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向结合在一起,才能更好地分析其合理性。从我国来看,据财政部国库司公布的数据,2016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7841亿元,涉及民生的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城乡社区等民生支出合计为81363亿元,约占43.31%。虽然与之前有了明显的改进,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无疑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相反,我国行政性管理支出与经济建设支出较之发达国家普遍为高。这使得当前我国公共服务供给结构一定程度上仍然呈现出不合理的局面,且易产生双重不良后果:纳税人的高税费负担因未带来相应的较高民生福利满意度,因而税负痛感会更加明显;正因为政府在民生投入方面还存在不足,往往需要企业支付较高的社会保障费用为未来提升民生福利“买单”,从而导致企业税费负担更加沉重。因此,如何更好地让税费收入发挥出更大的促进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的功能,更值得思考与关注。
(三)税费负担并不是企业投资考虑的主要目标
企业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在产权界定清晰的前提下,其天性是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企业的投资行为就是企业针对市场上众多投资产品和投资项目,根据自身制定的战略目标进行有效组合,以此实现自身价值最大化的选择过程。很明显,企业在进入市场参与竞争之前,税费负担问题不是投资考虑的主要目标,因为正常的税费负担是所有企业不能回避的基本支出。实践中,企业经营活动追求的目标是多元的。一般来说,作为市场经营的主体,企业投资决策时更多地关注市场投资报酬率、投资风险、投资回收速度、资本结构等因素,企业通过各种投资组合的选择与搭配,根据自身资产拥有的情况与特点最终形成投资方案。当然,投资决策的形成过程中,也总会受到各种其他因素的影响。从实际运行分析,企业投资行为需要尽可能规避风险,而最大的风险在于不确定性。这些不确定性主要包括相关体制转变、政策导向调整、市场需求变化等。很明显,与其他不确定性的风险因素相比,税费制度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与确定性,从这个角度来看,税费问题也不是影响企业决定投资与否的关键性因素。
此外,尽管成本问题是企业投资决策应考虑的因素,而税费负担也构成成本的组成部分,但投资决策的成本因素更多是从企业投资总成本的角度加以考虑,而税费问题本身并不是总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具体来说,对企业而言,其战略目标在于创造和维持长期竞争优势,其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也就是总收入与总成本之间差额的最大化。在总收入一定的情况下,要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就必须使总成本最小化。在企业投资与生产经营中,其成本既包括税费负担,也包括人工成本、资金成本、能源资源成本、物流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创新创业成本、其他生产经营成本和管理费用等期间成本,显然,降低任何成本都有助于提高企业总体的经济效益,但税费负担并不构成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与投资过程中最为主要的成本构成部分。
(四)促进企业投资有必要降低企业综合运行成本
上述分析表明,税费负担尽管不是企业投资选择的首要因素,但毕竟构成企业综合运行成本的组成部分,何况我国全口径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长期过高,也表明企业的税费负担确实不轻,因此,促进企业投资,提振经济活力,显然有必要继续努力降低企业综合运行成本。尤其是在全球经济复苏乏力,有可能陷入更长周期经济萧条期,而国际竞争不断加剧的今天,更应如此。
具体来说,在税费负担的形成机制上,应进一步规范财政收入乃至整个政府收入机制。应尽量通过规范的税收制度与收费制度获得政府收入,并通过强化对政府收入权力的监督,促进规范的税费收入作为政府收入能力的真实反映,减少中间环节的收入漏损,并为准确衡量与判断税费负担水平提供更加可信的基础。
在税费增长机制上,应营造更为公平和合理的税费环境。在我国经济处于经营模式转型与产业升级的关键时期,税费负担作为企业负担的重要内容之一,让税费负担更加公平、合理,本身就是促进企业提高竞争能力,降低经营风险的基本举措。
在税费负担的使用机制上,应进一步促进财政支出结构从“行政财政”偏向“民生财政”的转化。继续优化能源、基础工业和交通运输等基础设施方面的投资,同时,加大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公共物品的供给,形成公共服务的“高质低价”。在实施偏向民生财政的过程中,应该坚持供给导向,提高对民生领域供给方的生产性补贴和激励,提高对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政策性廉租房、农业生产、环境保护等财政补贴和激励,使民生领域的资金投入增长速度高于财政收入增长速度,这也是真正增强经济动力的根本所在。
同时,以税费负担的合理化改革为契机,推动相关制度的综合改革。通过降低企业经营中的能源成本、物流成本、土地成本、制度交易成本,实现企业综合经营成本的降低,为企业经营绩效的提升形成制度合力。
责任编辑 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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