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继续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深入推进政府预决算公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每一笔钱都花在明处、用出实效。刚刚结束不久的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要切实管好用好公共资金,围绕分配、运行、使用三个主要环节,突出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安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要求,聚焦扶贫民生,重点督查督办,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财政监督是国家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财政经济运行秩序和严肃财经纪律的重要手段。财政部党组对财政监督工作非常重视,一再要求加强和规范财政监督工作,防止和避免财政乱象。2017年财政监督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指示精神,就是要有效履行《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督职责,忠于职守,勇于担当,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在确保中央重大财税政策贯彻落实、严肃财经法纪、规范市场秩序、提高财政治理水平等方面的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认真做好财政监督管理专项工作,保障中央重大财税政策和财税体制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坚持专项部署和全面管理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部署开展财政监督管理专项工作。重点围绕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地方预决算公开、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存量资金清理盘活以及预算编制执行等领域,采取完善管理制度、开展自查自纠、组织专项检查、严肃处理问责、完善长效机制等多种措施,全面加强财政管理,切实管好用好财政资金,防止和避免出现财政乱象。
认真抓好财政执法检查,严肃财经纪律。充分发挥财政执法检查的“利剑”作用,严肃查处财政违法违纪行为,切实维护财经法规和财经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组织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截留挪用、骗取套取、贪污侵占、闲置浪费扶贫资金的行为。组织对部分中央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中央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预算编制执行情况、财务管理情况、新增资产配置和资产处置情况、行业协会重大资产流失问题等,严厉查处私设“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组织开展地方政府债务专项检查,防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组织开展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地方各级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的公开情况,对地方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的完整性、及时性、细化程度和公开形式进行全面检查。统筹协调财政票据、政府采购、资产评估、农业综合开发等授权业务管理机构做好相关业务的检查工作。加强执法检查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健全业务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推进财政执法检查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深入推进内控建设,着力构建覆盖财政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全流程的内部控制体系。以有效加强财政核心业务及核心权力的风险管控与监督制衡为目标,在完善内控制度体系的基础上,狠抓内控制度执行,积极推进内控信息化、内控考核评价和内控结果运用。推动各地财政部门内控工作向纵深发展,推进中央部门做好内控工作,促进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内控机制,逐步形成全国一盘棋的内控建设新局面。
认真做好会计监督工作,有效规范市场秩序。按照国务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依法履行《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赋予的会计监管职责,积极开展对会计师事务所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及重点单位的随机抽查。全面推广会计监督检查管理系统,积极推行分类监管、强化日常监控,利用全国征信平台加大公示公告力度,有效增强会计监督检查的威慑力和影响力。围绕“一带一路”倡议和“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做好跨境监管工作,加快落实与欧盟的审计监管等效,积极参与中欧、中英、中法等财经对话机制,继续推动中美审计监管合作,深入开展与香港监管合作,服务人民币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继续推动发债事宜审计监管合作。
加强内部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内部管理。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为重点,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真实、合法、有效的审计。强化审计成果运用,将审计成果作为内部控制评价以及干部考核、任命、奖惩的重要依据,完善情况通报、责任追究、整改落实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加强干部管理、深化财政监管、强化内部控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作用。